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12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招收及培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为做好2022年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说明:在报名及录取过程中,如果某专业生源不足,学校将综合研判各招生专业生源情况,将剩余招生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多的专业中去。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身心健康。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收枣庄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3年枣庄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4日8:00—7月15日17:00 (二)报名办法 1.枣庄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学生本人手写签名后的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 4.学位证(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6.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扫描件) 7.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 480 像素*高 640 像素,分辨率 300dpi,24 位真彩色。 考生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符合所报专业的申请条件,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初审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四、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形式: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考试地点安排在枣庄学院校内,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健康码(48小时核酸证明)入校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与时间 1.大学英语:7月20日9:00-10:00 2.思想政治理论课:7月20日10:30-11:30 (三)学校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根据成绩及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调剂。 (四)拟录取名单将于2021年7月25日在枣庄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毕业 (一)学生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管理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二)人才培养。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五)就业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入学 (一)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在开学后三日内向学校请假并提供支撑材料,经学校允许后按规定时间补办入学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七天。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四)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附则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与教务处共同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专员办公室)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与教务处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632-3786721 监督举报电话:0632-3786798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枣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