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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交流] 回应howard1988、 yanlinxiao ——关于Billy、法硕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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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19: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说靠德语考400+不厉害,不等于说我觉得我自己最厉害,也并不意味我就非得去考次德语来见识下如你们所说的他的了得。

    北大复试中我没见过这位你们所说的传奇人物,谈不上如你们般的崇拜,也谈不上看不上。按成绩排名,我很靠后,谈不上自以为自己了得。只是看了他的专业课,觉得确实很一般。

    BILLY同学年龄小,能考到如此成绩确实不容易,但也不应如你们般如此捧他,也许你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其结果可能会对他不好,使他不能正视自己。法硕考400+并非就意味着某人就智力超常或者有超常的法律天赋,学习法律的路还很漫长。

   我全面地谈谈自己的看法:在我看来,法硕考试存在以下问题:

一、小语种问题。目前这是法硕最大的问题,小语种如果不和我们考英语的比,那么他考1万分都无所谓。但如果他和我们比,双方就必须建立在标准一致(难度相当)的基础上。你从历年考出来的成绩看看那些英语专业而且英语很强悍的人考英语得了多少分,再问问和考小语种的在一个考场考过的人,看他们多长时间就交卷,就知道德语90+,80+或者日语80+,70+或者法语80+,70+的是否正常,把他们所得成绩和我们考英语所得进行直接比较是否公正。

二、英语问题。这也是考研的最大问题,很多时候你考一个专业,不是专业不行,而是英语把你卡死了。从小到大,我见识了很多在某个领域比如数学、物理、化学很有天赋的人被英语打击,丧失信心,乃至于丧失进一步深造的机会。比如法硕,你即使专业课两门考140+,但英语得45,你根本就上不了学。而平均型选手来个两门120+,英语60就能上北大。你可能说,英语重要,为了“国际交流”,必须如此强调,但你即使把主要法硕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看看,你就会发现其实绝大多数毕业生毕业后英语根本就用不上。拿我来说,我已经本科毕业三年,大四时把CET—6考了,但毕业后就没用过英语,我周围的同学基本都是如此。当然,用不用英语不是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如此强调英语会剥夺了那些在法律专业上有热情、有天赋但英语不好的人的教育机会,他们比那些英语较好、专业其实平平的人更有可能成为未来杰出的法官、政治家和律师。你可以看下《美国联邦法院经典案例选》,看看那些杰出的法官到底主要是因为其对法律价值的热爱和强大的思辨能力使其成杰出的法官,还是主要因为其对英语语言的善于运用。按现在的标准,似乎有这样的逻辑:你不懂英语(对北大而言,50就懂了,49就不懂),怎么进行法律的“国际交流”呢?怎么能理解流行的英美法呢?

三、专业课区分度小,重记忆不重思辨能力。就我学了大半年的法律专业的感受,觉得法律是一门对思辨能力要求很高的学科,和一般的文科是不一样。但目前的这种考试十分注重记忆力,轻视逻辑思辨能力。考试中不会要你借某一实例阐发自己对法律的看法,对法律条文及法律价值的了解,绝大多数都是要求你照本默写下来。拿今年来说,你平常对“法律行为”这一概念理解得再深刻,对法律行为中意思表示的内涵理解得再深刻都没有用,考试时会这样出题“请写下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你还不如不管懂不懂,直接背下书上的原文就行了。你在平常结合案例对法的价值公平、正义、秩序等理解得再深入也没用,考试时会问你“请阐述当代中国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于是考前背书背得多的大呼庆幸,没背的指天骂地。所谓“论”述题根本就没“论”,其实只不过是大型背诵题。

    最后,我想说的是:也许现实暂时无法改变,但作为学法律的,应当对一些问题保持一定的思辨能力,勿人云亦云,盲目跟风。对于那些对法律充满喜爱、有较远大志向的男青年,尤其应当保持自己独立的思考。教育部规定必须如此如此考,我们无能为力,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在心里认同这种考试标准,认可这种标准对大家的区分。

    北大也罢,人大也罢,天大也罢,考上了并不意味着你就十分了得,考不上也不意味着你就一无是处。我希望那些因为英语或者其他各种因素而未能如愿考入法硕院校的人,如果你是真心喜爱法律,那么一定坚持下去,或者再战,或者走其它的路(比方说直接考司法考试做律师去),继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做个自己能够认可、有一定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也许你会发现,今日的考试失利并非坏事。对于那些考入法硕院校的人,不能因为在目前这种标准下取得的胜利而得意忘形,应当更进一步密切结合中国法治进程中的热点实际,通过阅读和讨论,提高自己的思辨能力,加深自己对法律是什么,法律应当是什么的理解,为将来实际的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我自己也是今年考研,考的是北大,进了复试,但不确定能否考入北大,但无论考上或考不上,都志做一名法律人,愿与有志于法律的同志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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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1 19:0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膜拜。。。

    北大也罢,人大也罢,天大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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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1 19:18 | 只看该作者
    howard1988和BILLY 是好朋友
    楼主不必较真哈
    难得糊涂。。。。
    我们的目标是:没有蛀牙,只有龅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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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1 19:23 | 只看该作者
    路过一下 LZ说的很中肯
    CitiGroup 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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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1 19:26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是为了学习,何必呢,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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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1 19:29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这几个的争论咱不管,楼主的文字让我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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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1 19: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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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1 19:3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很有道理,尤其是英语和专业课考试弊端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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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1 19:3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有道理~呵呵~小语种和英语的难度的确不一致~不过Billy不是德语九十多的那个~而且也没有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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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21 19:5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很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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