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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全日制工程硕士、学术型研究生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材料、化学、机械学科)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是由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浙江省首家中科院直属科研机构,地处风景秀丽、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国家计划单列市、港口名城宁波。 宁波材料所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含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术型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专业),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术型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材料工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点;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截至2012年12月,全所共招收课题生142人,在学92人,离所50人,来自50余所合作高校。 为拓宽我所与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合作方)的合作渠道,实现人才培养优势互补,2013年我所继续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面实施课题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接收国内在学博士生、硕士生来所开展课题研究,接收国内在学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来所开展工程实践。课题研究生主要是由我所导师和合作方的有关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开展课题和论文研究工作。课题研究生在合作方取得研究生学籍,完成一年级课程学习后到我所全职参与课题和论文工作,参加工程实践。 学位类型涉及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及博士,全职在所从事课题和论文工作期限一般不得少于12个月。研究生毕业落户宁波北仑等区县工作可享受购房补助、在职进修、创业补助等优惠政策。 招收专业: 1、理学,化学一级学科相关专业。 2、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含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材料等专业方向)相关专业。 3、工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二级学科(含机械、电子、控制、通信、电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方向)。 4、全日制专业硕士(含材料工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等领域及相关方向)。 生活待遇:由研究生部免费安排入住研究生公寓2人间(水电费自理);每月由导师课题组支付300元用餐补贴,支付硕士生不低于500元/月,博士生不低于700元/月的助研奖酬金,与所内员工一样享受节假日、高温补贴;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此外,课题研究生在所期间,依然享受其学籍所在方的一切待遇。 详情请点击链接查看:http://graduate.nimte.ac.cn/view/706.html 我们诚挚地欢迎有志于我国新材料、新能源及先进制造领域研究的在学博士生、硕士生来所合作培养!有意向者请随时来电咨询。 联系人: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陈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