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查看: 23588|回复: 9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在读体会] 更新)别只顾考试,请关注—跨专业法学研究生的就业歧视

[复制链接]

5

主题

62

帖子

140

积分

一般战友

Rank: 2

精华
0
威望
0
K币
140 元
注册时间
2005-9-1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1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别只顾考试,请关注    跨专业法学、法律研究生面临就业歧视(转帖)

      跨专业法学研究生是指本科阶段为非法学专业、研究生阶段考入法学专业学习的研究生,这里还不包括在国家设置的、只能由非法学专业学生报考的法律硕士专业的学生。目前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系统(比如号称走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省的法院系统招考职位表)在录用人员时提出了明确的限制:本院录取法学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法学专业),实际上将所有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都排除在外。

    这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就业歧视。众所周知,高考在录取时学校内部会对填报专业进行适当调剂,学生本人对这一过程其实是不可控的。如果一个喜欢学习法律的学生没有进入法学专业,那么他只有通过考取法学专业的研究生来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如上所述的招录条件,就是完全堵死了他进入司法系统的大门。对一名学生来说,上述限定条件意味着,只要他本科读的不是法律专业,哪怕他日后再努力,哪怕他通过努力具备了再高的法律素养,他仍然没有进入这些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机会。而一个执行这种标准的单位,结果可能是:把最优秀的法律人才拒之门外。这是不是很可怕?

    法律职业需要专业化,这一点笔者并不反对,但是法律就其本身来讲,却是一门非常世俗的学问。因此这样的限定,除了偏见,似乎没有任何可靠的事实支撑。在美国,本科阶段不设置法学专业,只有在研究生阶段才有法学院,所有进入法学院学习的学生,均是在别的专业经过本科学习后考取的。而在我国,取消法学本科教育,只在研究生阶段设置法学专业的呼声,也时有所闻,2006教育部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年会上,这种声音尤为强烈。不少代表要求法学人才不仅要有法律专业知识,还要有人文、自然等其他专业背景。美国的大学在本科根本不设置法学专业,只有在研究生阶段才有法学院。所有进入法学院学习的学生,均是在别的专业经过本科学习后考取的,而这并没影响到美国法律职业专业化的构建。对美国的做法,或许有人会搬出“国情不同”的老生常谈,但对美国通过“本科无法律”的教育模式构建法律职业化的成功,恐怕没人能够否认;而在我国,“取消法律本科”固然不现实,但这种呼吁背后蕴涵的要求法律工作者知识多样化的理念,却是合理的。借鉴美国经验、吸收“取消法律本科”合理理念,都要求更多有其他专业背景但对法律感兴趣的人才投身这一队伍。然而,“本科阶段为法学专业”的限定,却“抄了他们后路”。

    同时,这种限制也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根据我国法官法第九条和检察官法第十条的规定,在我国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具有中国国籍、年满23岁、拥护宪法及身体健康的公民,都具有担任法官及检察官的资格。其中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目前表现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
国家法律并没有对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作更多限定。

   [b] 即便在“歧视无所不在”的现实下,“本科阶段为法学专业”,仍是明目张胆地违反宪法所确立的人人平等原则。在目前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再设置如此的身份限制竞争是非常无耻的。何况这种门槛来自代表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关本身,更是严重违法的。“本科阶段为法学专业”之所以扎眼,就是在最应该讲究公平的地方,再者公务员考试的职位要求通常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必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对象(事实上很多单位确实如此),这将是非常可怕的。一些学生却仅仅因为“出身”而没有得到应有的公平。无论是“不幸”的他们,还是那些不是因为能力而是因为“出身高贵”而被招录的学生,一旦现实改变了他们对“公平是天经地义”的笃信,是不是很危险?而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面对现实”,如果连当事人自己都已习惯沉默,没意识到这是一种无耻的歧视,那才是绝望的。[/color]   
   
[size=4[color=Red[b]]]。“不拘一格选人才”,但愿更多的人来关注这种现象,尤其是那些将会严重受影响的“半路出家”的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们,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能够改变这种状况,我想这也将成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契机。(期望所有深有同感的看客们,别光看,请顶一下,别让此贴沉下去,谢谢!!)[/color
]


      [b](注意了)[/b]在这里贴一个我今天刚刚回复的一个帖子,因为我感觉这个帖子能够代表一些同学的想法,所以在这里跟大家交流一下。有个同学在跟帖中说“还不是自己歧视自己”,我的回复是本人绝不是一个没自信的人,我本科就是在一个211学校,从小到大都还算是品学兼优的学生,我对自己的能力绝对是有自信的。我也是一个所谓历史悠久的法学院里在读法硕,我08年也考了391分,我写的东西都是我的亲身经历,对于非法学本科出身的法学、法律硕士,目前的确是面临的很多的不公平待遇,而且很多时候是在门槛上就给了你限制,你说如何让人不愤怒,门都不让你进,你何以展示你的能力。
    我现在一家大型央企的一级子公司里做法务(临时的,因为还没毕业,我导师是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我相当于是他派过来的常驻顾问),我估计到时候如果这家央企要正式成立法务部的话,招人可能也会要本科必须学法学的,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我本身做的还不错,其实原因就是没原因,因为人力资源部那些人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招,只是他们看了法检系统招人好多要本科必须为法学专业,所以他们就直接粘贴过来,放在招聘信息里,这就是我所说的“示范效应”
    如果不让广大深受影响的跨专业法学、法律硕士更多的关注、意识到这个问题,这种情形根本无法改变,因为很多时候人家根本就没意识到这是种巨大的歧视 ]



      请不要误解,我帖子绝非贬低法硕这个专业,因为我也是法硕中的一员,此贴在于陈述一个现象,如果你认为这种现象确实不合理,那就说明我的帖子没错。我从来没说法硕不好,我只是想更多人来关注这种现象。也没鼓捣大家去抗议什么教育部,这本来就不是最好的方法。在中国,不公平的事情就怕被人关注,一旦被关注,也许就有可能改变。这才是这篇帖子的真正目的,绝非某些人所想象的去怪法硕这个专业,相反我更是希望能让法硕这个专业更好的发展,把加在他身上的一些偏见慢慢能让大家了解,寄希望能得到慢慢改变。

[ 本帖最后由 华翔大地 于 2010-9-7 09:38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7

    主题

    1万

    帖子

    13万

    积分

    荣誉站务

    政法精英

    Rank: 9Rank: 9Rank: 9

    精华
    19
    威望
    82639
    K币
    53064 元
    注册时间
    2005-7-4

    论坛站务

    沙发
    发表于 2010-8-27 11:53 | 只看该作者
    转帖请注明“转帖”或“ZT”字样~
    万事皆规律,有法天下和。

    本人撰文,仅代表本人观点,切勿牵连联想他人!




    考研网对外窗口,欢迎关注:新浪微博 | QQ微博 | 人人公共主页 | QQ认证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62

    帖子

    140

    积分

    一般战友

    Rank: 2

    精华
    0
    威望
    0
    K币
    140 元
    注册时间
    2005-9-13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12:38 | 只看该作者
    你以为这只关系到公务员考试存在歧视吗?公务员招考的职位要求往往有很大的示范效应,其他很多企业、事业单位都会以此为参考作为其招录的标准,这不光是涉及公务员招考的歧视,还会发展成为整个就业面的歧视,请你认真搜集一下信息,现在对跨专业的法学研究生的限制难道只存在司法系统招考领域吗,方方面面的都有,不要太天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497

    帖子

    1537

    积分

    中级战友

    Rank: 3Rank: 3

    精华
    1
    威望
    121
    K币
    1416 元
    注册时间
    2004-11-28
    地板
    发表于 2010-8-27 1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楼上,我在这论坛上已经为此歧视愤怒很多次了,但是论坛有个毛用了,我是灰心的那种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62

    帖子

    140

    积分

    一般战友

    Rank: 2

    精华
    0
    威望
    0
    K币
    140 元
    注册时间
    2005-9-13
    5
     楼主| 发表于 2010-8-27 12:44 | 只看该作者
    灰什么心?这么大的跨专业法学研究生群体,起码让人家意识到这是一种歧视,是违法的,不要最后连自己都习惯了,那就真的没救了,还记得郝劲松吗??

    [ 本帖最后由 华翔大地 于 2010-8-27 12:46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497

    帖子

    1537

    积分

    中级战友

    Rank: 3Rank: 3

    精华
    1
    威望
    121
    K币
    1416 元
    注册时间
    2004-11-28
    6
    发表于 2010-8-27 1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郝劲松现在都出说自己是法学硕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497

    帖子

    1537

    积分

    中级战友

    Rank: 3Rank: 3

    精华
    1
    威望
    121
    K币
    1416 元
    注册时间
    2004-11-28
    7
    发表于 2010-8-27 13: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

    媒体这个混淆挺有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主题

    190

    帖子

    418

    积分

    一般战友

    Rank: 2

    精华
    0
    威望
    30
    K币
    388 元
    注册时间
    2009-3-8
    8
    发表于 2010-8-27 21:48 | 只看该作者

    此帖毋沉
    建议加精或置顶
    法律人应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家都保持沉默,事情永远都不会有转机
    不试怎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79

    帖子

    506

    积分

    中级战友

    Rank: 3Rank: 3

    精华
    0
    威望
    30
    K币
    476 元
    注册时间
    2006-9-9
    9
    发表于 2010-8-27 22:39 | 只看该作者
    沉默的准法硕人啊,连自己应有的权利不去争取。何谈为别人去争取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62

    帖子

    140

    积分

    一般战友

    Rank: 2

    精华
    0
    威望
    0
    K币
    140 元
    注册时间
    2005-9-13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8-30 11:25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这么多人看了,都不回复啊????希望大家顶一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人人连接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您还剩5次免费下载资料的机会哦~

    扫描二维码下载资料

    使用手机端考研帮,进入扫一扫
    在“我”中打开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下载资料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小黑屋|手机版|联系我们|服务条款|隐私保护|帮学堂| 网站地图|院校地图|漏洞提交|考研帮

    GMT+8, 2025-12-6 23:32 , Processed in 0.057457 second(s), Total 7, Slave 8(Usage:7M, Links:[2]1,1_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7 考研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