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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 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翟鹏程 副组长:杨应平 王春梅 组员:陈军明 黎敏 王展青 陈家清 胡昌奎 陈刚 张亮 徐天群 秘书:胡琪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理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人数114人(含保送6人),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100人,专业型硕士招生计划14人,具体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 | 招生计划 (含保研) | 复试分数线 | 数学 | 30人 | 英语42 ,政治56 ,专业单科69,总分301 | 物理 | 37人 | 英语36 ,政治36 ,专业单科54,总分275 | 统计 | 6人 | 英语44,政治44,专业单科95,总分313 | 应用统计学(专硕) | 14人 | 英语45,政治45,专业单科68,总分330 | 力学 | 26人 | 英语36 ,政治36 ,专业单科54,总分275 | 物理电子学 | 1人 | 英语38 ,政治38 ,专业单科57,总分280 |
三、各系复试安排 1.数学系 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小组及复试内容见附件1。 2.物理系 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小组及复试内容见附件2。 3.统计系 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小组及复试内容见附件3。 4.力学系 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小组及复试内容见附件4。 四、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8:00-11:45;下午2:00-5:00 地点:理学院办公楼212 复试费:100元/人 学院按照以上考生的不同类型,认真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二)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形式主要为笔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面试。 1、学院各系按专业成立5人左右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以上的人员组成。 2、各系各复试小组应统一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3、综合素质及能力的考核可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按《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细则》进行,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 4、专业素质及能力的考核必须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涵盖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系应在复试方案中公布笔试考试的主要内容及范围。对于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中需测试考生实验(实践)能力的,应合理安排相应的测试考核环节。不安排实验(实践)能力测试的招生单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安排实验(实践)能力测试的系,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相加,满分100分,各自权重由系自定。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分,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结合本专业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可安排在面试阶段进行,成绩量化后计入复试总成绩。 7、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自考应届本科、网络应届本科)的考生必须加试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自招生系自定,但不得与初始科目相同,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所得,权重由学院统一制定,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五、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的排名对考生是否被录取和录取后获奖学金等级至关重要,各系应认真计算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做到认真负责,准确无误,录取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公式中的权重系数由各招生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 1、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3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5%+复试成绩×40% 2、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 ×4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15%+复试成绩×40% 六、奖学金评定 从2014年开始,每位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以当年当地物价部门审核通过的标准为准。为了积极鼓励和吸引优质生源,我院制定了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设立的卓越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试行)。2015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如下: 等级 | 资助额度 | 比例 | 一等奖学金 | 1.2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 二等奖学金 | 0.8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40% | 三等奖学金 | 0.4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20% |
理学院卓越奖学金名额总计7人,由学院各系学生申报,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集中统一评定。学院各系各等级奖学金分配人数如下: 等级 | 物理系 | 力学系 | 数学系 | 统计系 | 一等奖学金 | 12 | 8 | 9 | 6 | 二等奖学金 | 15 | 11 | 12 | 8 | 三等奖学金 | 8 | 5 | 6 | 4 |
七、调剂工作 理学院力学系、物理系和统计系招收部分调剂学生,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满足教育部的调剂要求基础上,同时满足各系的复试分数线。理学院接收调剂复试人数如下: 学科 | 接收调剂人数 (按1:1.2计算) | 递交调剂申请表地点与联系方式 | 物理学 | 11人 | 物理楼307,胡老师* | 统计学 | 3人 | 数学与统计楼419,陈老师18971546472 | 应用统计学(专硕) | 8人 | 数学与统计楼419,陈老师18971546472 | 力学 | 12人 | 力学楼409,陈老师13971518755 |
学院接收调剂申请表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17:00。 理学院在学院主页上公布复试名单时间2015年3月23日。 八、复试监督与违纪处理 1. 复试工作应接受学校、学院监督小组和巡视员的监督。 2.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6个月。 3. 参与复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试题和其他面试资料。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者,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 参与复试教师必须遵守有关回避规定,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本人不得参与该考生的面试工作。 5. 考生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6. 理学院督查小组成员:翟鹏程 杨应平 王春梅 胡琪 7. 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7-87651826
2015年调剂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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