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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所2009年硕士研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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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关于申请和接收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初取名单将在10月中下旬进行公示,届时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院系网页查阅相关信息。

  二、交叉学科介绍

  2009年我校继续在多个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研究生,详情请见《2009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参加专业学位联考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grs.pku.edu.cn/zs/zs_ss.html)所公布的相关简章。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见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五、初试

  初试时间为2009年1月下旬。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5.除专业目录规定或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50%。对于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7.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8.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九、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申请硕博连读

  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各学院(系、所、中心)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决定。

  十一、校本部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参考标准为: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20700元/年,二等奖学金17100元/年,三等奖学金135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学费13500元/年)。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17200元/年,二等奖学金136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学费10000元/年)。

  2.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上述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集成电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

  4.除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仍按其招生简章缴纳学费以外,各年度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须按上述标准缴纳学费。

  5.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请参阅《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十二、学生住宿

  1.2009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软件学院和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三、调剂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2.我校努力协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本校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调剂其他单位。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招生咨询

  北大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北大研究生院招生网页(grs.pku.edu.cn/zs/zs_ss.html)查询;咨询热线(010*010)82802338(医学部)。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grsmss@pku.edu.cn,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grszsb@pku.edu.cn。医学部电子邮件为zsyjs@mail.bjmu.edu.cn

  北大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为100871),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十六、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十七、如在200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2009*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2009年我校将从多方面增加资金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加大资助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09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 “MBA”联考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 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2008年9月22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二、报名

  1. 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强军计划、“MBA”联考、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报考艺术学学科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联考),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 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专业课往届试卷和业务课参考书目。关于专业课往届试卷的购买,考生可咨询报考学院。关于业务课参考书目,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3. 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和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的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

  2.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09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报考MBA联考青岛报考点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青岛”。

  4.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 (含推免生) 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硕士生报名须知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已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学校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多、门类全、综合水平高的优势,积极培养“人民共和国的建设者”,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理论型、管理型优秀人才。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09年继续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学校将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通过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和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助学,入学后基本奖助金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学校设立特等奖学金用于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

  我校基本奖助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学校将根据学科的差异调整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的比例,覆盖面总体上达到80%。

  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予点153个,2009年拟*士生3000人,其中拟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500人,接收外校推免生500人。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书面《初试成绩通知》、书面《复试通知》等。

  二、报名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7、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各招生简章。

  二、学习年限

  1、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制为2年;哲学、史学、文学(除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理学、工学学科的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培养方案按3年设计。

  2、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习年限详见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电子照相: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14日)到我校电子照相。

  (2)下载书面《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书面《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书面《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办理其他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14日)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其他报名手续。

  (2)《准考证》: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准考证》由我校各院系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接收《准考证》的地址和邮编。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办理完报名手续后,报名表等报名材料均不需返回我校。

  四、推荐免试工作

  1、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于2008年7月-9月20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具体申请程序和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2009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办法》。

  我校对复试合格拟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应届毕业生按教育部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2、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本校和外校)须在2008年9月底前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并取得原所在院校推荐资格的方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

  五、入学考试时间:2009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六、复试和体检

  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复试科目栏。

  我校于2009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书面《复试通知》。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七、网上调剂录取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八、2009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九、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一、我校2009年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有关招生事宜详见其招生简章。

  十二、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招办电话:01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 211 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1999年列入国家“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38所大学之一。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共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5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另有包括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等在内的8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博(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有5个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11个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有2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9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在18个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有7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对外汉语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各1个,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和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2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各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基地和培养基地介绍)。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760余人,硕士生导师1400余人,导师中有两院院士19名,还有一批蜚声中外的资深教授。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文章;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享受我校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

  (5)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5.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请分别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生人数  

  招生目录上各院系所、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计划数,仅供参考。复试时我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做适当调整。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人数包含在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中,所占比例一般在30%左右,个别专业可能达到50%。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

  网报时间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www.chsi.com.cn(公网);www.chsi.cn(教育网)。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1)凡拟在北京地区参加初试的,网上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且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其他考生以各省级招办的网报公告为准。

  2)拟报考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请务必详尽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中该专业的备注内容,正确填写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

  3)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4)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现场摄像、确认的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14日。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09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一律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2)工商管理硕士专业(MBA)初试科目为两门,即199- MBA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99- MBA联考英语(满分100分)。

  (3)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及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以外的学科,初试科目仍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4)从2008年起教育部对农学门类招生的所有学科专业的初试业务课科目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考试范围和内容。两门业务课为农学门类公共基础[设①314-数学(农),②315-化学(农)]和农学学科基础综合[设①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②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科目。

  (5)从2009年起教育部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初试业务课科目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考试范围和内容。两门业务课为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中,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考试具体内容及试卷结构以教育部考试大纲为准。

  (6)我校使用的全国统考科目有:

  第一单元:101-政治理论,199-MBA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299-MBA联考英语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

  第四单元: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30%左右。部分专业根据其特点,差额比例将适当扩大。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主要审查考生学历证书原件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七、关于培养机制改革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1、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后,硕士生的录取类别只分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定向培养硕士生两类。人事档案和户口都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硕士生。

  2、我校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用于资助非定向培养硕士生的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85%的非定向硕士生均可获得基本奖助学金。基本奖助学金实行动态评定,每位非定向硕士生获得的奖助学金等级和额度由各院系所根据其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综合确定。一般而言,一等奖助学金的额度将达到14000元/年,即免除当年学费8000元/年外,还可获得6000元/年的生活费。各院系所还可以视经费筹措情况调高此额度。

  定向培养硕士生、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不享受“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且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三年共计2.4万元。

  3、培养机制改革对象不包括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学费等情况请分别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住宿 

  硕士生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年2300元,学校将补助每人每年500元。定向培养的北京考生不解决住宿。

  九、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0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三年级硕士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中查询。

  2.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十、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graduate.bnu.edu.cn。

  2.报考点选择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请于考试前20天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外地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寄发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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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7:44 | 只看该作者
    沪津地区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致考生书
      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七五”、“八五”重点建设和“211工程”、“985工程”的首批建设高校。经过百余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稳步迈进。1999年原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强强合并。至此,学校完成了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学校现有21个学院/直属系和12个附属医院,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7个,覆盖理、工、医、管、法、经、农、文等8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硕士点4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32个,涵盖全部12个学科门类;49个国家重点学科点,9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9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个国家实验室(筹),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实验室和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3个部门重点实验室,21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工程技术中心,2个国家“863”高技术网点开放实验室。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000余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5人、工程院院士18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5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6名,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11名。现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约10000人,其中博士生约3800人。学校拥有先进的实验设施,设立各类奖学金和实行“三助”(助教、助研、助管)资助制度;校园浓厚的学术氛围,开放型国际化合作办学理念,以及地处上海改革开放前沿优势地域的良好就业前景,都为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和全面成长创造了极其优越的条件。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09年拟*士学位研究生约3500名,本简章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为学院招生规模数(含统考生和免试推荐生, 免试推荐生约占35%)。各学院可根据初试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2、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除条件1、2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A.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B.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应届毕业生);C.已满足A条件且参加自学考试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以上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水平)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者除符合条件1、2外,还应满足: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五年以上、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报考。
      5、报考法律硕士者除符合条件1、2外,还必须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8年10月(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信息网公布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网(www.shmeea.com.cn)、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网(www.gs.sjtu.edu.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信息网公布为准)
      地点: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下列考生只能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参加MBA联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同等学力者(不含MBA专业的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成人应届生凭学生证)、成绩证明及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在当年招生通知中规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科目和复试
      1、按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余学科的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2、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第三门初试科目满分值为300分,其余基础课(含统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含统考科目)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建立四类培养资助体系,保证录取的全部符合资助条件研究生都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资助。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将实行动态评定管理方式,入学考试成绩优秀、在学期间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获得高等级奖学金。同时,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各类助研、助教和助管“三助”岗位的资助。
      七、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学代码:10248。
      2、在校的非应届学生不得报考。
      3、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报名时请写明报考学院(系所)及专业,入学一个月内进行师生互选。(医学院考生除外)
      4、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报考的具体要求已在本简章各招生专业备注栏中注明,请考生认真阅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持学士学位证书报到。
      6、在医学院招生目录备注栏中,“▲”指相应的研究方向*/口腔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型),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持有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指相应的研究方向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科研型)。
      7、我校招收单考生、港澳台研究生简章另行制订。
      八、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841
      主页:www.gs.sjtu.edu.cn
      Email:zhangy@sjtu.edu.cn 
      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网址:yjsy.shsmu.edu.cn/,点击网站首页“直通车”里的“研究生院”
      电话:021-53068810 传真:021-53068810
      Email:zhangjie@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
      邮编:200025


    同济大学点击查询http://gsinfo.tongji.edu.cn/tjyz ... as_catalog_list.jsp

    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 南开大学

      单位代码: 10055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300071

      联 系 人: 研招办

      南开大学2009年*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一、南开大学2009年将招收硕士研究生2600名左右,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不含接收推荐免试生数。

      二、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包括我校和其他重点大学取得推荐学校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并缴费、照相,并且报考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得更改。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员要求符合以下两个条件:a.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以上。b.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当于报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学制:人文社会科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少数专业学制为两年半或三年),理工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五、培养机制改革:2009年我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体系,具体实施办法请以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六、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为三门,具体做法如下: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包括三个学科门类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一律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基础综合共300分,考试时间仍为三个小时。其中,除药物化学、口腔临床医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外,专业基础综合部分均为国家统一命题,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

      七、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数学三的考试大纲由考试中心另行编发。

      八、法律硕士只限非法学专业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与全国统考试题相同,两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法律硕士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学生报考。

      九、工商管理硕士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阅卷。考试科目为英语和综合能力。该专业只招收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必须是到2009年9月1日前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或3年以上;大专毕业后工作5年或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携带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缴费、照相。例如: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的是南开大学,请到南开大学确认,

      在哪里确认则在哪里考试。经过确认后,报名才生效。网上报名时间和网址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十一、报考手续: 报名时在报名点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复试时我校将再次审核报考资格。

      十二、考生报名时只填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并按备注内容准确填写,录取进校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十三、外语专业的二外不参加统考,其他专业的英语、日语、俄语参加全国统考。外语语种在两个以上者任选一种。

      十四、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十五、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加试专业课的笔试(笔试科目将于3月份在网上公布)和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十六、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raduate.nankai.edu.cn,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及其参考书目均以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 本帖最后由 大鸟复活 于 2008-8-1 12: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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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7:47 | 只看该作者
    东北三省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考 须 知

      一、 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这类考生通过初试后需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且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学历;

      ②大专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

      ③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少10门课程合格;

      ④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3.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份网上报名,2008年11月10~14日到报名考试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届时在网上查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后再到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

      3.报名具体要求

      (1)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考生自行上网录入考生本人信息(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公网)或yz.chsi.cn(教育网))。

      (2)2008年11月10~14日,考生到报名考试点进行报名确认:①交纳报名费;②照像及打印“信息卡”;③核对录入信息,在 “信息卡”上签字并交报名点一份,报名结束。

      考生在网上报名录入本人信息时,要正确选择报名考试点。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报名考试点报名及确认的考生,都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考场参加考试。

      4.哈尔滨工业大学报名考试点(代码:2301)受理考生报名的范围:

      (1) 哈尔滨市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考生;

      (2)哈尔滨市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其他考生;

      (3)哈尔滨市以外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往届考生。

      (4)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推荐免试学生(含推荐本校及外校的学生)。

      5.其它

      (1)哈尔滨市以外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往届考生可以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报名考试点报名,也可以在当地报名考试点就近报名(具体请咨询当地省、市招生办)。

      (2)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报名考试点情况可在网上报名期间上网查询(网址:www.lzk.hl.cn)。

      三、考试

      1.入学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入学考试考场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并可在网上查询。

      2.入学考试方式: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9号文件,教育部调整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和内容。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8]11号文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包括软件工程)的初试科目调整后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调整后4门考试科目全部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请考生届时查询。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8]10号文件,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数学三的考试大纲由考试中心另行编发,请考生届时查阅。

      (2)复试:初试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将根据各学科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初试总体成绩情况确定。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着重考察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和综合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等。复试科目、办法及具体要求将于今年10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四、录取

      1. 学校根据教育部2009年《关于做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校硕士生的录取工作。

      2.录取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办法详见学校有关录取工作文件(可于录取前在网上查询)。

      五、关于中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及公派出国留学

      目前,哈尔滨工业大学正在积极推进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此项工作已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开展。详情请咨询有关学科或查询相关网站。

      2007年1月初,我校与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了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协议,自2007年至2011年,我校每年将选派150名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大约各占50%,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提供路费及生活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从我校在读硕士生中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生从我校在读博士生中选拔。 2008年,我校共有154名硕士毕业生获得资助,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83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71 人。留学的院校有美国的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英国曼彻斯待大学、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

      六、关于培养模式改革

      为了更好地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并使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从2007年9月开始,我校已在航天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航天学院力学学科、机电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进行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研究生本人志愿、课题方向、就业形势、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条件等,对硕士研究生按学术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2个系列进行培养。

      系列1按学术研究型进行培养,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学位论文仍按目前对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执行。

      系列2按应用研究型进行培养,课程设置侧重于应用技术基础,学位论文侧重于对研究生工程或管理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具体说明见“关于进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研院发[2007]32号)”。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试点学院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

      七、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基金及基本奖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校自2006年起建立了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体系,即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分为特等、1等、2等、3等四个档次,各档次基本奖助学金额度见下表。基本奖助学金的覆盖面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总数的100%。除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硕士生外,得到3等基本奖助学金的硕士生应交纳培养费(7500元/年),得到2等基本奖助学金的硕士生应交纳50%的培养费(3750元/年)。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硕士生的培养费收取见学校相关文件。

    等级
    第一年百分比
    第二年百分比
    额度

    (万元/生·年)
    备注

    特等
    8%
    12%
    1.15
    含培养费7500元+

    学业奖学金1000元

    基本生活费3000元

    1等
    27%
    33%
    1.05
    含培养费7500元+

    基本生活费3000元

    2等
    30%
    30%
    0.675
    含50%培养费3750元+基本生活费3000元

    3等
    35%
    25%
    0.3
    基本生活费3000元


      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设置

      我校建筑学院各学科硕士生学制为2.5年,其余各院(系)硕士生学制为2年。硕士生按实际在校年限发放基本奖助学金及收取培养费。

      此外,学校还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另行提供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科研助理(以下简称三助)岗位,通过承担三助工作使研究生各方面的能力得到培养及锻炼,并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三助岗位设置及申请办法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条例(试行)》。

      八、专项奖学金

      学校设有由企事业单位、海内外知名人士设立的用于奖励优秀学生的各种专项奖学金近20种,主要有光华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奖学金、华为奖学金、SMC奖学金、海王奖学金、美的奖学金等,奖励额度为2000-5000元/年·人。学校还为航天、理科、力学学科的部分学生设立特殊奖学金,鼓励支持报考这些学科的优秀研究生。

      九、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各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国家五部(委)教民[2005]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将在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所属学科,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招收25名少数民族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考生考取后签定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十、关于招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

      1.报考资格:已获其他学科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3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5年(从毕业到硕士生入学)。

      2.培养方式:一律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3.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考试时间一致。

      4.报名与考试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

      有关信息见经济与管理学院MBA中心网站(网址: som.hit.edu.cn)。

      十一、关于招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1.报考资格:同本须知的第一条所有规定。

      2.培养方式:脱产学习,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3.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考试时间一致。

      4.报名与考试地点:同本须知的第二条所有规定。

      我校软件学院实行成本办学,有关信息详见我校软件学院网站(网址:software.hit.edu.cn)。

      十二、关于招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1.定向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及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解放军系统等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2. 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在上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只能采取委托培养方式。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

      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者,应经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录取时提交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定向函或委托培养函,录取后定向或委托单位、考生和学校三方签定合同,毕业后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对这类考生,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或委托单位支付。

      报考上述两类研究生同样要参加国家统一的入学考试,并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1.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接受一定比例的国家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推免生和外校推免生)。

      2. 对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满足国家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能录取,我校研招办将积极提供调剂录取信息并做好相关工作。

      3. 本招生简章中所注招生人数为2008年数字,供参考。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云刚 周善宝 霍刚 胡乔迁 杨郁茜 李文彬

      电话:0451-86416113 传真:0451-86415167

      网址:yzb.hit.edu.cn(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hitgs.hit.edu.cn(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我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将随时在网上公布。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报考须知

      1.报考条件、报名及考试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各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均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要求一致。考生需特别注意的是:

      1)在网上报名时,需在研究方向栏中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培养”;

      2)外语考试语种均为英语。

      2.录取、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录取标准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录取标准一致,采取志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针对全日制硕士生采取三种培养方式:传统的实验室培养方式、与深圳知名企业联合培养的方式、与国外大学“1+1”联合培养的方式。硕士生培养年限为2~2.5年。

      3.奖助学金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雁 俞晓国

      联系电话:0755-26033759 传真:0755-26033874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B栋305室学生发展处,邮编:518055。

      电子邮件:yzb@hitsz.edu.cn 网址:www.hitsz.edu.cn

      *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将随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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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8:05 | 只看该作者
    中南大学

    中南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中南大学2009年预计*士生3600人,其中包括推荐免试生、强军计划(单考)考生、MBA、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以及其他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考(含报考软件工程、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指2009年7月前能获得毕业证者,自考生、网络学院考生在2008年11月前获得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⑵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自考、网络学院毕业生,党校毕业者除外);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党校毕业者除外),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要求英语达到四级水平,报考医学门类的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具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临床经验);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党校毕业者除外),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⑸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⑹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⑺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超过40周岁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从获得毕业证书后参加工作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有研究生毕业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党校毕业者和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3. 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211工程、985工程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2008年10月8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于11月10日至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

      (五)单独考试:我校只接收强军计划考生,大学本科毕业后4年以上工作经验,只能报考委托培养。以下专业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二、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9月中旬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硕士生招生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2008年10月8-31日上网(网址: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报考单考(只限强军计划,且事先必须经我校研招办资格审查取得单考资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和MBA的考生报名点只能选择为中南大学,考试地点为中南大学校本部。

      网上报名须知

      A、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B、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名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绝对不能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C、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你选择某一报名点,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选择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D、 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绝对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统考考生只能选择含有“101政治(含法律硕士)”的考试科目。

      E、中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最好填写为“中南大学XX校区XX学院(系、所)”。中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中南大学XX学院(系、所、年级办)”。“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写几个,便于联系。

      F、毕业证证书编号和学位证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G、“备用信息1”的填写方法(仅适用选择中南大学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我校在校本部设一个报名点、两个考试地点(校本部、铁道校区)。在我校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备用信息1”按下列要求填写,在外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相应报名点要求填写。湘雅医学院不设考点。

      (1)在我校报名、在校本部考试的考生应填“校本部”。凡在我校报名并报考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单考考生、MBA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只能在校本部考试,即“备用信息1”只能填“校本部”。

      (2)在我校报名、愿意在铁道校区考试的考生应填“铁道校区”。

      (3)推荐免试生不须填写“备用信息1”。

      中南大学正式职工在“备用信息”填上“中南大学职工”和工作证编号。“档案单位”填为“中南大学人事处”或“中南大学XX医院人事科”。

      2、现场照相及时间

      2008年11月10-14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到你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交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考虑报名时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事先最好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09年 月 日- 日(考试时间待定)。

      3.初试科目: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强军计划”单考的初试科目为三门或四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门);“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其中:101-政治理论(含法律硕士)、199-MBA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含法律硕士)、299-MBA联考英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5-数学(理)、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08-护理综合(自命题)、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强军计划(单考)”的初试科目为:111-政治(单)、211-英语(单)、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同统考,如应试数学,考试科目为311-数学(单)。参考书目见考试科目一览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保留准考证至2008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成绩单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②专业综合课考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由相关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命题,全方位的考核考生对该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无指定参考书,详情请浏览相关学院网站);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两门课程名称待下达复试通知时由相关学院再通知。美术学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内容为:命题创作,考生自带纸张(考书画方向自备4尺宣)和画板等绘图工具;考试时间为3小时,跨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一门速写,另一门由艺术学院另行通知。设计艺术学专业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内容为:专业设计,分手绘和电脑两部分,考生自带手绘工具、纸张和画板等绘图工具;考试时间为3小时;跨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一门素描,另一门由艺术学院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录取

      我校2009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实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普通助学金资助制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分两种: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获得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半额奖学金者可以享受普通助学金。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类型。

      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及攻硕期间不脱产的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为全额奖学金,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助学金,在职考生不享受助学金。

      同等学力考生、MBA考生(120280)、法律硕士考生(030180)、软件工程硕士考生(081280)、单考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六、学费、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我校2008年已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⑴2008年学费标准为:MBA硕士及单考考生:14000元/年、法律硕士:10000元/年、软件工程硕士:16640元/年,其它考生医学门类专业:9000元/年、非医学门类专业:8000元/年。2009年将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⑵奖学金:分为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和各项奖励基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全额奖学金:医学类9000元/年,非医学类8000元/年;半额奖学金:医学类4500元/年,非医学类4000元/年。我校90%的研究生可享受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我校同时对在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设有各项奖励基金:陈新民奖、宝钢教育奖、茅以升专项奖、钻石奖、山河英才奖、黄培云教育奖励金、求是研究生奖学金、堂汉奖学金等,最高奖励基金为5000元/人。

      ⑶助学金: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半额奖学金可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最低标准为3000元/年。

      七、学习年限: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年。

      八、违纪处罚: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考生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及其它事项:

      我校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或与各学院(中心、所、医院)研究生助理联系,各学院的联系人及电话见《中南大学各学院*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及联系人》。

      可以购买前一年考过的试卷。请于周二、三、四下午来研招办313或301室购买,其他时间不接待。不邮购,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来办理。以往试卷仅作参考,带△的科目为今年新增科目。购买试卷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31日。参考书请与相关学院联系。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www.csu.edu.cn/)。

      咨询电话:0731-8876806,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301。


    [ 本帖最后由 大鸟复活 于 2008-8-1 12: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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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论坛2010年上半年优秀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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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8:06 | 只看该作者
    西部地区

    重庆大学

    重庆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也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综合性重点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8个(含28个自设专业),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2个。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法律硕士(J.M)、工程硕士(含软件工程)、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风景园林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热忱欢迎全国各地青年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2009年重庆大学*士)3700余名,其中含推荐免试、统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

      目录中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国家下达的2009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年龄不限。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获得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⑵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获得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⑶报考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⑷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强军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一)中的第1项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并属各军区推荐报考人员。

      (四)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一)中的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2006年7月底前毕业)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后(2004年7月底前毕业)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4、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5、工商管理硕士(MBA)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考生。

      (五)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一)中的第1项要求。

      2、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3、非法学专业的大学专科毕业后(2007年7月底前毕业)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

      4、法律硕士(J.M)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考生。

      5、下列13个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J.M):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1、一般是全国“211工程”学校(研究生院、“211工程”、“985工程”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科专业全国排名名列前茅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对研究生院学校、“211工程”和“985工程”学校推荐来的推免生,将在提前攻读、硕博连读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2、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的复试,成绩合格。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未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良以上成绩,毕业时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10月31日,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

      2、现场报名(摄像)时间:2008年11月10日-11月14日。

      3、报名考试地点:全国各地所设研究生报名考试点。重庆大学属重庆市所设报名考试点之一,报名地点: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报名时报名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自审。资格审查在复试期间进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考试舞弊等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不予录取。

      四、报名程序

      1、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将继续试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然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操作。网报中,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省(市)招办、招生单位、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相关公告。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还必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电子摄像并本人签字确认网报信息。

      2、报名步骤:①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②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等;③认真核对所填报考信息;④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信息后考生必须准确记录考生本人报考的“报名号”和密码;⑤考生本人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期间。

      3、网上填报说明:

      ①凡报考重庆大学的硕士生在“备用信息1”栏填报“导师姓名”。

      ②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2”填写“强军计划”、“备用信息3”填写“推荐军区名称”。

      ③凡属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2”栏注明“国防生”及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入学资格,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的,不能保留资格,责任自负。

      4、考生网上报名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应届生还须带学生证)、报名费、打印的网报信息表,于2008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报名点现场报名,考生本人当场进行电子摄像,对打印的考生报考信息表由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表”必须交回报名点的收表处,否则报名不成功。签字确认的考生报考信息为上报教育部的信息,不能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凡报考重庆大学艺术学院的“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且考试科目选考“817素描”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重庆大学报名点报名,现场报名到重庆大学报名点,入学考试也在重庆大学所设考场进行考试。

      6、取得推荐免试生正式资格(通过省市招办审批,并且复试成绩合格)者,须凭推荐学校发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不予录取。

      五、各军区推荐报考重庆大学的强军计划考生,请考生自己首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或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由于考生信息不全招生学校不能代报名)。报名同样按“第四条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与推荐军区联系,索取报名校验码。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重庆大学报名点,即选择“5001”,选择其它报名点报名无效。报名选择考试科目时,暂选相应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针对强军计划的考生由我校认可其报名资格后,再将考试科目更正为单考考试科目(①111政治理论;②211英语(212俄语、213日语);③601高等数学(不考数学专业的考试科目同《重庆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专业的第三科科目代码及名称);④考试科目同《重庆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专业的第四科科目代码及名称。)本人所填报信息要认真仔细进行核对,然后提交。该信息为上报教育部的信息,也是以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查成绩、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等的依据。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数学或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四门。全国统考科目:101政治理论(含法律硕士);外语(201英语(含法律硕士)、202俄语(含法律硕士)、203日语(含法律硕士));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5化学(农);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等所含内容及要求请详见国家考试中心编印的《考试大纲》。

      ①我校“高等教育学”、“应用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三个专业按国家要求进行了科目改革,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中专业综合分值300分),且为全国统考。“药物化学”、“药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等六个专业按国家要求进行了科目改革,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中专业综合分值300分),第三门为学校自命题。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②我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按国家要求进行了科目改革,考试科目为四门,前三门为全国统考科目,专业课二为学校自命题,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③工商管理硕士MBA考试科目:英语、综合能力(含数学、逻辑、语文)二门,考试科目代码:综合能力:199;英语:299。英语、综合能力的命题均由教育部委托“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命题联考,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且为笔试。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由“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参考教材:联考科目“英语”、“综合能力”的“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请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23-*。

      ④法律硕士(J.M)考试科目:外语(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101政治理论、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四门,其中外语、政治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科目。

      ⑤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按国家要求进行了科目改革,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

      ⑥教育部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数学三的考试大纲由考试中心另行编发。

      2、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按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进行,初试时间:2009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到各报名点咨询。入学考试各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设计科目6小时除外)且为笔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校自定,我校将根据初试考试成绩,对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上网公布,请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上网查询并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要求: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通知来我校参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复试内容请见《重庆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除复试上述内容外,同时还必须加试(笔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加试科目。

      3、各专业课的参考书目,详见《重庆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七、奖助金相关规定

      1、从2008年起,重庆大学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日制非在职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培养,此类硕士生按合同执行))均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助金,奖助金包括学费和生活费,其中生活费每年2600—3600元。

      2、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

      3、奖助金等级设置及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详情请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的网站:graduate.cqu.edu.cn查询。

      4、参加全国统考的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硕士生不享受全日制硕士生奖助金。

      八、其他事宜

      1、准考证发放:报考重庆大学的考生,准考证一律由考生本人从网上下载,请报考我校各种类型(统招生、强军计划、单考、MBA、J.M、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的硕士研究生于2008年12月下旬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的网站:graduate.cqu.edu.cn下载考生本人的准考证,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务必应有本人在报名点电子摄像的照片图像。除重庆大学报名点以外的考生,加盖考试印章的准考证以挂号信方式按考生网报所填写的通信地址寄发给考生,请注意查收。

      2、专业名称前标有☆的招生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生的优秀考生可跨学院学科申请硕博连读、提前攻博。根据本人学习成绩及申报志愿,且学院同意接收,取得资格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3、专业名称前标有★为学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4、根据有关规定,所有考生在读研究生期间,凡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须收取一定的住宿费。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十、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十一、授位

      修完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颁发国家制定的相应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有关研究生招生解释权归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十三、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政编码:400030

      网址:graduate.cqu.edu.cn/

      电话:023-*,023-65102374,023-65111374(fax)




    西安交大
    西安交通大学200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2009年*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现有博士生导师600余人,教授、副教授近1400人,其他各类高级专业人才 43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6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1名。学校现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2690余人,非全日制近4000人。

      2006年开始,西安交通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高校之一,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在研究生培养中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改革后,研究生培养过程与科学研究活动结合更加紧密结合,为研究生学习所设立的奖助金覆盖面及资助强度均有大幅度提高, 为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招生规模

      2009年我校计划*士学位研究生3000名左右。

      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为2~3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从毕业到2009年8月底满两年,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初试通过后,还须严格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详见目录说明第五条)。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4、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对本科毕业后有四年连续以上工作经验,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可报考由我校单独组织的入学考试,但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学科、专业范围内及指定的合作单位范围内报考,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强军计划考生须持军区政治部推荐介绍信报考。

      5、我校接收重点院校或非重点院校的重点学科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2008年9月中下旬查询我校网页(http//gs.xjtu.edu.cn)中的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

      6、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详见我校MBA、法律硕士招生简章(网址:gs.xjtu.edu.cn)。

      四、报名时间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凡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陕西省内考生(含外省同等学力人员及本省高校推荐到我校的免试生)、经我校批准可以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符合条件的MBA考生,必须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点,否则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并按时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初至10月31日,报名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届时请留意我校网上通知。

      3、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10--14日。

      (1)凡在我校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军人提供军官证、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到我校宪梓堂进行资格审查、摄像、核对信息、交纳报名费等。

      (2)登陆外地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当地报名点要求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

      五、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09年元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复试时间:2009年3月下旬。

      六、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相关说明

      1、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报名,在指定拦目填入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录入信息应真实、准确,各项信息均用半角方式录入,凡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位应为“6111”。

      (2)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上对应的专业、研究方向选取相应的考试科目。在院、系代码栏内正确填写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

      (3)“备用信息”栏填报“导师姓名”和选取的“复试科目名称”。

      (4)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2”填写“强军计划”。

      (5)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部队书面同意并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并签定委培协议书,按协议书上的保留年限入学,不得提前或推后。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年限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

      2、信息确认

      凡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点的考生,必须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相关信息,否则报名一律无效。

      3、初试科目

      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艺术学专业的03~07方向考试科目除外)。

      根据教育部规定,教育学、医学两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定为: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名称采用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

      2009年政治、外国语(除外语专业外)、数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和中医综合考试科目均由国家教育部命题。数学按工科门类分别采用数学一、数学二;经济学、管理学门类采用数学三;其余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参看我校2009年招生目录。全国统考题中,外语、政治满分各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各为15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代码:311)、西医综合(代码:306)、中医综合(代码:307)、护理综合(代码:308 根据教育部考试大纲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科目满分各为30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软件工程)第四单元初试科目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名称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代码:408)满分150分,其考试内容为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

      2009年我校综合试题科目内容如下:

      ①714生物综合(满分150分)(限非医学考生选考)包括生理、生化、生物学、免疫学、遗传学。

      ②715 口腔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内科学(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牙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胚胎学。

      ③716卫生综合(满分300分)包括营养卫生、环境卫生、流行病、卫生统计、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

      ④717药学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⑤721医学基础综合(满分150分)包括病理、生理、生化。

      ⑥308护理综合(满分300分)按教育部大纲命题。

      我校各学院之间的不同招生专业如考试科目代码相同,则考试内容与要求也相同。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政治理论、外国语(只能选英语)、数学按统考填报,待上报信息时由我校统一处理。

      5、复试要求与须知

      2009年我校将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科实际考试情况自行划定初试分数线。凡达到我校初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或系公章)、本人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

      ②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最后学历证书、身份证(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在考生本人档案中,要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盖章认可)复印件、本人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准考证。

      (2)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通过后,除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内容外,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理工、人文、经管、医学学科),严格加试以下科目(括号内是报考专业代码的前两位):

      ① 工学(08)门类: 计算机基础 大学物理

      ② 理学(07)门类: 计算机基础 大学物理

      ③ 哲学(01)、教育学(04)、文学(05)门类:计算机基础 文学与写作

      ④ 经济学(02)、法学(03)、管理学(12)门类:计算机基础 管理学与经济学

      ⑤ 医学(10)门类: 计算机基础 医学基础

      加试时间和地点由研招办通知本人。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复试办法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以总成绩为准。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复试分笔试、外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各部分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复试科目的笔试部分在招生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已注明,代码以“0”和“9”开头的为相关专业复试科目参考书。

      6、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

      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获得创新基金的研究生免交当年学费,但艺术学专业需交纳课题补助费、材料费0.6万元/学年。

      未获得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需要交纳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理、工类自费生每生每年学费0.75万元;

      --经济、文、法类自费生每生每年学费0.7万元;

      --医学、管理类自费生每生每年学费0.8万元;

      --艺术学专业自费生每生每年学费1.2万元(含课题补助费、材料费);

      --法律硕士、MBA,软件工程等专业学位的考生按协议书规定交纳。

      ——委培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国防生均按委托培养协议书办理。

      学费按年收取。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提前毕业离校的或按规定正常退学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3)生活费

      获得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除了免交学费外,还可以获得学校与导师提供的奖助金作为生活费。其标准及管理办法详见《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07]18号文件)规定。

      7、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8、2009年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在总招生规模内单列计划招收自费研究生30名。

      9、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8329 ;电子邮件信箱:
    yzb@mail.xjtu.edu.cn 网址:www.xjtu.edu.cn 或 http//gs.xjtu.edu.cn 传真:(029)82664655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考研参考书,不出售往届试题。

      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负责老师 电子信箱

      机械工程学院 (029)82660983 张新功
    xgzhang@mail.xjt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2665286 熊晓放
    xiongxf@mail.xjtu.edu.cn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82668710 王铭华
    mhwang@stu.xjt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 82664000 郝平乐
    haopl@mail.xjtu.edu.cn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82668663 尹秀红
    yinxh@mail.xjtu.edu.cn

      航天航空学院 82668754 毕卓
    Bj@mail.xjtu.edu.cn

      管理学院 82665353 高丽华
    Lhgao@mail.xjtu.edu.cn

      理学院 82668740 纪桂玲
    jigl@mail.xjt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82668187 吕莆叶
    Rwyj@mail.xjtu.edu.cn

      软件学院 82663000--8004 秦英莲
    Rjqy@mail.xjtu.edu.cn

      外国语学院 82665499 郗京霞
    xijingxia@mail.xjtu.edu.cn

      生命科学院 82663926 王冰玉
    bywang@mail.xjtu.edu.cn

      医学院 82655038 卢阳
    Luyang69@mail.xjtu.edu.cn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82665959 忽春娣
    [email=Grad-epe@mail.xjtu.edu.cn[/email]

      经济与金融学院 82656906 郭清
    gqjjy@mail.xjtu.edu.cn

      金禾经济研究中心 82667879 李芮
    jinhe7879@mail.xjtu.edu.cn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82668414 王凤
    fengwang@mail.xjtu.edu.cn

      法学院 82665824 张美萍
    fxy@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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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8:06 | 只看该作者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2009年山东大学在268个科学学位授权专业和3个专业学位授权专业(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士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仅招收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两种类别硕士生,其它招生专业招收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类别硕士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 - 4)水平考试,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三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各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JM)外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MBA考生必须在山东大学报名点报考,在其它报名点报名无效;其他各类考生可在当地报名点报考。

      四、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五、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专业实行硕博连续培养制度。通过考生自愿报名,学校择优选拔,部分优秀新生可被录取为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此类研究生入学两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资格考试,第三学年转入博士生学习阶段。

      八、我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九、我校初试专业课试题采用题库命题,往年试题都属于保密内容,不向任何考生提供。初试、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均由考生自备,研招办不负责代购。其它事宜可向有关学院(所、中心)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十、请考生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rad.sdu.edu.cn)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本帖最后由 大鸟复活 于 2008-7-31 20: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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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8:07 | 只看该作者
    湖南湖北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09年*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3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5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生导师1100余人,硕士生导师2200余人。

      一、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计划*士研究生约5000人,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计划*士研究生约60名(专业不限),主要面向西部12个地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入学形式有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

      二、学习年限: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三、报考条件

      (一)统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杂志上发表过2篇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

      (3)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4. 自学考试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拿到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二)联考

      1.“MBA联考”: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法律硕士联考”:须符合统考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同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三)单独考试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并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单独考试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对外招生。

      (四)推荐免试生

      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请到研究生院网站(www.gs.whu.edu.cn)查询。

      (五)其它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3.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工作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地点请届时上网查询。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外考点准考证一般提前一个月发放,本考点准考证一般提前半个月发放)。

      (2)初试科目:

      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及MBA以外,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含软件工程)四门考试科目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其中历史学门类的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及医学门类的部分综合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余二级学科、专业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我校自行命题的医学类综合考试科目有以下六种:

      ①口腔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口腔生物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②卫生综合:内容包括: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

      ③生物综合:内容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④医学综合: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

      ⑤药学综合:内容包括: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

      ⑥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写。

      初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1)复试时间:2009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六、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的具体实施办法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当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中的规定为准。

      七、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为“普通”、“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八、研究生奖助体系

      1. 我校是实行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内容及申请办法,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及政策解答》。

      2.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九、就业

      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委培及定向生回原委培、定向单位就业。

      十、其他

      1.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详情请上网查询(www.gs.whu.edu.cn)。

      2.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专业中实行“1+4”硕博连读方案,学制5年。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网址:http://www.whu.edu.cn;或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4.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5.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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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8: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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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8-7-31 19:02 | 只看该作者
    顶个~~
    不知道东北大学的什么时候出来
    没错,我就是传说中低调的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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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21:07 | 只看该作者
    [em:15] 米人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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