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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学校办学资源,为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再提高的机会,经研究决定,学校2023年在22个专业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注:1.实际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2.学校可根据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调整各专业间计划数。 二、招生范围 2023年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于2023年7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 (四)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四、报考要求 (一)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查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附件2),每人限报1个专业。 (二)部分专业报考要求如下: | | | | | 原大学阶段有修过《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的基础,并提供支撑材料。 | | | | | | | | | | | | 原本科毕业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原大学阶段修读过“语文”或“数学”相关课程并提供支撑材料。 | | | 原大学阶段有修过《大学语文》课程的基础,并提供支撑材料。 | | | 原大学阶段修完《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提供支撑材料。 | | | 原大学阶段有修过《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的基础,并提供支撑材料。 | | | 原大学阶段有修过《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的基础,并提供支撑材料。 | | | 原大学阶段有修过《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的基础,并提供支撑材料。 | | | 原大学阶段有修过《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的基础,并提供支撑材料。 |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及要求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22日至28日进行网上报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0347830@qq.com),材料格式为PDF格式,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报名专业+姓名”。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考生须按照如下顺序编辑材料序号,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考生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且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考生若在入校或毕业后查实,学校在任何时候都将取消其就读资格并撤销所授学位。 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扫描件(附件3);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4.考生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5.考生本人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6.考生本人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六、录取程序 (一)预录取:根据考生学分平均绩点进行排序,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如学分平均绩点相同,优先录取在校期间大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大学外语成绩仍相同,由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本科阶段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二)预录公示:根据预录取结果,拟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提交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 (三)正式录取: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管理与毕业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按照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在修业年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经核实,对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新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jc.gznu.edu.cn/sdzs/ 招生咨询电话:0851-88909960、86701855(录取期间)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50025 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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