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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中政f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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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我想辩的几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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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0: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u503626 发表于 2016-1-12 10:25
还有一点,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的是抢夺,第六余规定的是飞车抢夺

抢夺罪不包括飞车抢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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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10: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中政father 发表于 2016-1-12 07:18
我觉得可以,因为预告登记已经失效了啊

可是我看书上写的是自可以登记起3个月内未登记的失效,题中出卖人不是出差了吗,就没有登记,因此这三个月的起算点不应该延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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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0: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u503626 发表于 2016-1-12 10:39
包括,我的意思是二者是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的关系。此题的关键字还是"飞车"和"挎包"。飞车抢手上的手 ...

你要是想象不到可以百度,你看看挎包被抢报案的有几个受伤了。。抢夺是求财也不是为了害命,只有明知会造成伤亡还去做才是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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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0: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u503626 发表于 2016-1-12 10:39
包括,我的意思是二者是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的关系。此题的关键字还是"飞车"和"挎包"。飞车抢手上的手 ...

想象不到可以百度。。我刚百度了一下飞车抢夺挎包很少有人说受伤了,都说是追不上。而抢夺多是求财,只有明知造成伤害才是抢劫。你的意思只有跑步抢而且不是是挎包才有机会构成抢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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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0: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u503626 发表于 2016-1-12 10:39
包括,我的意思是二者是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的关系。此题的关键字还是"飞车"和"挎包"。飞车抢手上的手 ...

想象不到可以百度。。我刚百度了一下飞车抢夺挎包很少有人说受伤了,都说是追不上。而抢夺多是求财,只有明知造成伤害才是抢劫。你的意思只有跑步抢而且不是是挎包才有机会构成抢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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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0: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u503626 发表于 2016-1-12 10:39
包括,我的意思是二者是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的关系。此题的关键字还是"飞车"和"挎包"。飞车抢手上的手 ...

想象不到可以百度。。我刚百度了一下飞车抢夺挎包很少有人说受伤了,都说是追不上。而抢夺多是求财,只有明知造成伤害才是抢劫。你的意思只有跑步抢而且不是是挎包才有机会构成抢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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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10:5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还是有争议,客观方面不同。食品监管渎职罪  ……不要求明知对象违法犯罪(比如疏忽大意没发现,发现了还远未达到犯罪程度而放任),放纵制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罪……要求明知对象可能达到犯罪而不追究。       至于书上杀人和故意伤害共犯,杀人是故意伤害的过限行为,当然可以理解成只在故意伤害范围内共犯(前面甚至是整小节都明确强调是性质相同的犯罪故意,说明这是是从故意共同说的过限行为考虑的,而不是从行为共同说直接考虑的,关键字“可成立共犯”而不是“成立共犯”也表明在考虑杀人故意者是否有伤害的故意)。这题我认为答非法拘禁罪的话不能按照分析上的话解释(应该是结论2分,解释3分),我相信听过录音都知道非法拘禁内可成立共犯,但是知道行为共同说这个名词应该需要考过司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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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1: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u503626 发表于 2016-1-12 10:39
包括,我的意思是二者是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的关系。此题的关键字还是"飞车"和"挎包"。飞车抢手上的手 ...

想象不到可以百度。。我刚百度了一下飞车抢夺挎包很少有人说受伤了,都说是追不上。而抢夺多是求财,只有明知造成伤害才是抢劫。你的意思只有跑步抢而且不是挎包才有机会构成抢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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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 11: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u503626 发表于 2016-1-1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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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不到可以百度。。我刚百度了一下飞车抢夺挎包很少有人说受伤了,都说是追不上。而抢夺多是求财,只有明知造成伤害才是抢劫。你的意思只有跑步抢而且不是是挎包才有机会构成抢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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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11: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还是有争议,客观方面不同。食品监管渎职罪  ……不要求明知对象违法犯罪(比如疏忽大意没发现,发现了还远未达到犯罪程度而放任),放纵制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罪……要求明知对象可能达到犯罪而不追究。       至于书上杀人和故意伤害共犯,杀人是故意伤害的过限行为,当然可以理解成只在故意伤害范围内共犯(前面甚至是整小节都明确强调是性质相同的犯罪故意,并且书上是“可成立共犯”而不是“成立共犯”说明这是是从故意共同说的过限行为考虑的,考虑杀人者是否存在伤害的故意,而不是从行为共同说直接考虑的)。这题我认为答非法拘禁罪的话不能按照分析上的话解释(应该是结论2分,解释3分),我相信听过录音都知道非法拘禁内可成立共犯, 但是知道行为共同说这个名词应该需要考过司法吧   第一次回复,还要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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