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告如下: 一、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此次研究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院经过研究并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成立2015年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巨轸 钟兴言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晓德 叶 青 江向东 汪征鲁 林国平 林建荣 孟雪梅 赵建群 谢必震 赖正维 樊如霞 孙清玲 二、 复试考生范围 1.一志愿考生:符合国家线并按我院复试分数线划定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具体名单在我院网页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栏公示, 一般按1:1.2的比例进行复试,个别生源好的专业将控制在1:1.5以内; 2.破格考生:符合破格的考生按照流程申请参加复试(破格流程及要求附后); 3.调剂考生:2015年3月23日15:00前确认了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我院将于3月24日在学院网页公布所有调剂考生信息。 三、 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要求 1.中国史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如下: 中国史 | 总分≥330分,单科(满分=100)≥42, 单科(满分>100)≥126; |
2.以下专业按照《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 学 术 型 | | 总分≥280,单科(满分=100)≥37, 单科(满分>100)≥56 | | 总分≥300,单科(满分=100)≥42, 单科(满分>100)≥63 | | 总分≥300分,单科(满分=100)≥42, 单科(满分>100)≥126 | | 总分≥335,单科(满分=100)≥46, 单科(满分>100)≥69 | | | 总分≥300,单科(满分=100)≥42, 单科(满分>100)≥63 | | 总分≥320,单科(满分=100)≥44, 单科(满分>100)≥66 | | 总分≥160,单科(满分=100)≥40, 单科(满分>100)≥80 |
四、 调剂要求及程序 1.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其中,专业学位学科教学(历史)接收一志愿报考学科教学(历史)和学术学位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专业的考生,该类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分数线和学术学位历史学专业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 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 (7) 其他有关调剂考生未尽事宜,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福建师范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师大研[2015]18号)中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 2.调剂具体要求: 学院拟接受调剂申请的学科专业或方向及具体要求如下: 类别 | | | | | | | |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调剂世界史专业:本科是世界史专业,英语成绩较好;一志愿报考的是世界史专业,英语成绩较好;一志愿报考中国史专业,且有二外国家等级考试证书,日语、西班牙语、法语优先;本科就读于211或985高校历史学专业,世界史相关课程成绩优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具体名额将在复试期间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调剂程序: (1)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未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的考生无调剂资格,电话等其它方式的预约调剂概不接受。 (2) 考生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48小时内予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得到我院接受其调剂申请和同意其参加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48小时内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3) 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将于3月23日在学院网页公布。 五、 破格调剂 根据我院生源和考生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国家和学校政策范围内对部分考生进行破格复试,其申请原则和程序如下: 1.破格条件: 根据学校文件,结合我院情况,破格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 仅限在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内破格; (2) 仅限单破,即只对1 门公共科目略低的考生破格,自命题科目不实行破格; (3) 破格分数幅度不超过5分,每个专业原则上破格复试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规模的20%,且不超过5人; (4) 同等学力者原则上不实行破格; (5) 同等情况下,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予以考虑。 2.学院拟接收破格复试专业: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 3.破格复试程序: (1) 3月25日17:00前,考生本人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2) 3月26日,学院将拟破格复试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 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复试; (4) 复试通过的考生由学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六、 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1.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1) 所有考生均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校研究生院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查阅教育部网www.moe.edu.cn)。 (2) 学院将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本部分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道德品质考核和诚信状况,采用口试方式。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主要采用口试方式,包括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部分。其中,非世界史专业外语测试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世界史专业考生需笔试专业外语,复试分值分布为专业外语20分、外语口语10分、其他70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课程满分为100分,并计入复试成绩。 七、 复试安排 1.考生登陆我院“社会历史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栏”下载《政审表》、《调剂申请表》(调剂生专用)。 2.3月26日(周四)上午8:30-11:00,考生复试报到。内容: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缴费(30元)。 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五楼 ① 一志愿复试考生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学历学籍证明;《政审表》(须加盖单位或学校公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盖所在学院公章);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奖学金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② 调剂复试考生报到需提供的材料:学历学籍证明;《调剂申请表》;《政审表》(须加盖单位或学校公章);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盖所在学院公章);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奖学金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 注:关于学历学籍证明。所有考生、特别是网报和现场确认时提示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验证成功后,往届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特别说明:调剂生提交的学历验证报告有效期限须持续到2015年6月及以后)。若验证失败,往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到该网提供的各地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与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学籍注册信息。所有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交认证报告或在有限期内的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因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错过复试和录取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持有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齐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3.3月26日下午2:30,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外语口试(中国史、宗教学、学科教学、档案学专业)、政治思想理论(图书情报专业)笔试。 4.3月27日上午8:00,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参加体检,体检地点:仓山校区师大医院。 5.3月27日-28日,考生分组进行专业复试(复试具体安排详见近期学院网页)。 6.3月29日11:00公布复试成绩、预录取结果,确认待录取,并发放《调档通知》。 八、 录取办法和类别: 1.依照《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实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 各专业(或专业领域)按照考生类别及总录取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有招生指标增加,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总录取成绩(总分100)=初试(折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注: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政治审查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复试和录取各环节中各种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违规违约行为均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2.凡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于2015年5月10日前,凭《调档通知》将人事档案以机要件的形式(考生本人不得携带)寄送至: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分党委,邮编350007。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院,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未能按期寄达档案或档案证明,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做出说明。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学费与奖助体系 我院所有硕士生学费约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将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三助”中的“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生每月不低于500元,助研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发放。 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我院将按规定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一次全国性高水平学术会议。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九、 其他说明: 1.联系地址: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六楼社会历史学院(邮编: 350007) 联系电话:0591-83465386 联系人:陈老师、岳老师 2.复试申诉电话: 校纪委:0591-22867115;校研究生处:0591-22867434;学院:0591-83406768 3.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本网站更新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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