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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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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0 1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 、《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师大研[2015]18号)的精神,为做好我院今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对我院2015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陈清华

成员:郭躬德、杨守辉、许力、苏维钢、陈建清、陈黎飞、张胜元、张圣贵、马昌凤、周德旭、林火南、李祎、张仕

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if !supportLists]-->2. <!--[endif]-->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学院将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五名以上教师组成。

二、复试工作

()参加对象及原则

1.所有一志愿报考我院并符合《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均可参加复试。2015年接收的推免生可不再参加复试。

2. 所有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并确认了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 各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学术型硕士一般不超过1:1.2,专业硕士一般不超过1:1.5(复试差额比例以一级学科计算)。

    4. 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客观性及公平公正性。

(二)调剂的具体要求

1. 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申请,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申请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的考生。

2. 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入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级学科之下的各二级学科之间可以互调,计算机相关专业之间可以互调,并上国家调剂网作相应的调整。

3. 其他有关调剂考生未尽事宜,必须符合教育部和《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师大研[2015]18号)中有关调剂的具体要求。

     目前我院以下专业均可接受调剂生: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
070101
基础数学
070104
应用数学
070102
计算数学
0701Z1
数学教育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81202
计算机软件理论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3500
软件工程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专业
硕士
025200
应用统计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总计















                                          


                                         注:一级学科之下的各二级学科之间可以互调,计算机相关专业之间可以互调。

()复试工作安排
1.  3月23日前,我院将在网上公布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并确认了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名单也将陆续在我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http://math.fjnu.edu.cn/s/199/t/843/p/1/c/6377/d/6436/list.htm)公布。
2.  第一批复试考生报到时间:2015年3月25日(周三)上午8:30-11:30
                  地点:福建师大旗山校区理工楼六楼休息室
报到时每位考生须交30元复试费,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志愿考生往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历验证报告、《政审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2) 一志愿考生应届本科生复试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籍验证报告、《政审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 申请调剂生复试时需提交:《调剂申请表》、《政审表》、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说明:有关学历学籍审核。所有考生,特别是网报和现场确认时提示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w .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验证成功后,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可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验证失败,往届本(专)科毕业生请立即到该网提供的各地学历认证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立即与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确认学籍注册信息。
所有考生在报到时,将认证报告或在有效期内的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交给我院。因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错过录取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我院将不准其参加复试。
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由考生本人签名。
<!--[if !supportLists]-->2. <!--[endif]-->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3月26日上午8:20分在旗山校区师大医院的体检,或提供2014年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后面批次复试的考生体检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请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下午12:40—13:30进行笔试,14:00开始进行面试。
笔试地点:请于3月25日上午报到时现场查询并确认。
面试地点按专业进行分组:
第一组(旗山校区理工楼北楼601教室):基础数学;计算数学
第二组(旗山校区理工楼北楼215教室):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数学;
第三组(旗山校区理工楼北楼314教室):应用统计;
第四组(旗山校区理工楼北楼415教室):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数学教育, 学科教学(数学);
第五组(旗山校区理工楼六楼会议室):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
(三)复试的方式及内容
1. 学院组织的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旨在全面考核考生对理论知识掌握、应用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2.笔试部分将分以下两个类别进行:
(1)数学类与专业硕士考生:具体包括数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各专业(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数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数学)、专业硕士---学科教学(数学)、应用统计专业硕士。此类考生从下面科目中选做3题笔试,其中每类考题中、英文各1题,每位考生选做3题(英文至少选做1题,可以中文解答)
(a)分析类2题(数学分析、实变函数);
(b)代数类2题(高等代数、近世代数);
(c)几何类2题(解析几何、拓扑学);
(d)教育类2题(数学课程教学论等);
(e)统计学2题。
(2)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考生:具体包括计算机软件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考生从下面六个科目共12题中任选2题笔试:
数据结构(2题),计算机网络(2题),数据库(2题),软件工程(2题),通信原理(2题),嵌入式系统(2题)。
3.专业面试将根据学生笔试所选的相关科目问答,外语听说能力及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在面试中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 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校研究生院组织的体检或按上面的要求提供体检报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查阅教育部网:www.moe.edu.cn)。学院将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三、成绩评定与录取
1. 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水平测试占90%、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英语占1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折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其中初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百分制以后取平均分,如150分卷应按下式计算:百分制分= <!--[if !vml]-->file:///C:/Users/lenovo/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png<!--[endif]-->,其中G=取得分。
<!--[if !supportLists]-->3.<!--[endif]-->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if !supportLists]-->4.<!--[endif]-->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总成绩将在我院网站的《研究生教育》栏目
http://math.fjnu.edu.cn/newmath/index.html)中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疑议,将正式上报学校,最终的录取名单将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四、录取类别
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于2015年5月10日前,凭《调档通知》将人事档案以机要件的形式(考生本人不得携带)寄送至: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分党委。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院,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未能按期寄达档案或档案证明,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寄达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办理,并按非定向就业处理。
五、学费与奖助体系
学费将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全日制培养的硕士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研究生奖助体系以校研究生院的文件为准。
六、 其它未尽事宜以校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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