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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ccalis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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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体会] 别考武大法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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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9 21: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ustin1985 于 2010-7-29 21:08 发表
我也是10年武大法硕,不过不是应届的

一大学同学也是08届的,一个很黑的东北人,lz说不定认识

我听他说过一些情况,有些选了比较有名导师的学生可能一年都见不到导师一面

不过他的导师据说不错,是个很负责人的人,好像是宪法 ...

楼上说的那个同学我认识,现在担任武大研会副主席,那个导师是宪法的江国华教授,很不错的教授,不过这样的教授在武大法学院太少了,自从研一听了江教授的课我好久也碰到这么负责的老师了。我选的是民商法,法学院民商法教授都极其不负责任,甚至在一次研讨会上听到法学院其他方向的教师抨击民商法教师混蛋行为,打了一通宵麻将再去上课,经常大放厥词说法硕水平怎么差,那些人上课也相当烂,在这些人身上师生之间没有半点情谊。反正我的民商法知识在法学院课堂上掌握基本为零,还是考法硕时听尹田、姚欢庆这些老师的民法录音加上司考张海峡的公司法录音。而且法硕的课程上合同法、公司法都没有,却开一大堆法制史。武大的法学院的经济法老师相对负责些,特别是税法的熊伟教授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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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lanlove 于 2010-7-28 02:36 发表


1,若教育是纯市场化行为,请你呼吁国家不要给教师扣上什么园丁啊什么乱起八糟的名头,对等的买卖关系,而且,卖方不应用欺诈和不负责的教学行为来欺骗买方,且,若教育为市场化行为,国家不应该拨款给学校,自负盈亏,所以,教育并非真 ...


1 教育是具有市场化因素的行为,而法硕教育本来就是市场化的行为,职业教育的初衷就是如此,如果你不明白的话建议参考对比一下国外的MBA  MPA教育。“且,若教育为市场化行为,国家不应该拨款给学校,自负盈亏,所以,教育并非真正的市场化行为,有一定的国家导向义务!”我想你大概说的是基础教育。国家拨款只是提供一个高等教育的机会,我们考试也不过是为了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个机会是不是无偿的,在你决定是否报考之前就已经明确通告了,为何还要在这里纠缠?
2 什么叫交了学费没有接受到指导与公平?我就是武大法硕在读,武大的法硕如果真的不被重视的话也是法学院对所有专业的不重视。我个人的体会就是老师从来没有主动提供过机会,可是他们从来没有拒绝过提供机会~如果你不服,就应该扪心自问你自己有没有过想去把握求学的机会,毕竟这里不是基础教育了。“如果导师和学校负责,我想LZ也不会那么白痴的抱怨来抱怨去,毕竟研究生大家都好忙的” 请你明白,学校和导师从来就没有承诺过你能得到什么,如果一定要说有的话,那也就是你获得了一个接受教育的机会。
3 如果教育真的是投资的话,你应该明白你的产出也不过是获得一个学习的机会而非武大做出的某种承诺,我们报考这里之前武大所有的待遇都已经很明白的公示了,你报考的行为就是接受武大开出的条件的默认。都是法律人,契约必须遵守的精神应该还是有吧?我不知道MBA MPA是不是有奖学金,但是我也不关心,因为在我报考这里之前我已经明明白白的知道了我永远都不会有这些,而我选择了接受。
4  我不觉得武大流氓,也没觉得其他学校流氓。我的逻辑很清楚,作为法学院的人,契约精神应该深入我们的灵魂。更何况,如果抛开道德关系不谈(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假设如此),武大提供教育跟我们付出金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契约,纵然面对武大再不如我们意,那也是我们早已经做出的承诺。



我的逻辑一直很清楚,但是请让我看到你作为一个法律人的素养。
感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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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0:31 | 只看该作者
我总是很奇怪,为什么很多人都是把学习的机会当作一张学校的承诺书,好像来了之后学校怎么样都是应该的??
真的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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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0 01: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yz216 于 2010-7-30 00:27 发表


1 教育是具有市场化因素的行为,而法硕教育本来就是市场化的行为,职业教育的初衷就是如此,如果你不明白的话建议参考对比一下国外的MBA  MPA教育。“且,若教育为市场化行为,国家不应该拨款给学校,自负盈亏,所以,教育并非真正 ...

  1搞清楚,法硕也不是市场化行为!同样通过选拔,法学法硕待遇不相同,你有权选择接受选择沉默,同样,人家也有权选择抗议!你是学法律的,是吧?是么?你看看你69楼给他的留言,他丢人?他为什么丢人?你干嘛要不让人家说话呢?哪怕他说的不对,强权也是法律的特征是吧?你个学法律的
2公平的指导是指法学法硕同样的待遇,至少不会老师公开说法硕如何如何差,这都不是公平,这是侮辱,什么奖学金助学金的待遇我就不说了,至少,花钱去学校不是去买歧视的,也不是去买老师公开侮辱的,更不是买不负责的教育的(LZ说的,我并不知道),我不是武大的法学院的,我不知道里面教育是否真的公平,导师对待学生是否公平等等,但是,LZ在说,我在听!这没有任何问题
  3任何国家,教育都是投资!你认为什么,你接受什么,是你的事情
4你说契约精神,我稍微懂点,首先,既然签订合理契约,那么你必须接受,既然签订了不合理的契约,那么,LZ有权说话,并且,他不丢人
  
还有,我不是学法律的,我是学通信的,就是看到今日热门点进来而已,而且,不学法律,我一样有素养
也谢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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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30 09: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yz216 于 2010-7-30 00:27 发表


1 教育是具有市场化因素的行为,而法硕教育本来就是市场化的行为,职业教育的初衷就是如此,如果你不明白的话建议参考对比一下国外的MBA  MPA教育。“且,若教育为市场化行为,国家不应该拨款给学校,自负盈亏,所以,教育并非真正 ...

楼上的真为你感到悲哀,我就不反驳了,上面哥们已经替我说了,权利意识及其淡漠,把无知当成必然,被扇了巴掌还要替扇你的人辩护,亏你还是学法律的!

[ 本帖最后由 accalisa06 于 2010-7-30 11: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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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lanlove 于 2010-7-30 01:57 发表

  1搞清楚,法硕也不是市场化行为!同样通过选拔,法学法硕待遇不相同,你有权选择接受选择沉默,同样,人家也有权选择抗议!你是学法律的,是吧?是么?你看看你69楼给他的留言,他丢人?他为什么丢人?你干嘛要不让人家说话呢?哪怕他说的不 ...


1 法硕是不是市场行为 我懒得再说什么了。选拔不能否认市场行为的特性,只是证明这是一个卖方市场而已!
2 合同行为,只有订立和不订立,遵守和不遵守,订立之前有本事可以讨价还价,订立之后还讨价还价不是很可笑吗?
3 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相对的公平。具体到法学院,法学院照章办事就是公平,协议里面本来就没有说一视同仁你还要来,那能怪谁呢?导师对待学生是否公平我不知道,但是如果真的有这件事情的话也应该是个别学生和导师的矛盾而非所有学生对武大的矛盾。
4   “3任何国家,教育都是投资!你认为什么,你接受什么,是你的事情” 不好意思 完全不知所云。如果你是想证明我说的,我们从学校获取的是一个学习机会,这一论点的话,请详细说明。
5 关于契约精神,恐怕你是完全不懂。简单的说,签订契约的时候你是意志自由的,你有选择签还是不签的权利以及和谁签的权利,但是契约达成之后就有遵守的义务,个人认为的不公恐怕很难成为不履行的抗辩。


不在乎你学什么,只是希望你明白,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个人的不满还是应该找到根源之后寻找到一条合适的渠道。

再次感谢您的回复!

ls的accalisa06朋友,就事论事,请不要对我的专业水准以及人品做出评价。你要不服气可以一条一条娓娓道来,如果有如骂街一般的话,我只能说,这场争论的谁对谁错都与你无关。
奉劝你一句:尊重权利,善待权利~还有,先明白什么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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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保持理智,最好用法言法语吧。千万别变成对骂才是
迎娶太阳的眼泪,滋润蔚蓝的星球

法硕唤人间:QQ  909483873
法硕梦天堂:
http://huanlejiuselu.blog.搜狐(请用英文).com

宽恕阴暗,信任阳光,赞美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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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yz216 于 2010-7-30 11:16 发表


1 法硕是不是市场行为 我懒得再说什么了。选拔不能否认市场行为的特性,只是证明这是一个卖方市场而已!
2 合同行为,只有订立和不订立,遵守和不遵守,订立之前有本事可以讨价还价,订立之后还讨价还价不是很可笑吗?
3 没有绝 ...

上班时间简要回复下
1先不说教育具有公立性,法硕教育如果是市场化,那法硕学生就是顾客了,我们哪里有半点作为顾客上帝般的感觉呢?
2楼主左一句契约右一句契约,我看楼主合同法都不懂,合同签了就要默认?不能因为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撤销吗?
3楼主说签了章程就要遵守,难道章程不能被撤销吗?恶法违法,恶章非章!
4楼上说的契约,忽视了重要的一条——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我们交了昂贵的学费享受的是劣质的服务,还不能抗辩?楼主不知道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吗?
楼上的把契约反复说来说去,我看根本不懂什么叫契约,什么叫契约的精神!处处站在校方的立场,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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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点问题,我都不值得回
我不是accalisa06朋友,你说就事论事不要人身攻击,你69楼是在干嘛呢?你真好笑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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