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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15.3.27上午8:30 地点:化学化工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由学院在组织复试时凭校财务收据统一收取。) 二、体检时间 3月27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医院(西院)参加体检。 三、复试时间 2015.3.28-2015.3.29 四、复试资格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业务课二为物理化学) | 280 | 38 | 57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业务课二为化工原理) | 300 | 38 | 57 | 100700 | 药学 | 287 | 39 | 117 | 085216 | 化学工程 | 300 | 38 | 57 | 105500 | 药学 | 287 | 39 | 117 | 070300 | 化学 | 290 | 36 | 54 |
五、资格审核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后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六、录取指标分配:
学科专业 | 学术硕士录取人数 | 专业硕士录取人数 | 化学工程与技术(业务课二为物理化学) | 11 |
| 化学 | 25(含免推6人) | 化学工程与技术(业务课二为化工原理) | 10(含免推2人) | 32 | 化学工程 | 药学 | 12(含免推2人) | 17(含免推3人) |
七、各专业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化学工程与技术(业务课二为化工原理)、化学工程 1、笔试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 | 学 科 专 业 | 时 间 | 地 点 | 考 试 内 容 |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 3月28日,8:30-10:30 | 教4-311 | 物理化学、 化学反应工程、化工设计 |
2、面试部分 面试顺序:参加复试的考生首先进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然后分专业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面试 | 学 科 专 业 | 时 间 | 地点 | 面试内 容 |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 3月28日,14:00-17:00 | 新3-304 |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 3月29日,8:30-12:00 | 新3-101 | 3月28日,14:00-17:00 | 新3-306 |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 3月29日,8:30-12:00 | 新3-103 |
3、 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 ×27.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 ×27.5%+复试成绩×45% (2)复试成绩计分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60%+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30%
(二)药学(业务课一为药学综合) 1、复试方式:笔试+面试
专业课笔试 | 笔 试 时 间 | 笔 试 地 点 | 考 试 内 容 | 3月28日,8:30-10:30,10:40-11:10 | 教4-313 | 药物化学、药剂学、有机化学实验(含专业基础实验)、专业英语 | 专业面试 | 面 试 时 间 | 面 试 地 点 | 面试内容 | 3月28日,14:00-17:30 | 新3-311 | 英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 3月29日,8:30-12:00 | 新3-102 |
2、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27.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7.5%+复试成绩×45%. 3、复试成绩计分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80%+专业英语笔试×10%+面试成绩×10%.
(三)药学(业务课一为生物基础综合) 1、复试方式:笔试+面试
专业课笔试 | 笔 试 时 间 | 笔 试 地 点 | 考 试 内 容 | 3月28日,8:30-10:30 | 教4-313 | 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微生物实验(含专业基础实验) | 专业面试 | 面 试 时 间 | 面 试 地 点 | 面试内容 | 3月28日,14:00-17:30 | 新3-309 | 英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
2、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27.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7.5%+复试成绩×45%. 3、复试成绩计分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面试成绩×10%.
(四)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业务课二为物理化学) 1、复试方式: (1)专业基础笔试(2小时,内容含无机、物化、分析、有机),请自带计算器。 (2)现场实验操作。 (3)面试。 2、复试安排 (1)专业基础理论笔试。 时间:3月28日上午8:30-10:30 地点:教4-411 (2)现场实验操作。 时间:3月28 日下午14:00-17:30 地点:化学楼2楼,具体实验室另行通知 (3)面试。 时间:3月28日下午14:00-17:30 地点:新3-301、新3-303、新3-305、新3-307 3、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1)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 ×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 ×3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计分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 实验技能成绩×25%+(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25% 4、参加两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1)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 ×3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3] ×30%+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计分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 实验技能成绩×25%+(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25%
八、奖学金的评定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调剂考生第一学年不享受奖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由学院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奖学金等级 | 资助额度 | 比 例 | 一等奖学金 | 1.2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 二等奖学金 | 0.8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40% | 三等奖学金 | 0.4万元/生.年 | 拟招生计划数的20% |
九、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孙涛垒 副组长:张光旭 成 员:杨志兵、谢智中、韩同远、蔡卫权、殷以华、夏涛、屈德宇、崔晓峰 秘 书:张利敏 十、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韩同远 成 员:马定桂、陈纪钢、韩卫、徐钰山、朱凡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 监督电话:027-87601660
化学学院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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