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8年工程管理(国际工程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大学于1990年开始举办工程管理(国际工程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2018年继续招生。 一、 培养目标 适应国内外工程承包、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等的需要,培养既懂专业技术,又懂工程管理和国际工程管理,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复合型、外向型的专门人才。学员毕业后可以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 学习年限 工程管理二学位专业学制两年。 三、 主要学习课程 英语(从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进行强化训练)、应用统计学、运筹学、工程经济学、国际商法、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及其应用、国际金融与贸易实务、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施工技术与管理、FIDIC条款、国际工程项目监理、国际工程项目融资与财务管理、国际工程估报价等。 四、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健康、遵纪守法并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 工程管理(国际工程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系跨学科门类的本科后教育,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报考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且第一学位为非管理学学士; 2. 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录取后必须脱产学习; 3. 报考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个别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五、考试安排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综合面试(将对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基础、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人文素质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面试专家及面试分组情况均不提前通知,临时抽签决定,保证公平公正。) 考试日期:2018年6月9日至6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 六、报名手续 1. 考生到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工程管理二学位办公室报名(外地考生可函报); 2. 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考生在函报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可邮寄,并写明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在考试时提交原件进行验证; 3. 考生应准备一寸正面免冠蓝色背景彩色照片二张; 4.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5. 其他说明:考生报考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个人与报考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路费、食宿费、材料邮寄费等)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或个人自理。 七、录取原则和标准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学员管理、学籍管理和待遇 1. 学员应遵守天津大学校规、校纪和学籍管理制度。凡在规定学习年限以内修满规定学分,考试合格及论文评审、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并发给天津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颁发工程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证书; 2. 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只发结业证书; 3. 在职人员脱产学习期间工资及其他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4. 学习期满并获得学位者,应享受研究生班毕业待遇,具体待遇落实由各单位决定。 九、学习费用 1. 学习两年共10400元(包括学杂费、培养费、设备使用费、论文指导费、学位申请费等),中途退学者,费用不退; 2. 学生医疗费、旅途交通费、教材费、住宿费、学习用品费自理。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附中东楼309建筑工程学院二学位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072 联系人:王富英:13920399566 022-27401416(办公室) 王玉婷:13312038571 022-27402363(办公室)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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