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20〕6号)精神,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要求,经批准,我校2020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培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考生为西南民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报名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相关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科门类 | 本科专业类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人·年)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 | 36 | 4400 | 法学 | 法学类 | 法学 | 32 | 4400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 | 32 | 4400 |
特别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详见附件1。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生专业,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由考生所在学院统一报名。报名考生须在7月22日前将《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格式附件2)的签字扫描版和电子版交至所在学院。 (二)初审 各学生所在学院须在7月23日17:00前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初审名单报送。 初审结果将于7月24日下午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测试 (一)测试时间:7月27日起(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科目: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具体测试形式另行通知) (三)测试注意事项 1.因考生个人原因缺考或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测。 2.我校测试方式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名单将于7月29日下午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六、培养与管理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同时,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环节将进行全程录像。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85523524或85523858;邮箱: jjjc@swun.edu.cn。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咨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咨询电话:028-85928318(教务处),85522012(招生办)。 九、本简章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2: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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