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泪梦霖 于 2014-3-28 22:13 编辑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贯彻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完善和规范数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程序,严肃招生纪律,本着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和公正,结合今年数理学院研究生的生源现状与录取指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形式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监督数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决定成立数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制定复试办法和录取规则,生成最后录取名单。具体工作由数学、物理学、化学三个学科复试小组和一个英语面试小组执行。每个小组由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专业教研室主任担任小组组长。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事宜。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高世臣 成 员:王祖朝、王英滨、张自力、田东风、褚宝增、吴秀文、郝会颖、王翠香、赵长春、戚洪彬 监督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大林 成员:敖敦(纪检委员)、赵琳琳 学科小组和英语面试小组的组成人员: 数学组:王翠香(组长)、高世臣、褚宝增、邢永丽、黄光东 物理组:赵长春(组长)、张自力、郑志远、田恩科、邢杰 化学组:戚洪彬(组长)、王英滨、陈洁、董雪玲、孙文秀 英语组:郝会颖(组长)、高禄、耿凤杰、王海英、赵增迎 二、复试条件与准备 1、凡参加复试的统考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单考考生必须符合学校要求;所有进入复试程序的考生必须出现在公示的复试名单中。 2、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程序。凡未经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进入复试程序。 3、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校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查验)、大学本科四年成绩清单(必须加盖相关单位红章)等相关材料,用于复试前核实身份;单考考生除查验毕业证书原件之外,还需准备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供招生单位留存。凡经查验身份不符者,一律不得进入复试程序。 4、考生在复试前可以准备能够证明自己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各种获奖证明、发明专利证书、等级证书、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及检索证明等等,供面试时参考。 5、考生复试时需准备复试费100元,复试时收取;两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面试时收取。 三、复试办法 1、复试程序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先缴纳100元复试费,然后凭缴费凭证到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领取体检表和体检注意事项,并进入相关复试环节。如因考生的信息填报错误或更改导致无法通知考生以及接到复试通知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将被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2、复试科目和内容 ⑴、专业课笔试:作为初试的补充,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⑵、外语口语测试:考查学生应用外语语言的基本能力。时间5-1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⑶、专业综合面试:目的是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大学学习情况、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特长与兴趣、身心健康状况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结果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面试时间为15-2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⑷、加试课程:针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内容包括两门主要的专业课,每门课程考试时间180分钟,60分及格,满分100分。 ⑸、各专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进行必要的实践环节考核,考核方式由各专业自定,目的主要是考查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结果按100分制给出成绩,60分及格。考核成绩可以作为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各专业笔试和加试科目内容见下表。 专 业 代 码 | | | | | | | 1、线性代数 (50%) 2、概率统计基础 (50%) | | | | | | | | | | |
3、复试时间和地点 注①:报考数理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参加数理学院组织的各种笔试和面试。 注②:报考数理学院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参加信息工程学院组织的笔试和加试科目考试,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面试参加由数理学院组织的面试。 注③:体检时必须携带从学院领取的体检表,校医院在体检时每人收取体检费110.00元。 4、复试总成绩核定 ⑴、各专业自定的实践环节考核,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⑵、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的两门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可以作为录取参考。 ⑶、考生复试各科成绩之和为复试总成绩(含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300分),最后以标准化后的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与标准化后的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按下式加权求和给出考生总成绩: 标准化初试总成绩´ 40% +标准化复试总成绩´ 60% 该成绩将作为排序依据;数学、物理、化学三个专业分别排序。 5、复试资格确定 ⑴、数理学院的复试名单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统考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单考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学校要求方可进入复试名单。 ⑶、数理学院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四、录取与淘汰规则 1、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以总成绩按数学、物理、化学三个学科分别进行排序,并根据学院分配给各学科的招生指标初步确定各学科的录取名单。 2、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之一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各专业自定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的考生,任何一门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过程中有作弊和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各学科的招生指标将根据该学科的复试生源数量、当年招生简章上的导师数量,由院复试委员会确定各学科的招生指标。 7、录取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五、注意事项 1、各复试小组(包括外语口语复试小组、各学科复试小组)必须全程录音,认真考查学生的素质,复试结束后将录音、签字后的复试表格等资料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应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复试期间应将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在复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以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方案只适用于2014年统考研究生、单考研究生和调剂研究生的复试。2014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4、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到情况,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解决方案。
数理学院 201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