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致遠°未若素 于 2014-12-18 18:01 编辑
欢迎全国各地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北京建筑大学 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京建筑大学(原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是一所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已有70余年办学历史。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2年被北京市教委确定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成为北京高等学校“城乡建设与管理”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2012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学校设有11个二级学院和3个基础教学单位,即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计算机教学与网络信息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和体育部。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管理学、法学和艺术学。本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权一级学科点;具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可涵盖5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具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点;具有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点和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点;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12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10人,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588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81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410人,具有正教授职务的108人;拥有长江学者1人,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1人,长城学者1人,教育部、住建部专业指导和评估委员会委员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拥有博士项目博士生导师8名,兼职博士生导师20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省部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获得者、高层次人才、学术创新人才、科技新星、青年拔尖人才37名,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学术创新团队、管理创新团队23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296人,其中本科生7018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218人,留学生58人。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北京市各级政府所属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建筑设计研究院(所)及建筑、市政等企业,其中大多已成为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为国家及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做出了重要贡献,毕业生质量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近5年来,毕业生全员就业率超过95%。 近5年来,本校在研各类科研项目1700余项,其中国家863、国家重大水专项、国家科技支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54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56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8项;2011年完成科技服务经费突破2.4亿元,连续6年位居北京市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学校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于2004年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已与美国、法国、英国、德国、俄罗斯、荷兰、意大利、新西兰、澳大利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34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现有西城和大兴两个校区。西城校区占地12.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大兴校区占地50.1万平方米,一期工程16.4万平方米已竣工启用。 目前,学校与住建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共建中国建筑图书馆,共享40万册,成为全国建筑类图书种类最齐全的高校;图书馆纸质藏书134.8万册;电子图书121万册,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40个;建有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覆盖全校的校园网络体系。 学校坚持“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的办学定位,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管、法、艺等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未来十年,学校将认真贯彻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开放办校战略,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建筑大学。
二、学科专业介绍 (一)学术型研究生(以学科代码为序) 2. 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 本学科设置于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2003年成为工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得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授予权;与市政工程学科密切配合、协同发展。 本学科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7人,博士10人,形成了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 本学科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价值10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可用于开展水环境、大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流体、化学、计算模拟等实验研究。2010年获批“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科学研究创造了良好的研究平台。 近5年,本学科共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课题10项,教育部科技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攻关项目等省部级课题20余项,完成科研经费260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20部,申请专利5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项。 作为国家和北京市优先发展的交叉学科领域,本学科瞄准北京市和全国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需求,尤其是针对北京和其它城市近年来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市环境和生态方面面临的众多而突出的复杂问题,以自主创新、学科交叉、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为指引,支撑学科建设和发展,在多年科研积累的基础上,围绕节能减排、污染综合治理、资源合理利用等城乡环境保护领域亟待解决的关键科技与实际应用问题,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研究、人材培养和社会服务。 本学科设置2个招生专业:(1)环境科学;(2)环境工程。 本学科特别重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同首都的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紧密相连,与许多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多方面的实践教学与科研基地。 本学科特别注重国际学术交流,与荷兰、德国、日本、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台湾的专家学者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与合作关系,经常参加并协办重点领域的国际与地区学术会议,及时掌握国际上的前沿领域和最新发展,科研工作及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有力地促进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5.土木工程(0814) 本学科分别设在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和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为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本科专业“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市政工程”为北京市特色专业。以上三个专业全部通过住设部专业教育评估和复评。“市政工程”于1981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本校第一个招收研究生的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该学科名列全国参评学科第31名(44.9%位)。 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现有教授38人,副教授42人,讲师38人,博士生导师8人,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1名,"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1名,北京市高层次人才1名,北京市拔尖人才5名,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10余名,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6个。本学科聘请数名全国工程设计大师和全国知名设计研究院所高级专家作为研究生导师。 本学科有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配有各类先进的科研及检测设备。现拥有北京市“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雨水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高校“工程结构与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重点实验室以及北京市“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五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搭建了良好平台,实验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学科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具有较高的国际学术声誉,近年来主办国际学术会议3次,主办国内学术会议 3 次,聘请国外专家 28 人次,聘请国内专家 78 人次,应邀出国讲学 3 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特约报告6 人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135 人次,参加国内学术会议203人次。 本学科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四十余项,北京市自然基金重点项目6项,参加973、863项目十余项,主持国家重大水专项近七千万元。2012年教育部全国学科评估显示,我校土木学科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全国第八名,教材建设第十名,科学研究水平居全国二十名。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研究奖励4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 7项。 本学科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波兰、亚美尼亚等国家院校的相关学科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生。 本学科设置6个招生专业:(1)岩土工程;(2)结构工程;(3)市政工程;(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6)桥梁与隧道工程。 本学科毕业生就业主要集中在北京市和中央在京各大设计研究院,以及科研、开发、施工、监理、房地产公司和政府机构等建设相关单位。随着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和项目的突破,本学科硕士毕业生在社会上具有很好的声誉,得到行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类别、领域代码为序) 2. 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 本学科(领域)由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主持,由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和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共同建设;2002年获得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同年学校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确定为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获得“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全国获此荣誉的高校仅有同济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湖南大学等12所高校。 为适应首都城乡建设及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近年来学校紧密围绕专业学位教育的宗旨和要求,逐年扩大招生规模,突出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行业特色,依托学校的行业优势和在重点研究领域的影响,同时综合在职人员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设置了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可操作性强的培养方案体系。 本学科(领域)学术队伍由一批知名教授与学术骨干组成,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在各个研究方向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本学科(领域)研究生导师中教授(或相当职称)46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53人,聘请了以国家体育场“鸟巢”结构总设计师范重教授为代表的兼职导师一百余人。 本学科(领域)现分别在3个二级学院设置10个研究方向: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设置:(09)结构工程;(10)岩土与地下工程;(11)施工技术与管理;(12)桥梁与隧道工程;(13)道路与交通工程;(14)建筑材料;(15)国际工程;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设置:(16)市政工程;(17)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设置:(19)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本学科(领域)在不断探索基于建筑类高校行业特色的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城市建设人才。本领域的毕业研究生,绝大多数已成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管理骨干,成为首都城乡建设大军中的骨干力量。 4. 环境工程(085229) 本学科(领域)设置于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2009年成为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 本学科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10人,博士14人,形成了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团队基础扎实、技能全面,创新和应用能力强。本学科(领域)聘请数名全国知名设计、研究院所高级专家作为兼职导师。 本学科(领域)具备良好的科研环境,与遍布全国的环保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积极将研究成果直接服务于我国各类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领域。本领域有价值20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近5年来,本领域人员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课题近20项,教育部科技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攻关项目等省部级课题20余项,完成科研经费3000余万元;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20部,申请专利1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项。 本学科(领域)设置4个研究方向:(1)城市水环境科学与系统工程;(2)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3)大气污染控制;(4)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管理。 本学科(领域)充分发挥工科院校特点,从解决城乡发展实际问题着手,注重工程实践和应用基础研究,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创新性地开展公益性研究与技术研发,满足国家重大需求。本领域特别重视“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同首都的环境保护紧密相连,与许多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有多方面的实践教学与科研基地。 本学科(领域)注重国际学术交流,与荷兰、德国、日本、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的专家学者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及时掌握国际上的前沿领域和最新发展,科研工作及人才培养与国际接轨,有力地促进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各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持进修课程成绩单到相关学院依据现行培养方案进行审核确认。
5.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须在报名前应与相关专业设置学院联系咨询; (2)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建筑学院下设方向)、建筑学(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下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及其相关专业考生; (3)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4)风景园林学专业接收园林、艺术设计、园艺、景观学、风景园林、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专业的考生; (5)设计学专业接收工业设计、艺术类下设相关专业(如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摄影、动画、美术学等)、建筑学、照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6)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学位)、城市规划(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7)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四、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收取100元/人复试费; 2.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3.复试一律在北京建筑大学进行,时间为4~5月份,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4.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5.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8.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9.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五、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2.学术型研究生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3.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学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4.考前专业课答疑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信息; 5.各专业招生人数实际为上年度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按上级最终批准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6.本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学年,超过3学年的须另交培养费。本校全日制研究生自2014年起将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政策实行全面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待确定后公布;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按5万元/生缴纳学费。 7.根据《北京建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我校对入学考试成绩突出且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奖励,新生特等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新生优秀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 8.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本校下列单位(部门)及人员咨询: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吴智鹏 01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段之殷 010-6832212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丁建峰 010-68322241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政编码: 100044 学校主页:http://www.bucea.edu.cn 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bucea.edu.cn/index.htm 主管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西城校区办公楼209室)
最后在给出模拟卷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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