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三般朝典 于 2022-6-30 22:26 编辑
玉溪师范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玉溪师范学院坐落于滇中著名的“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聂耳的故乡玉溪市,学校占地面积1014亩,是距离省会昆明最近的地方院校。学校明确了以建设“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努力开展留学生教育,主动融入区域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逐步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办学体系。学校秉承“至真至善致美致用”的校训精神,立足滇中,扎根玉溪,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为玉溪和周边地区培养了近6.5万余名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为区域基础教育和滇中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校美育工作先进单位”“云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帮助毕业生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现高校毕业生再次学习的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竞争能力,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玉溪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2022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已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不得报考)。 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教师资格体检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1.报名 (1)考生于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30日进入玉溪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b.yxnu.edu.cn),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照,JPG格式)、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报名结束后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查询打印”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须彩色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扫描上传签名后的报名表(PDF格式)。 (2)手机扫描二维码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二维码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查询打印二维码 (3)其它说明:第二学士学位为网上报名,考生无需邮寄材料,报考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2.资格审核及公示7月1日—7月7日,学校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在学校招生网予以公示。 3.专业综合测试7月8日—7月10日,进行专业综合测试,请考生于7月3日进入玉溪师范学院招生网查询专业综合测试具体安排。并按照报考专业综合测试时间安排参加测试,综合测试时考生须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考试报名表。 4.综合测试结果公示7月11日—7月17日,在玉溪师范学院招生网公示第二学士学位综合测试结果。 四、录取 1.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2.公示期满,学校将录取结果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1.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管理体系,所有学生进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遵守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按相应本科专业执行。 六、学籍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毕业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和就业派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 2.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处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3100 咨询电话:0877-2057041 纪检监察电话:0877-2058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