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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2019年东北大学理学院考研调剂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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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7 1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9年东北大学理学院考研调剂工作办法


  2019-03-2714:33东北大学理学院佚名


  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东北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调剂专业国家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外国语语种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


  4.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接收调剂专业缺额及具体条件


  1.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总统考计划


  理学院调剂计划


  秦皇岛分校调剂计划


  070100


  数学


  16


  7


  9


  2.接收调剂专业具体条件:本科就读数学(理学)或统计学(理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数学(理学)或统计学(理学)学术型硕士专业的考生。


  3.满足调剂基本条件及具体条件的考生以下称为合格考生。


  三、接收调剂报名及资格审查办法


  1.接收调剂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8日18: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考生须同时填报理学院、秦皇岛分校两个志愿。报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现场确定两个志愿的先后顺序。


  2.调剂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按专业调剂统考总计划的150%确定复试人数(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按合格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具同等资格。


  3.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原件;


  ③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


  ④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中①②,考生须准备两份复印件,一份用于资格审核,一份用于面试考察。③④只需准备一份,用于面试考察。


  4.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19年3月30日14:00-16:00


  审核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建筑学馆(楼)202室


  四、调剂复试办法


  1.调剂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形式: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20分,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http://cos.neu.edu.cn/2018/1225/c1132a30542/page.htm


  面试内容:东北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http://www.graduate.neu.edu.cn/d ... 03/080922360u8p.pdf


  2.调剂复试时间地点


  调剂笔试时间地点:3月31日08:30-11:00,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调剂面试时间地点:3月31日下午,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五、调剂录取规则


  1.调剂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成绩+调剂复试成绩(调剂笔试成绩+调剂面试成绩)。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复试笔试成绩低于40分;


  ②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③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状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3.按调剂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分别确定理学院、秦皇岛分校的拟录取名单。调剂复试后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调剂复试成绩、调剂复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理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7647


  联系邮箱:cosyjs@mail.neu.edu.cn


  办公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建筑学馆(楼)202室


  七、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渠道


  联系部门:理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3382


  联系邮箱:dbdxlj@163.com


  办公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建筑学馆(楼)202室


  八、其他


  考生在复试考核期间严禁携带手机及其它通讯设备。凡有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考试纪律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复试资格。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理学院,未尽事宜由东北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上报研究生院批准。如有与国家政策及学校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及学校政策为准。


  东北大学理学院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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