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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创新人才培养部   日期: 2014-03-30 点击: 1542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和生物工程专业型硕士由所在学院或学位点负责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中心成立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中心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中心(药学类)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 苏为科
副组长: 於建明
成  员:苏为科 於建明 阮奔放胡利勇 冯雯
秘  书:俞静波、黄捷
监督员:谢媛媛
三、招生名额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  院
专业
招生名额
(含推免生)
推免生人数
第一志愿报考上线人数(含推免生)
预计需调剂人数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药学
26
1
48
0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环境科学与工程
2
0
2
0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学  院
专业
招生名额
(含推免生)
推免生人数
第一志愿报考上线人数(含推免生)
预计需调剂人数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药学
13
3
4
9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制药工程
2
1
2
0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生物工程
2
0
2
0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药学一级学科学术型考生上线人数超过中心总招生指标的1.5倍,复试分数线根据中心自行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环境工程学术型考生及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专业学术型考生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药学-学术型
300
45
11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
285
38
57
药学-专业学位
285
38
114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285
38
57
生物工程-专业学位
285
38
57

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每人须填写一份回执表(见附件)
2、复试时间
4月2日上午笔试前(7:30起)进行资格审查(地点:教401)
笔  试(专业实验技能)

类别
考试内容
资格审查
笔试时间
地点
监考
化学类
有机化学基本实验
4月2日
上午7:30-8:00
4月2日
上午8:00-9:00
教401
余志群
何智鹏
谢庭辉
生物类
生物化学与微生物学基本实验
教402
翁意意
童刚
刘明
面  试

组别
时间
地点
参加复试的老师名单
记录
英语听说译能力
4月2日上午9:00起
教401
组长:谢媛媛
组员:阮奔放 盛晓霞 姜昕鹏 赵航 黄沃林  
杨广会
综合素质和能力
4月2日上午9:00起
教402
组长:苏为科
组员:俞传明 金灿 施湘君 谢捷
李  娜
专业素质和能力
4月2日上午9:00起
教302
组长:钟为慧
组员:李坚军 李振华 王平陈志卫 朱兴一
方  丽
3、工作规范
(1)  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差额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及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检,需要带的资料及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页。考生在复试前或进行笔试时向中心提供上述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http://www.gs.zjut.edu.cn/yzs/details.asp?tid=6&id=575
6、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即专业实验技能)和面试。笔试分为化学类、生物类两大类别。
复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30%,面试70%。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译能力(30%)、综合素质和能力(30%)、专业素质和能力(40%)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本次复试过程将全程录像、录音。
7、 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14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8、复试名单:详见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网页。
9、双向选择:
为了做好中心导师及学生双向选择工作,复试后考生需填写《研究生导师组及学生双向选择表》,有关我中心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可登录中心与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请随时关注中心各学科(导师组)导师拟研究课题情况。
五、调剂工作
综合考虑国家考试成绩、专业背景、科研状况,择优选择。
此次中心不接受校外调剂,报考中心学术型研究生上国家A类分数线但未达到中心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线,初试成绩符合国家专业学位类要求的中心一志愿考生可在4月 1日前申请中心内调剂到专业学位型研究生(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调剂申请表(校内调剂)》),中心内调剂一律采用传真(0571-88320620),研招网上申请中心内调剂无效。
经中心学术型学位复试而未被录取的,同意调剂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在4月3日前申请中心内调剂到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将不再参加专业学位的复试,其面试成绩仍有效。中心将根据专业方向分布,择优筛选。
六、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中心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定向就业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中心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体检
4月2日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朝晖校区医院。
4月4日下午1点至3点30分,屏峰校区医院。
4月10日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朝晖校区医院。
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50元。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结果交校医院保健科。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举报、投诉、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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