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imiam 于 2016-3-21 10:36 编辑
3.21补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考核内容为: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英语、材料科学基础、无机非金属材料工学、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化学、金属原理、材料成型技术、复合材料力学、材料测试技术等内容,考生可选作部分内容。其余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9日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总 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与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精神,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资格初试成绩要求和招生计划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统考招生计划和复试成绩要求如下: 以上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1、2016年3月25日(周五)上午8:30-11:30:考生报到,资格审查,自主查看笔试及面试考场,缴纳复试费(100元),并领取收费收据。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材料学院大楼3、4、5楼。 2、2016年3月26日(周六)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南湖新校区新1教学楼(具体考场分布见现场名单)。 3、2016年3月27日(周日)全天:面试。上午8:10开始进场到候考室签到,然后按名单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候考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地点:南湖新3教学楼(具体面试考场见现场名单)。 4、体检时间:2016年3月25日(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地点: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医院三楼。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体检费35元/每人。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 1、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英语、材料科学基础、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化学、金属原理、材料成型技术、复合材料力学、材料测试技术等内容,考生可选作部分内容。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环节为考生中英文自我陈述(2分钟)、面试委员质询及考生回答问题(8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按比例(笔试60%,面试40%)折算,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核: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考试过程中必须随身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以备查验。 六、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按专业参加复试后,按录取总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20%+复试成绩*50%。 七、接收调剂政策 为吸引优质生源,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相关通知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专业(专业型硕士)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考生报考专业须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相关专业,考生初试科目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 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学历必须为“211”工程或“985”工程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且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第一志愿为“211”工程或“985”工程建设高校或中科院所属科研机构。 接收调剂考生程序: 1、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以及国家统考成绩查询结果截图打印稿,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当面提交至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所有调剂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15:00整。 4、学院审核调剂考生报考条件并审核通过后,统一列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5、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按照学校通知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调剂平台进行网上调剂。考生接通知后24小时不进行网上调剂,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奖学金评定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只有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考生才能申请卓越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按其录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名额 奖学金类型 | 资助额度(万元/生.年) | 名额 | 学业奖学金 | 卓越奖学金 | 2.2 | 32 | 一等奖学金 | 1.2 | 168 | 二等奖学金 | 0.8 | 224 | 三等奖学金 | 0.4 | 112 |
优秀考生经复试录取后并考核后,予以颁发硕士研究生卓越奖学金。 九、其它说明事项 1、具有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3月22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学院网站通知,学院不再向考生单独发放复试通知单。 2、考生完成复试并参加体检后,可离校等候拟录取结果。录取研究生选导工作将于入学之后进行。 3、复试拟录取结果将于学院网站公示,请复试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4、凡参加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组织的“优秀学生暑期学术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资格的非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考生夏令营选拔考试笔试成绩直接作为复试笔试成绩,考生通过面试考核后予以录取。 5、凡参加我校2016年自主创新选拔,经审核符合“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合格者可获拟录取资格。 十、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164677,复试过程监督电话:027-87651775。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西院材料大楼315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拟录取结果公示后3日内。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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