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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柠檬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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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以为先前已掐死被害人...实际上被害人是被淹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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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4 16:15 | 只看该作者
本来不变态的题目,被楼主改了一下就变态了。
其实李芳晓去年就举过案例了。被楼主改了改而已。
我就飘过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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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4 17: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麦克阿瑟 于 2005-8-3 17:43 发表
本题的难点在于强奸后的行为认定,属于事前的故意,是因果关系错误的一种。

事前的故意是因果关系错误的一种,即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结果,出于其他上的实话第二个行为,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 ...



说的很透彻,思维很清晰,谢谢指点!
心有多大,橘子就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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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4 17:04 | 只看该作者
但是对于想象竞合的观点,我持保留意见。呵呵。

如果是 侮辱尸体罪的话,那应该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再想想,呵呵。
心有多大,橘子就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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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4 17:46 | 只看该作者

对第2种情况的想象竟合的观点有不同看法

想象竟合犯的原因不是对象的认识不清所导致的吧!要是这样的话对象的认识不清都是想象竟合犯了!但是对答案还是没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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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0 11:2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有道理,最后一点不同意,同意37楼的应该还有个间接故意杀人 ,属于因果关系上的认识错误,{而是几个连续的动作(入室盗窃、掐人颈部、将人扔进粪池),这几个动作并非是几个犯罪行为,而是一个犯罪行为}杀死后毁尸可以是一个犯罪行为,但没杀死就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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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1 11:21 | 只看该作者

重点看第2种情形(事实认识错误)

1997年10月4日晚0时许,被告人黄某窜至本组村民杨某家行窃时,惊醒了杨某之女杨A(本案被害人,死时10岁),其惟恐罪行败露,即将杨A按在床上用双手卡杨颈部致杨昏迷后对杨进行奸淫,而后又将杨抛进杨家粪池内,致杨被扼颈、溺水窒息死亡。为掩盖事实真相,被告人黄某又将杨A的拖鞋弃于粪池边,造成杨溺水致死的假相后逃离现场。

以上就是案件的客观事实,但是,主观上黄某以为自己先前已经掐死了被害人,然后在奸淫后扔进粪池,实际上被害人是被淹死的。


这里,包含三个问题:

1、因果关系错误,即黄某以为自己已经掐死了被害人,实际上被害人是被淹死的。

2、该因果关系错误是否影响到抢劫罪的既遂?是把故意杀人行为作为抢劫罪的加重结果(抢劫过程中的故意杀人),还是单独定罪处罚?

3、客体错误,即黄某误把活人当作尸体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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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1 11:43 | 只看该作者
1、因果关系错误,即黄某以为自己已经掐死了被害人,实际上被害人是被淹死的。

2、该因果关系错误是否影响到抢劫罪的既遂?是把故意杀人行为作为抢劫罪的加重结果(抢劫过程中的故意杀人),还是单独定罪处罚?


1、该因果关系错误是:结果确实发生了,行为人也认识到了,但对导致结果的原因有误解。这种情况不影响定罪,也不影响既遂罪的成立。

2、首先,根据05年6月的司法解释,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本案中,黄某没有劫取到财物,把杨A扔进粪池,主观上不是为了抢劫后灭口而杀人,因为他主观上认为已经掐死了被害人。

所以,认定黄某抢劫罪既遂,并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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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1 11:46 | 只看该作者
3、客体错误,即黄某误把活人当作尸体奸淫

先看这道题:

殡仪馆美容师甲某,一日见停尸房推进一满身酒气的年轻漂亮女尸,遂起歹意,于是美容师甲某半夜潜入停尸房,对女尸实施了奸淫。不料当甲某起身时却发觉这个女尸悠悠醒来,并见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手机,拨通了110:"喂!110吗?我的丝袜不见了……" 请问:对于甲的犯罪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侮辱尸体罪未遂
B. 侮辱尸体罪既遂
C. 强奸罪未遂
D. 强奸罪既遂

答案:A
考察知识点:对象认识错误
解析:色男甲误把活人当作尸体侮辱,且两种对象体现不同的社会关系,属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对于甲的认识错误,应该在主客观统一的范围内认定犯罪,故定性为侮辱尸体罪。又因为被奸尸体死而复生,成为对象不能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即遂,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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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1 12: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ro1001 于 2005-6-29 19:38 发表


同学~~~~你如何能够证明一个罪犯在犯罪过程时候的心理状态呢?

那些比较明显的当然好证明,如果不明显的话呢?那是每个犯罪的人只要说自己当时并不是出于这个故意的话,就可以以过失来处理?当无法真正的确 ...

似乎有客观归罪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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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2:41 | 只看该作者
我决定了,灌完这贴就去学习
哎,真是复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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