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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权利的概念及特征 【考向预测】非法学:简答/法学:简答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特征:(1)权利人依法直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实施一定行为的自由。 (2)权利人可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实现某种利益的自由。 (3)这种自由是有保障的自由,它表现为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具有请求有权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可能。 2.民事权利的行使(2014-辨析) 【考向预测】非法学:简答/法学:简答、论述 (1)民事权利的行使也就是民事权利内容的实现。民事权利的行使是实现民事权利内容的过程,民事权利的实现是民事权利行使的结果。 (2)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行使权利,怎样行使权利,任何人或组织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自治来行使权利。 (3)但是权利并不是无边无际的,民事权利的行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民事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②得滥用权利造成他人的损害。 ③民事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3.民事权利的保护(2013-法学-论述) 【考向预测】非法学:简答/法学:简答、论述 民事权利的保护根据保护措施性质的不同包括公力救济和私立救济。
(1)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又称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关给予保 (2)私力救济方式主要包括依法向侵权行为人提出请求,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从事自助行为或者自卫行为等。
自卫行为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
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毁损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条件十分严格,一般需要如下四个要件:①保护自己的请求权;②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③采取的手段适当;④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4. 民事义务的概念和特征 【考向预测】非法学:简答/法学:简答 民事义务,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受到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特征:(1)义务人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便满足权利360人的利益。 (2)义务人只承担法定的或约定的范围内的义务,而不承担超出这些范围以外的义务。 (3)义务人必须履行其义务。民事义务是一种受到国家强制力约束的法律义务,如果义务人不履行其义务,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考向预测】非法学:简答/法学:简答、论述 概念: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类。
特征:(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一方对他方承担的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为了补偿权利人所受损失和恢复民事权利的圆满状态。民事责任侧重于补偿,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3)民事责任既有过错责任又有无过错责任。有些民事责任的构成以民事主体有过错为要件,有些民事责任的构成不以民事主体有过错为要件。 (4)民事责任的内容可以由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 6.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带来的法律后果 【考向预测】非法学:简答/法学:简答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民事法律事实出现时,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即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当事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只有通过法律事实,才能使民事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转化为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已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变化。因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通常包括:主体变更(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发生变化),内容变更(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在范围和性质上发生变化),客体变更。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使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是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某一法律关系的消灭,并且在当事人之间不会因此而产生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二是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某一法律关系的消灭,同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其他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有时只需要以一个法律事实为根据,有时需要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的相互结合为根据。这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的总和,叫做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此时,只有在具备事实构成的情况下,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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