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不断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20年开始招收普通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计划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身心健康。 (二)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考生原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至8月15日24:00前。 1.《新乡医学院第二学位报名表》,本人签字扫描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四、选拔办法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对审查合格考生进行公示。 (一)公示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学校将不再组织考试,直接进入录取环节。 (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专业计划人数,学校将组织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或面试,考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或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且同意调剂的专业。 (四)拟录取名单在新乡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入学 (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六、其他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我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本招生简章由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招生与就业处:0373-3029485 各专业咨询人员: 1.生物医学工程:秦鑫,手机:13503432720 2.生物技术专:毕佳佳,电话:15736948296 3.应用心理学:高红丽,电话:15090097359 4.医学信息工程:刘燕,电话:13462220097 报名邮箱:zsbgs@xx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c.xxmu.edu.cn/zsxxw/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601号 邮政编码:4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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