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宁夏大学决定2022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复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全国各省份2020年、2021年、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学业成绩良好。 (二)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三)考生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只能选择1个专业。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不设专业调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0日24:00。 (二)报名材料 1.《宁夏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2.《宁夏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电子表格(EXCEl格式) 3.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由所在学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5.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本人在校期间成绩单(PDF格式) 扫描件要求彩色、清晰,申请表和汇总表填写信息务必保持一致,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在校学习成绩等材料予以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 (四)考核要求 1.各培养学院将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由培养学院确定,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培养潜质及对所报考专业的认知程度等。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考核方案由培养学院于8月10日前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确定对本校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核成绩;对跨校报考的毕业生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作为考核成绩。 3.各培养学院于8月15日前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考生考核成绩(百分制),并报送至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五)录取办法 1.考生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考核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排序)。 2.学校将于8月16日至18日在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8月20日前邮寄录取通知书。 四、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入学报到 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宁夏大学。 (二)学制与学籍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籍学历注册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按国家相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在修业年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就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资助与收费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普通本科生执行。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元-12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考核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注册。 (二)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三)因疫情防控原因,相关人员须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宁夏大学的疫情防控要求。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和录取办法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部门:宁夏大学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电话:0951-2061897 传真:0951-2061897 七、附则 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或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不一致,执行教育部或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 本简章由宁夏大学授权宁夏大学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宁夏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2:宁夏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3: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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