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目前我院有部分研究生调剂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继续深造。
一、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 C类地区初试分数线;
2、调剂专业必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3、考试科目为: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专业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70101)基础数学、(070207)光学
三、国家公费名额 调剂生复试合格,录取为公费生。
四、调剂过程
(1)考生查看《伊犁师范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我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及专业方向。考生将原报考院校、专业名称、各科目分数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院研招办。
(2)调剂工作一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分数线公布后,单科和总分超过C类地区分数线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登录调剂志愿,进行网上调剂。
(3)考生网上调剂志愿成功后,可电话咨询复试工作相关事项,按时参加我院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相关安排也将提前在网上通知。
(4)对于复试合格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24小时内完成网上录取确认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网上录取确认工作完毕的考生由我院对考生和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剂函(调档函),考生按照要求寄送档案及相关材料。 (5)发送录取通知书。
五、复试报到时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初试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并复印一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获奖情况、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伊犁师范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 4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复试要求。 一、复试目的与原则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加以考察,结合初试和复试表现,综合评判考生。
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为组长,纪委、监察参加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2、各院(系)应成立由主管院长(系主任)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小组自配记录人员一名。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及本专业录取限额提出录取与否的初步意见。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的保密、密封改卷及复试记录等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各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院系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应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内容及组织办法
1、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C类复试分数线。
2、复试主要内容及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1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2专业笔试;3专业面试。三个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笔试内容: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专业笔试,由相关院(系)组织。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由院(系)组织。
(1)专业课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详细考试科目请查阅我院招生简章。 (2)专业面试内容:分值100分。专业口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评委随机提问或由考生抽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复试专业基础知识的认识、仪表举止行为、语言表达能力及应辩能力等;每位考生20分钟左右。),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100分(听力分值50分,口语表达分值50分。) 3、加试对象: 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请查询2011年伊犁师范学院招生目录) 4、复试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0%+50%×(复试总成绩)(其中专业面试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权,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下发文件“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五、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并交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院系出具关于考生综合表现的证明(包括是否受过处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等)。同时交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 历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出具关于考生综合表现的证明(包括是否受过处分、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同时交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 2、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5)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由各专业自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只作为面试成绩评定的一部分,为最终成绩作为参考。 (6)逾期未参加复试不予录取。
(7)应届毕业生2011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
3、破格复试 对于个别上线人数不够、且调剂录取仍难于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按照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安排部分优秀线下考生参加复试,但必须保证质量,且单科线和总分必须在国家允许破格幅度之内。对拟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检审批下达名单为准。 该工作办法由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说明。 伊犁师范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及安排 一、
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说能力②专业笔试③专业面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招生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跨专业考生由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加试。其中: 外语听说
分值100分。 专业笔试
分值100分。 专业面试
分值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分值100分。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最后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底依次录取。 6、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由各专业自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可作为专业面试成绩评定的一部分,作为最终成绩评定的参考。 三、参加复试程序及复试安排 1、复试考生报到,与相关专业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老师联系。 2、缴费,凭缴费单到研究生处领取复试通知单。 3、专业笔试 4、外语听说面试 5、专业面试 6、同等学历加试 7、考生体检;各院系报送复试成绩汇总表。 8、公布拟录取结果,调剂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其中3、4、5、6项目进行顺序视请具体情况可调整。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及时浏览研究生处网页及海报。 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后,凭收据领取复试通知单。填写《考生自述表》,供面试时使用。相关表格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2. 破格考生须填写破格复试协议。委培及破格考生在复试前均填写自费协议。 3.调剂考生复试结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速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自动放弃录取,解释权归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关于复试工作其他事宜可联系研究生处及各院系工作负责人。 研究生处:8131760 人文学院:8123445、8698672(田老师) 数学系:8138039、*(李老师) 物电学院:8139079、15299297550(钱老师)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ylsy.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