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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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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2 1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2012年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结合我校教育理念和学科特点等实际情况,现发布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热烈欢迎广大有志于生命科学和医学科学探索的优秀青年报考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考生,若能遵守学校的培养要求和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有关规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即可获得学位。预祝广大考生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追求!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必须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教育学历,并在毕业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继续学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均需加试三门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2011届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的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入学前需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本科专业要求。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临床医学所有学科专业仅接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2、口腔医学本科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我校口腔临床医学以及非临床学科(以下简称基础学科)专业。
3、护理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者在我校临床学科中仅可报考相同专业,授予非医学学士学位者不可以报考临床学科专业,但两者均可报考我校基础学科专业。
4、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本科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我校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以及基础学科专业。
5、除上述1-4项报考我校临床学科的本科专业条件要求以外,我校其他基础学科各招生专业根据国家招生政策以及招生导师的具体专业限制执行。理工类专业毕业生源,可报考我校各相应学科(专业),如基础医学、生物学、工学、人文社科等学科(专业);文科类专业毕业生源可报考我校人文社科各学科专业,包括伦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人文社科学院)、情报学专业。原则上接收本专业报考,如跨专业报考,招生导师在复试时根据报考者本科具体毕业专业做是否录取的相应判定。报考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二级学科中病理学专业的考生,仅限本科临床医学毕业的录取生源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6、非全日制本科生源如已获得执业医(护)师资格,可以报考我校临床学科,但要求毕业专业及目前从事的执业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相同。未获得执业医(护)师资格的非全日制生源及同等学力人员仅允许报考我校基础学科专业, 录取后,不负责接受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考生应根据自己选择的报考单位,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能补报与补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拟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3)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报考点
因为现场确认必须在网上申报的报考点进行,所以网报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现场确认。
3、网报注意事项
(1)我校现行复试录取主要有关政策参考
①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指标规划导师的招生复试录取规模,按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初试总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进行等额或差额复试。原则上每位具有合格上线生源的导师拥有1个复试录取指标,但结合学校学科和导师优势等做相应倾斜,原则上不多于3个。倾斜政策的对象包括重点学科、基础学科、临床生源弱势学科、重大课题导师及博士研究生导师;倾斜政策的主要内容是确保或增加学术学位指标,但对临床生源弱势学科,仅确保其生源不足时招生指标的调剂复试。
② 虽然因临床学科专业学位报名代码不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须分别报名,但复试录取时按导师全体报名生源的初试总成绩统一排序确定复试名额,并不按学位类型报考志愿分别排序录取。复试后,根据复试结果、导师培养需求以及学科特点等确定录取考生的学位类型。培养的学位类型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③ 确认为学术学位的考生原则上按计划内公费指标录取,在学期间符合条件者可参加硕博连读;确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成绩优异者外,基本按计划外自费指标录取。由于基础学科没有专业学位培养类型(预防医学专业MPH除外),因此基础学科均为学术学位,即均为计划内公费录取指标。此外,传染病学(内科学),儿科学,核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烧伤(外科学),感染病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临床生源弱势学科,原则上不计学位类型,均按计划内公费指标录取。我校将公费指标与国家学校的发展需要相结合,通过调整不同学科招生学位类型公费录取指标的方式,对有经济压力考生的研究生入学费用实行免除资助,不另外提供助学贷款或暂时休学等其他资助形式。请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专业。
(2)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并将验证报告或备案表中的12位在线验证码数字准确填写在报名系统备用信息一中。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常见报名信息错误类型如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X”(“x”)错填;
②最后学历错填: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证书流水编号(正确应填写带有学校代码或毕业年份的学校证书编号);
④毕业日期或获学位日期错填;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填或漏填在学注册学号。
报考考生必须重视以上常见错误信息,并认真填写其他报名信息选项,报名信息中的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电子信箱等),在2012年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本人负担。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二)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11月10日-11月14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已选报考点进行图像采集、确认信息并缴纳报考费。逾期将不再补办,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报名网站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1、准考证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2、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1月7日


1月8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业务课一

  
14:00-17:00
  

外国语


业务课二


3、考试大纲与命题
我校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全国统考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根据2012年国家文件(教学司〔2011〕16号)规定,辽宁省属于国家一区,因此,我校2012年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
2、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除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外,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国家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报考临床学科类考生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对外国语级别提出特殊要求导师的考生,须提交相应外国语证书(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内容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包含专业知识、外国语及综合素质三部分内容。总分215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完成。
专业知识考核由笔试、面试及基本技能三部分组成;其中笔试80分,面试40分,基本技能25分。外国语知识考核由听力笔试及口语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听力30分,口语20分。综合素质考核20分,通过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科学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等多方面的素质。复试面试每一分项(包括专业知识、口语、基本技能、综合素质)的成绩均要求达到该单项的60%分位,如未达到则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专业课复试以复试学科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教材为基础,以教材中复试学科的有关知识为基本内容,重点考查综合素质。为对应本科宽口径人才培养,试题难易程度相当于本科毕业考试水平。外语复试内容以大学公共外语及生命医学科普外语为主要内容,难易程度按英语语种为例,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我校复试的具体方案由学校另文规定和发布。
4、同等学力加试
报考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生物学等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免疫学、生理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课程中任选3门,但不能与本人专业或考试科目相同;
报考心理学及公共管理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范围为:社会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出版,侯玉波主编)、现代管理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程正方主编)、应用心理学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朱宝荣主编)卫生事业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李鲁、郭岩主编)、卫生经济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年出版,程晓明主编)、;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高鸿业主编)、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高鸿业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郑杭生主编);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王溥劬主编的第二版教材)等课程中任选3门;
报考生物医学工程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范围为:电路原理、单片机原理、普通物理、汇编语言、C语言、生物医学传感器、医学电子仪器基础等课程中任选3门(以上参考书目均为国家统编本科教材)。
(三)调剂复试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导师录取,我们将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尽量调剂到本校相同(相近)专业或其他兄弟院校复试。
(四)录取
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6月前后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三天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予以退回。学生毕业时达到中国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中国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中国医科大学,必须署名中国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中国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中国医科大学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春玲,单磊
联系电话:024-23271906,024-23256666-5089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中国医科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10001
本简章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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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2-2-19 23:14 |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中国医科大学的定向或委培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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