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一、调剂专业信息
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 拟调剂名额 | 接受调剂专业范围 | 其他 要求 | | | 0702物理学、0703化学、 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 | 0702物理学、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25软件工程、0854电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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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要求 (一)普通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 2.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则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要求,学院规定的其他学业性要求。 三、进入复试遴选规则 (一)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分专业按初试成绩从高往低入围复试。 (二)调剂考生初试专业与调入专业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初试成绩按照以下方式折算后再进行排序,从高往低入围复试: 初试折算分=初试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调剂专业国家线 四、调剂方案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将于2026年4月8日0时开通调剂系统。 1.复试缴费,2026年我校收取复试费用为100元/生。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平台进行缴费,未完成缴费不能参加复试。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平台: ①《湖北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填写、签字并盖章); 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③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省自考办毕业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校毕业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⑤《湖北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2)。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形式:线上,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或者“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平台。 4.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专业能力测试。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总分100分。 (3)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00分。 (4)外国语听说及口语测试。采用对话和答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5)不同学科门类调剂考生加试。初试统考科目存在较大差异的考生需要加试,即报考07理学门类的考生调入我院08工学门类,若考生没有考数学,则需要加试《数学》。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将以公告或电话方式通知复试考生。加试科目总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将以公告或电话方式通知复试考生。加试科目总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入围复试名单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积极关注。 (三)调剂总评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考生总评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折算分÷5×60%)+(复试成绩×40%)。 (四)调剂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且达到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根据专业实际计划数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评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业务课一成绩相等,按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其他复试录取要求以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①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中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说及口语测试等科目任何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或不同学科门类调剂考生单独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④考生违反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以及学院有关复试管理规定者。 4.总评成绩作为新生学业奖学金等次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参见最新《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院其他拟通知事项 (一)收到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接收确认,多次告知仍拒不接收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二)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向招生学院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相互调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学院网站有关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峰 联系电话:0714-6576569(工作时间段内咨询,其他时间可以在群里留言交流) 咨询QQ群:1046623400(湖师材料学院2026年调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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