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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雀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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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验] 漫谈法硕系列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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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21:3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楼主慷慨分享   文笔很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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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1 08:51 | 只看该作者
期待 尽早看到完整版
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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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1 0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yyt100 的帖子

加班加点写作中,完整估计要1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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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1 12:22 | 只看该作者
难得的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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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08:50 | 只看该作者
静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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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 14:16 | 只看该作者
这段时间较忙,就没发贴了,没想到帖子已经不能编辑了,用回复来继续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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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 14: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云雀2011 于 2011-7-1 15:55 编辑

接前文

              那么在法硕的学习中有哪些联系需要我们把握呢?
   
      笔者以为,可以从专业课和政治6门课之间,以及6门课内部各部分之间把握联系。

      先来看6门课(专业课5门+政治1门)之间的联系。在专业课5门和政治之间,笔者以为存在以下联系:1、政治的法律基础部分和专业课基本重合。2、政治的马哲部分和法理学、宪法部分联系密切。3、政治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部分和法制史的近代部分联系密切。。。知道这些联系有什么意义呢?意义在于,在学习法理学、宪法学,遇到问题(比如经济基础和法律之间的关系,法的本质的理解,国体和政体、国家结构形式之间的关系为何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时,可以去翻看政治的相关部分,以加深自己的理解。在学习法制史的近现代部分时,最好同时看政治的中国近现史纲要,这样就能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提供的历史背景下,深入地理解其中的法制史部分。再来看专业5门课之间的联系。按照5门课联系的紧密程度,可以以两种看书的顺序来进行学习,“刑法学—民法学—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归纳式)和“法理—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中国法制史”(演绎式)。具体的意思就是,按照归纳式看书的时候,部门法(刑法+民法+宪法)的学习,有助于考生通过具体的实例(刑法民法宪法的实例)来理解抽象的法理学。比如通过什么叫民事法律关系来理解法律关系,民法规范和原则来理解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选举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来理解法律权利和行为能力。在按照演绎式进行学习的时候,通过深入的对法理学的思考,反过来能加深部门法的学习。比如通过深入理解法理学“法律事实”这个点,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理解“民事法律事实”,通过学习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一节,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理解刑事责任的归责和民法违约和侵权责任的归责。通过对法律主体的学习,我们能更轻松地掌握民事主体的知识。通过对“法治”概念的深入思考,我们就能更深入地理解宪法的理论。通过归纳式和演绎式顺序的学习,我们的大脑得到了启发,为最终实现“左手法理学,右手部门法”奠定了基础。此外,刑法和民法的侵权责任法之间的联系也值得重视,犯罪其实就是严重的侵权行为,民法的侵权行为其实是轻微地的不足以构成犯罪的侵害行为。刑法和侵权责任法在整体上的脉络即“是否构成犯罪(民法上是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具有免责事由——如何承担责任”是一致的,考生在学习时应注意把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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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 17: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云雀2011 于 2011-7-2 17:20 编辑

       再来看6门课内部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在政治方面:第一,马哲部分和毛中特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可以沿着马哲——毛中特——马哲这样的顺序看下去,努力在学习毛中特的时候,想这些实践体现了什么样的马哲原理,在学习马哲的时候,想想这些基本原理是如何在中国实践中运用的。第二,毛中特和中国近现史纲要的也可以理解为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可以沿着毛中特——纲要——毛中特这样的顺序看下去,努力在学习毛中特的时候,想这些原理(比如统一战线、土地革命路线、根据地思想),是如何在中国近现代史中展现运用的。在学习纲要的时候,想想这些历史实践是在什么样的毛中特理论指导下取得的。在专业课方面,先看刑法,笔者以为,最大的联系是刑法总则部分和刑法分则具体罪名之间的关系。考生在学习刑法总则的时候,应当尽可能地联系刑法总则的罪名;在学习刑法分则的时候,应当尽可能地运用总则的理论。比如说在理解阶段,当学习犯罪停止形态一节时,我们不应只满足于从字面上理解犯罪的停止形态,而应当翻看分则,试着分析重点的罪名比如故意伤害、故意伤人、诈骗、破坏交通工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间谍、侵占、抢劫等何时为着手,何时应当算既遂。在学习刑法分则这些重点罪名的时候,我们也要运用总则的理论比如一罪还是数罪,是间接正犯还是共同犯罪等进行分析。另外,在分则的重点罪名上,要通过比较的方法,进行区分,不要看到一个罪的时候,只想这个罪名。比如在学习盗窃罪的时候,肯定要联系侵占、诈骗进行学习的。接着来看民法,民法各部分形式上松散,但实质上联系在一种内在精神的统一下,联系的紧密程度也是非常高。比如核心的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与物权行为、合同行为、婚姻行为、继承行为、遗嘱行为、遗赠抚养协议之间的联系,物权的一般原理和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原理之间的关系,合同的基本原理和合同分则的具体合同之间的关系,都是总—分的关系,如能善加把握,则对民法的学习大有裨益。再来看法理学,法理学的整体框架也比较清晰,如能把握住,则在摸不着头绪的情况下,能够看清法理学的骨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到法理学的结构图,循此结构图,用心研习,考生就能把握住法理学内部之间的联系,笔者在此不赘述。再来看宪法,循着宪法典的结构: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制定、实施、保障,国家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和国家机构,宪法基本基本理论又进一步细分为宪法的涵义、特征、本质和历史沿革。。。这样由粗到细地联系起来。宪法内部知识点的联系不同于其他学科,需要通过做题才能感受出来。比如领导人员的任期问题、国家性质的问题,都需要在做题时找出联系,然后理解识记。最后看法制史,把握法制史内部联系的最好方法,就是沿着时间的发展顺序,将相关的知识点串联起来。比如以法经为起点,沿着历史演变的顺序,我们可以串联起到清末为止的各个朝代的主要法典,把握住这些法典在结构上的特点。沿着时间发展的顺序,我们也可以将各个朝代的立法指导思想、司法制度、刑事特点、行政立法等串联起来,实现联系,帮助理解和记忆。
                                                                              2011年7月2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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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21: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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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分析的这么好,为何不更新呢。感谢楼主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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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5 18: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云雀2011 于 2011-7-25 21:36 编辑

回复 高院检察官 的帖子

佛度有缘人。有幸发现一个能耐下性子将这么长的文章看下去的考生,就能耐下性子这点来看,我十分看好你。这段时间偷懒了,后面的文章会陆续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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