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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精神及管理学院上线人数的分布情况,特制定以下全日制科学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长:王应明 副组长:刁兆峰,高维义 成员:王应明, 刁兆峰,高维义,程国平, 石友蓉, 叶建木,张泉乐, 宋英华 二、复试分数线(不再另行公布复试名单) 已获我校“创新资格”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国家线。 三、复试基本安排 1、 复试时间:2013年4月6日(周六)—4月8日(周一)。 2、复试费:100元 3、体检时间:4月7日上午,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4、复试地点:管理学院 5、复试内容与形式 (1)资格审核和体检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 (2)心理测试—网上测试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笔试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 (4)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 6、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 | | | | | | | | | | | | | | | | 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中的科学研究生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领双向选导表,交选导表 | |
四、复试流程及具体要求 (一)资格审核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网络(继续)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5、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6、所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 7、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二)心理测试 管理学院(所、部)在校心理健康中心的指导下,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地点:教4-1305、1303。 (三)复试的具体内容 专业名称 | | | | | 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以上必考) 技术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三选一) | | | | | |
1、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涵盖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考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分值50分。考试成绩大于等于30分为合格。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礼仪。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满分为100。 4、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60%+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20%。 (满分为100)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五、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 ×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10%+复试成绩×50% 六、奖学金评定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由相关学院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硕士生奖学金等级比例如下 注:全额学业奖学金为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全额学业助学金的标准为240元/月。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须进行导师和研究生的双向选择,双向选择的结果须经导师本人签字确认,导师应承诺按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规定向研究生提供资助。 拟录取名单及其奖学金等级在复试结束后须公示三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 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拟录取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招办。 七、调剂工作 (一)接受调剂考生的要求和名额 为了吸引优质生源,改善生源结构,2013年我院可根据生源结构比例接收调剂生源,择优录取3名。 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调剂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第1、2、3、条要求: 1、第一学历为武汉理工大学或“985”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往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为“985”高校的科学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报考第一志愿的初试科目应与申请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原报考专业必须是管理类专业,接受调剂的专业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企业管理专业。 3、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我校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类)的复试分数线 (二)、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程序 1、管理学院合格生源人数已超过2013年拟招生人数120%,根据学校规定不接收校内其他学院的调剂,只接受校外调剂。第一学历为武汉理工大学或“985”高校的应届毕业、报考会计学学术型硕士的过线考生可调剂到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硕士(限6名)。 2、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将《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交申请调剂学院(所、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应做好登记工作。接收调剂申请的截止时间不超过4月3日下午17:00点。 3、管理学院(所、部)负责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招生学院(所、部)组织的统一复试。校外调剂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前条规定的人数。 4、管理学院(所、部)将积极与研招办协商,并通知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拟录取调剂考生于规定时间(由研招办确定)在研招网完成调剂流程,最终由研究生招生办完成网上拟录取工作。未进行研招网调剂系统拟录取确认的考生,调剂录取一律无效,后果自负。 5、考生若被第一志愿专业和调剂专业同时录取,以调剂专业录取优先。 6、未经研招办同意,管理学院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考生的调剂。 八、复试工作注意事项: 1、已通过我校相关招生学院考核,获得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予以录取,但录取专业必须是获得突出创新能力资格考核通过的相关招生学院及专业,并且该生名单已在研招办备案。 2、管理学院笔试和面试工作严格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笔试严格按照《笔试工作规定》执行。 3、在奖学金评定中,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的评定标准一致。 说明: 1.工商管理(财会类)系指:报考工商管理(120200)下01会计学、02财务管理方向的考生。 2.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类)系指:报考工商管理(120200)下03企业管理、05人力资源管理、06市场营销方向的考生。 3. 工商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类)系指:报考工商管理(120200)下04技术经济及管理方向的考生。 管理学院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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