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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1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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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7 23:35 | |阅读模式
上海理工大学201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重点大学。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自1989年开始举办第二学士学位班,现有“公共事业管理”与“工商管理”两个专业,现将有关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专业介绍

工商管理

   入世后知识经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中国工商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要求其职业管理者和科技人员是通晓多门知识的“通才”,而不是仅仅懂单一专业的“专家”。当面对政府机构改革、企业人员竞争上岗或大学毕业就业选择的时候;管理企业和岗位竞争面临严峻形势的时候;你是否有一种危机感?感觉到以前所学知识已不再胜任所在岗位的挑战,需要接受新的知识、新的管理思想和新的方法、技能。
    攻读工商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为已有其它专业大学学历的应届生和在职人员利用工作之余学习管理知识、为自己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自身价值提供了一次绝好机会。

工商管理专业教育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学、管理学,它的知识结构是跨越经济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人文科学的不同领域的有机组合。它的研究对象涵盖了企业经济运行中的战略决策、财务管理、资金筹措、投资咨询、生产运行、市场营销、资源有效配置等各个不同方面,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典型特征。

工商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设置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研究方法、管理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企业管理、生产系统管理、电子商务、跨国公司经营管理等。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适应在政府部门及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设置有: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非营利组织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公共部门决策的理沦与方法、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学、市政管理、公共组织财务、公共伦理学、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学、电子政务、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招生计划、学制、学费

2010年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招生总计划为40名,学制2年,学费5000元/年。

三、报名条件

1.已获得非管理学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将获得非管理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将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

2.免试保送:对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经学校批准,可免于笔试,但需通过综合能力面试合格方准入学。这部分学生在报名时应出具相应证明。

四、报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6日至5月5日,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zhaoban.usst.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

(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出示由校方出具的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证明,录取报到时交验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入学后,如发现未获得两证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身份证复印件;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考试费66元;

(6)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7)正确书写考生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并粘贴足额邮票的信封一只(供寄准考证用)。

3.以上材料和费用可通过邮局汇寄,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93),在信封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的字样。

4.原件于考试时交验,如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二)考试(详见准考证)

1.考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英语

下午:1:30—4:30综合能力面试

2.考试地点: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516号)

(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3.考试科目:英语、综合能力面试

4.复习参考书:《大学英语》(全新版)1~3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2年4月版。

五、在校培养及毕业

1.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应届本科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在校期间的生活补贴、医疗、就业等方面同在校本科生相同,学习期间户口等关系可以迁入学校,修业期满并获得学士学位者原则上按照国家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列入就业方案。非应届生录取后在校期间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学校不提供生活等各项补贴,学习期间户口关系不转入学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不列入国家的毕业生就业方案。

2.修读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全部课程,成绩优秀并具有两个学士学位,符合国家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满相应学科、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已修第二学士学位课程与相关硕士课程教学要求相同的,经申请可以免修),并通过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可申请硕士论文开题和答辩,答辩通过后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关硕士学位。

3.上海理工大学大学历届已获得非管理学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和应届能够获得非管理学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如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并经入学考试被录取者,其在校期间所修学的课程与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课程名称,课程号,学时相同的,可以冲抵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相应学分。

六、监督、咨询

学校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监察小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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