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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18、2019、2020届未就业毕业生。 3.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护理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护士资格考试,在考试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5.身体健康,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文件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其中护理学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属学科 门类 | 所属专业类 | 学制 | 授予学位 | 招生计划 | 1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2 | 文学 | 30 | 2 | 护理学 | 医学 | 护理学类 | 2 | 理学 | 30 |
三、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通过线上方式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嘉应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由本人签字)、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将以上材料上传到指定位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6日17:00。请相关考生加入嘉应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QQ群(465939411)。
2.报名资格初审:我校将根据考生毕业专业、所获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预计于2020年7月27日在嘉应学院官网公告栏公布。 3.考试方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各专业线上考试,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考试时间:2020年7月28日。 4.考试内容:汉语言文学专业考试科目为《写作》,主要考查学生语言文学的综合素质;护理学专业采用面试方式考查学生的人文素养。 四、录取办法及流程 1.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嘉应学院公告栏公示。 2.拟录取考生将在7月31日-8月1日参加并完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报名并采集相片等工作。 3.录取结果以广东省考试院审核通过的为准。 五、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其他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53-2186713 嘉应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QQ群:465939411
嘉应学院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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