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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非外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免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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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 19: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imiam 于 2014-3-1 19:43 编辑

关于非外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免试的规定

        为推进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改革,落实以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特制订学校非外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免试规定。
一、申请条件
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及在学期间参加TOEFL、 IELTS、CET(六级)等社会公认的英语考试,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进行折算,折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75分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免修、免试。
二、审批程序  
1.申请者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武汉理工大学非外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免试申请表》,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证明材料并汇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汇总名单、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公布免修名单。
三、成绩认定  
符合英语免修免试条件的研究生,可免考获得公共英语课程相应学分,成绩按折算分乘以系数计算:硕士研究生系数为1.1,博士研究生系数为1.05,最高不超过100分;也可只申请免修,但随同级研究生参加考试,成绩按实考分数记载。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学生入学报到5个工作日内受理免修、免试申请,7个工作内完成审核、上报;研究生院在学生入学报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工作。在学期间达到免修免试条件的研究生,需在课程结束2周前提出申请,再按上述程序办理免修手续。
五、其他说明
1、研究生申请免修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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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3-1 21: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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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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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9-10 15:57 | 只看该作者
    无压力,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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