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三般朝典 于 2020-7-31 15:46 编辑
德州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结合学校实际,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学 院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学制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310 | 2年 | 2 | 环境工程 | 3 | 材料化学 | 4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2020年9月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原本科专业与本招生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每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20年8月13日24:00前将以下材料发至 dzxyzb@163.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德州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文本下方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统一存储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并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四、选拔与录取 (一)考核形式:学校不设笔试环节,采取网上面试形式进行。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专业基础、英语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20年17-18日,具体专业面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三)拟录取名单将于2020年8月19日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我校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在学生收费管理、资助、奖励等方面参照相应本科生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各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德州学院纪委(监察处)电话:0534—8985865 八、联系方式 部门 | 联系电话 | 招生办公室 | 0534-2603002 | 化学化工学院 | 0534-8987866 | 生命科学学院 | 18266186527 |
九、本简章由德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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