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现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是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院校、非通语种提前批次招生院校和接收保送生资格院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现将2023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名称 | 学科授予门类 | 1 | 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文学 | 2 | 日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文学 | 3 | 翻译 | 外国语言文学 | 文学 | 4 | 汉语国际教育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学 | 5 | 朝鲜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文学 | 6 | 商务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文学 | 7 | 旅游管理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二、报考条件 1.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收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积极推进跨校招生,招生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本年度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以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考生只能申报一个招生专业。 4.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5月29日08:00—— 5月31日12:00。 2.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考生可登录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isu.edu.cn,在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在“考生签字”栏签名,扫描成电子版连同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照片文件扩展名应为JPG,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按顺序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文件名命名为“报考号+姓名”。 3.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供审核。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考生个人申请、校招生办审核资格、综合素质测试及学院面试、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即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材料初审 我校将根据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后续的选拔程序。 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初审结论,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3.考核及录取 我校将在6月上旬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及各专业专家组进行面试考核。 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我校将按照各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本科1-7学期平均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40%+面试考核×30%)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于6月中旬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予以录取。 4.考试纪律 对在第二学士学位报考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 5.录取规则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尚未完成且符合学科门类要求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五、学制与学历 1.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在校学习。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结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结业证书不可换发毕业证书),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发放。毕业证书上写实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写实注明“第二学士学位”。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第二学士学位学费标准:按照当年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具体参照相同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7.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六、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 2.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七、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isu.edu.cn 邮箱:zsb@xisu.edu.cn 咨询电话:029-85319401 西安外国语大学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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