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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笔记 (对历史文选很有用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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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怎样学习古代汉语
“古代汉语”是一门难度相对较大的课程,因为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在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例如:
1.        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左传·鲁庄公十四年》)
2.        卫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积聚,为人妇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其子因私积聚,其姑以为多私而出之。(《韩非子·说林上》)
3.        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左传·昭公元年》)
4.        负书担橐,形容枯槁,面目犁黑,状有归色。(《战国策·秦策一》)
5.        二子在幄,坐射犬于外。(《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6.        卫人平莒于我。(《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7.        贫不学俭,卑不学恭。(《三国志·魏书·袁绍传》)
8.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史记·周本纪》)
    如果不在思想上引起重视,不下较大的功夫,不讲究一定的学习方法,就很难取得好的成绩。
    学好这门课程,首先要端正学习态度,不能抱着一种过关的思想或把“古代汉语”作为敲门砖的思想去学习。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我们学习古代汉语,首先要热爱古代汉语,这样才能认真去学。古代汉语是中国古代优秀文化遗产的载体,掌握古代汉语,不仅对于加强我们个人的文化知识和提高素质修养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于继承古代文化为今天的四化建设服务来说也是必须的。尤其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学习古代汉语,继承古代的优秀文化,对于保持我们的民族传统来说显得更为重要。否则,如果在津津乐道西方的管理思想和科学技术时却对我们自己的历史、自己优秀的古代文化不甚了了,那就是数典忘祖了。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热爱古代汉语。如果端正了学习态度,在学习中自然就会下功夫。所谓下功夫,就是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学好古代汉语仅靠课堂上的学习是远远不够的。课堂上为课时所限老师讲授的只是一些基本的知识和部分文选,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教材上所有的知识部分及文选全部讲完,有相当一部分内容的学习是需要学员课外通过自学去完成的。另外,还有一定量的作业也是需要用课外时间去完成的。如果学员既完成了课内的学习任务,又能在课外挤时间将古代汉语教材上的内容全部学完并完成了所有的作业,这就算是下了较大的功夫,肯定能取得好的成绩。如果仅仅满足于课堂上的听讲,对老师讲授以外的内容漠不关心,并且课后不复习,不独立认真地完成作业,这就不能说是下了功夫,所取得的成绩是可想而知的。
    学习态度端正,又肯下功夫,这是学好古代汉语课的基本保证,但是仅靠这两点还是不够的。要想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优异的成绩,还必须讲究一定的学习方法。关于古汉语的学习方法这里着重谈谈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与文选阅读并重,不可偏废
    前面谈到,“古代汉语”的理论知识是前人对古汉语各种语言现象的总结,因此,我们学习古代汉语必须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重视规律的掌握,这样可以举一反三,迅速提高学习的效率。例如古汉语中的“宾语前置”这一语法现象,就是前人对大量语法事实总结后得出的重要结论,明白这一点,凡是遇到同类的句子,就知道如何去分析了。又如根据前人的研究,部分形声字的声符也有表意的作用,明白了这一点,就可以类推出一批形声字的基本意义。以“农”字为例,凡是以“农”作为声符的形声字,一般都含有“浓、厚、多”的意思,请看:
浓:《说文解字》:“露多也。”
襛:《说文解字》:“衣厚皃。”
醲:《说文解字》:“厚酒也。”
    “古代汉语”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因此,我们在重视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还必须重视古代文选的阅读。如果没有一定的感性知识,仅凭理论知识也是不行的。这就像只懂得游泳理论而没有下过水、只懂得军事理论而没有打过仗一样,注定不会取得成功。“古代汉语”课所介绍的理论知识只是一些已被发现的最基本的部分,它没有也不可能将所有的古汉语知识都包括进来,例如一些尚未被发现的规律不可能去介绍,一些例外现象或专家有不同看法的结论也不可能一一去介绍。这些问题都需要靠阅读去解决。读得多了,自然就能理解和把握,甚至会有新的发现。例如古代的入声字,如果仅凭辨识方法是很难记住的,但是只要多看入声字的材料,多读以入声字为脚韵字的古诗,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解决此问题。
    鉴于以上所述,学习古代汉语对理论知识和文选部分应同时并重,不可偏废。有一种观念认为,学习古代汉语主要是学习理论知识,至于文选阅读只需要投入少量的时间就可以了。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事实上,文选阅读是一个长期的学习过程,短期的突击行为是不可能奏效的。理论学习的最终目的是要落实到古文的阅读上,落实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如果理论讲得头头是通,给一篇古文却读不懂,不会标点和翻译,那就失去了学习理论知识的意义。凡是古代汉语课的考试都少不了要出至少一道古文标点翻译题,这道题的设置就是要考察学员阅读古文的能力和对古汉语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2、学习古汉语知识要抓重点、找规律、辨异同、多练习
    所谓抓重点,含义有二:一是指对古代汉语这门课来说,哪些知识属于重点;一是指对于某一知识部分来说,哪些内容属于重点。一般来说,在古汉语知识中,文字、音韵、词汇、语法、修辞、古书的注解、诗词格律等是重点。对于文字部分来说,六书理论、古今字、通假字、繁简字等是重点;对于音韵部分来说,三十六字母、上古韵部、古无轻唇音、古无舌上音、古书的读音等是重点;对于词汇部分来说,古今词义的异同、词的本义和引伸义以及词的本义探求方法是重点;对于语法来说,词类的活用、古汉语的词序、判断句、被动表示法、副词、代词、语气词等是重点;对于修辞来说,引用、譬喻、代称、并提、互文、倒置、委婉等是重点;对于古书的注解来说,古注的类型、体例、术语是重点;对于诗词格律来说,近体诗的平仄、押韵是重点。从求知的角度来看,重点是就其实用性及难度而言的,应当首先掌握重点部分;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其他部分不重要。从考试的角度看,进入考题的内容就是重点。一般视为重点的内容多数会进入考题,一般视为非重点的内容也有可能进入考题。所以,正确的学习方法,不但要掌握好重点部分,同时也不能忽视非重点部分,这才是万全之策。《孙子兵法》上所说的“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就是这个道理。有些学员一味抓重点、猜题或把宝押在老师的辅导上,结果考试成绩反而不理想,问题就出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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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找规律,是指要找到并抓住那些带有普遍性的结论或方法,对于古代汉语课来说,教材上所介绍的知识就是前人总结出来的结论和方法,我们只需要把这些结论和方法用自己话表述出来并记住即可。例如古汉语中宾语前置的规律可以用以下三句话表述:
    ( 1)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前置;
    ( 2)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前置;
    ( 3)宾语前置,其后用代词(或称助词)“是”或“之”复指。
        这三句话简明易懂,记住它并能给每句话找到两三个典型的例句则宾语前置这一古汉语的重要语法现象就算基本上掌握了。对于有些需要记住的内容,我们也可以采用一些灵活的方法去增强记忆,例如十三经的名称对于初学者来说很难一下子记住,我们可以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把它划分为四段去记:
    《周易》 《尚书》 《诗经》
    《周礼》 《仪礼》 《礼记》
    《左传》 《公羊传》 《穀梁传》
    《论语》 《孝经》 《尔雅》 《孟子》
        第一段可以简称为《易》、《书》、《诗》,第二段可以简称为三礼,第三段可以简称为三传,第四段两头为比较熟悉的《论语》和《孟子》,中间为《孝经》和《尔雅》。经过这样处理,大约三五分种就能将十三经的书名背下来。
        所谓辨异同,是指找出古今汉语的异同点,记住相异之处,对于相同之处则不必用力,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记忆的内容,以提高学习的效率。例如“爱”字,在上古共有两个常用义,一是亲爱、疼爱,二是爱惜、吝啬。其中亲爱、疼爱这一义项一直延用到今天,古今相同,可以不管,只需要记住现代汉语中不用的“爱惜”、“吝啬”这一义项就可以了。又如诗律中的平仄声比较难掌握,问题主要出在古入声字的变化上。如果我将古今四声列成一个对照表,找出其异同点,这个问题就不难解决了:


        从上图可以看出,中古的平声字在北京话中分化成了阴平和阳平,中古的上声在北京话中分化成了上声和去声,中古的去声在北京话中仍然是去声,中古的入声在北京话中分化成了阴、阳、上、去四声。诗律中将中古的平声叫“平”,将中古的上、去、入三声均称为“仄”。根据此图可以知道,北京话的上、去声在中古没有超出上、去、入三声的范围,这就是说,北京话的上、去声在中古肯定是仄声。因此,当我们遇到北京话的上、去声字时,无需多加考虑,按仄声处理就是了。所需要引起注意的只是阴平和阳平,因为这两个调类中都有一部分字在中古属于入声。
        所谓多练习,主要是指多做作业。最好是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及教材上的练习题全部做完,因为这些作业都是根据重点、难点设计的。古汉语课的实践性很强,只有通过做作业才能迅速巩固学过的知识,使之条理化、清晰化、系统化。例如对于六书的理论,如果只看书,往往似懂非懂,模模糊糊,甚至张冠李戴,通过做作业才能真正搞清楚它们相互之间的区别。做作业看起来麻烦,实际上是终南捷径,所谓“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有些学员喜欢打听考试的题型,他们不知道考试的题型和作业的题型基本上是一致的,甚至有些试题就是取之于作业。
    3、学习古汉语文选要多读、多背、多翻译
        文言文的时间跨度从先秦直到晚清。作为一门基础课,“古代汉语”对每一时代的典范作品都可能涉及,但是我们学习的重点应放在先秦两汉,特别是先秦。因为先秦两汉的作品是源头,且文字艰深,影响深远,学好先秦两汉的作品,可以溯源及流,一贯直下。怎样才能将教材所列的文选学好,实在没有捷径可走,这里提出三个比较实用的办法,即多读、多背、多翻译。
        所谓多读,一是指要多读教材中所列的文选,最好全部读完(即使全部读完也是远远不够的);二是指对每篇文章要多读几遍,其中一般的文章可以读八至十遍,重要的文章则应读十五至二十遍,像司马迁《报任安书》这样的文章不读他二十遍是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前人云:“多读胸中有本。”这话千真万确。许多学习古汉语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即学一篇,会一篇;学十篇,会十篇;学百篇,会百篇。百篇之后,如果遇到新的文章仍然读不懂,其中主要的原因还是对古文读得太少。百篇古文不为小数,但是对于浩如烟海的古籍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
        所谓多背,是指对一些名篇要多背诵。背诵比阅读的要求更高更难。许多学员在古汉语考试时不能按要求举出相应的例句,就是由于背诵的古文太少,功底不深。许多背得烂熟的文章,时日稍迁就会模糊不清,何况少背或不背呢?现在古汉语课的教学大纲对背诵多少古文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具体教学时对一些名篇、短篇都是要求背诵的。比如本教材上所列的《郑伯克段于鄢》、《齐桓公伐楚》、《晋侯使张骼致楚师》、《论语》各篇、《学记三则》、《博学》、《诚意》、《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大同》、《舜发于畎亩之中》、《老子》各篇、《运斤成风》、《曹商使秦》、《更法》、《宋人有酤酒者》、《原宪居鲁》、《陈情表》、《兰亭集序》、《五柳先生传》、《与韩荆州书》、《桐叶封弟辩》、《罢说》等文章即都在背诵之列。
        所谓多翻译,是指多动手翻译教材上的文选,包括作业中所涉及的古文,同时还应找一些课外的白文进行标点和翻译。教材上的文选一般借助注释都能看懂,但是能看懂不等于能翻译,而只有能翻译才说明真正领会了文章的意思。翻译文选时,要注意避免两种倾向:一是以注释代翻译,即将课文的注语原封不动地抄入译文,这样的翻译肯定是失败的。例如《巫山·巫峡》中的“良多趣味”一语,有的学员译作“的确富有吸引人、使人感到愉快的特色”,这是典型的以注语代翻译,显得拖沓、冗长,失去了原文明快、干净的特色。另一种倾向是翻译时不看注释,望文生义。例如有的学员把《郑伯克段于鄢》中的“都城过百雉”一语译作“有一百只野鸡从首都的上空飞过”;把《荀子·劝学》中的“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一语译作“借用舟楫过河的人,不会游泳,掉进江河中付出了生命”;把《左传·泓之战》中的“天之弃商久矣”一语译作“皇上抛弃商业已经很久了”;把《史记·循吏列传》中的“丁壮号哭”一语译作“男子的哭声象雄壮的号角”等等。这些笑话的出现就是由于不看注语,自以为是,大而化之。此外,还有一种常见的错误是,翻译者不懂古汉语语法,相当然地将一些虚词误译,例如有些书上将“陈胜者,阳城人也”一语译作“陈胜,阳城人啊!”“也”在古汉语中基本功能是表示肯定的语气词,译者不明白这一点,而把它当成感叹语气词了。对于白文的标点翻译来说其难度要比翻译课文更大。标点白文前最好多看几遍,然后标点。标点一般自前而后标,实在断不开时也可以根据语气词的标志或语意从后向前标。标点打好后,再开始翻译。译好后应体会一下上下文意是否合乎情理,如果不合乎情理,则说明标点可能有误,需再作调整。无论是翻译课文还是标点翻译白文,都应本着这样一个原则:即以直译为主,使字字落到实处;以意译为辅,不得已而为之。万不可离开原文漫无边际的发挥,肆意添枝加叶,使译文雍肿,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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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汉语词类
    一、名詞
    名詞主要是表示人、事物、時間或者地點名稱。
    名詞可以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事物名詞,另一類是時地名詞。事物名詞也可以分爲專有名詞、普通名詞和抽象名詞三類。專有名詞是指國家、民族、姓氏、職官、人、物、地、時代等的專門名稱。如:
    骞身所至者,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漢書·張騫李廣利傳》)
    身毒國在大夏東南可數千里。(《漢書·張騫李廣利傳》)
    徑匈奴,匈奴得之,傳詣單于。(《漢書·張騫李廣利傳》)
    處狄二十年而行。(《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及竇太后崩,武安侯田蚡為丞相。(《漢書·儒林傳》)
    請句踐女女於王,大夫女女於大夫。(《國語·越語上》)
    從者狐偃、趙衰、顛頡、魏武子、司空季子。(《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左傳·僖公二十三年》)
    寺人披請見。(《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左传·隐公元年》)
    晉軍函陵,秦軍氾南。(《左傳·僖公三十年》)
    秦時與臣游,項伯殺人,臣活之。(《史記·項羽本紀》)
    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論語·八佾》)
    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陶潜《桃花源记》)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論語·八佾》)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論語·述而》)
    遂命曰“和氏之璧”。(《韩非子·和氏》)
    以上例子中的加點詞都是表示國家、民族、姓氏、職官、人、物、地、時代等概念的專有名詞。
    普通名詞是指人、物、地共有的名稱,如:
    方今天下適定,海內願安,士無賢不肖,皆樂立名於世。(朱浮《爲幽州牧與彭寵書》)
    君子慎其所立乎?(《荀子·勸學》)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韓非子·五蠹》)
    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孟子·滕文公上》)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詩經·周南·關雎》)
    願受一廛而為氓。(《孟子·許行》)
    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老子》第八十章)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墨子·非攻上》)
    鑿戶牖以爲室,當其無,有室之用。(《老子》第十一章)
    蜩與學鳩笑之曰:“我決起而飛,搶榆枋……”(《莊子·逍遙游》)
    非梧桐不止,非練實不食,非醴泉不飲。(《莊子·秋水》)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冰,水為之而寒於水。(《荀子·勸學》)
    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三徙成國。(《呂氏春秋·貴因》)
    以上例子中的加點詞都是表示人、物、地等概念的普通名詞。
    抽象名詞是指人、物、地、時的性質、現象、功用的名稱,如:
    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荀子·天論》)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老子》第七十七章)
    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孟子·梁惠王上》)
    是乃仁術也,見牛未見羊也。(《孟子·梁惠王上》)
    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儀哉?(《孟子·梁惠王上》)
    以上例子中的加點詞都是表示人、物、地、時的性質、現象、功用的抽象名詞。
    時地名稱有可分爲時間名詞和方位名詞。時間名詞時表示時間概念,在句子中可用作狀語。如:
    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論語·公冶長》)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而為之。(《孟子·告子上》)
    冬無愆陽,夏無伏陰,春無凄風,秋無苦雨。(《左傳·昭公四年》)
    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莊子·養生主》)
    相去日已遠,衣帶日已緩。(《古詩·十九首》)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韓非子·五蠹》)
    上古之時,人民少而禽獸衆。(《韓非子·五蠹》)
    初,鄭武公娶於申。(《左傳·隱公元年》)
    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里仁》)
    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左傳·僖公四年》)
    方位名词表示地點、處所、方位等意義,可用作狀語。如:
    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左傳·僖公四年》)
    內聽驕婦之失計,外信讒邪之諛言。(朱浮《爲幽州牧與彭寵書》)
    上食埃土,下飲黃泉,用心一也。(《荀子·勸學》)
    從左右,皆肘之,使立於後。(《左傳·成公二年》)
    能覆前而不能覆後。(《白虎通·號》)
    一般來說,名詞不受副詞修飾;專有名詞之前一般不加數詞,也很少加指示代詞;時間名詞可以接受數詞、指示代詞修飾,而方位名詞則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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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動詞
    動詞是表示人或者事物的動作行爲、心理活動、發展變化以及其他活動現象的詞。
    動詞可以分爲一般動詞和能願動詞兩大類。一般動詞又可根據是否經常帶賓語而分成及物動詞和不及物動詞兩類。及物動詞可以跟賓語,在句子中多用作謂語。如:
    觀百獸之見我而敢不走乎?(《戰國策·楚策》)
    猛獸食顓民,鷙鳥攫老弱。於是女媧鍊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鼇足以立四極,殺黑龍以濟冀州,積蘆灰以止淫水。(淮南子·覽冥訓)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左傳·僖公四年》)
    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左傳·僖公四年》)
    自始合,苟有險,余必下推車。(《左傳·成公二年》)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詩經·衛風·氓》)
    不及物動詞一般不能跟賓語,如:
    女娃游於東海,溺而不返,故為精衛。(《山海經·北山經》)
    夸父與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飲。(《山海經·海外北經》)
    火爁焱而不滅,水浩洋而不息。(淮南子·覽冥訓)
    苟能行,又持取如故。(柳宗元《蝜蝂傳》)
    能願動詞又叫作助動詞,它經常用在主要動詞前起輔助作用。但有時候能願動詞也可以單獨作謂語。古漢語中常見的能願動詞有“可、能、得、願、宜、敢、肯、欲、足”等。例:
    三歲貫女,莫我肯顧。(《詩經·魏風·碩鼠》)
    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左傳·隱公元年》)
    非曰能之,願學焉。(《論語·先進》)
    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論語·季氏》)
    今大王亦宜指齋戒五日。(《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臣實不才,又誰敢怨?(《左傳·成公三年》)
    孤將有大志於齊,吾將許越成,而無拂吾慮。(《國語·吳語》)
    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孟子·梁惠王上》)
    故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孟子·梁惠王上》)

    三、形容詞
    形容詞是表示人、地或事物的性質或形態的詞。
    形容詞可分爲表性質和表狀態的兩大類。表性質的形容詞如: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老子·第二章》)
    仰之彌高,鑽之彌堅。(《論語·子罕》)
    清濁大小,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左傳·昭公二十二年》)
    棲波之鳥,水化之蟲,智吞愚,強捕小,號噪驚聒,紛牣其中。(鮑照《登大雷岸與妹書》)
    呼河伯婦來,視其好醜。(《史記·滑稽列傳》)
    表狀態的形容詞爲數最多,按其結構可分爲以下幾種:
    1、單音節或多音節形容詞。如:
    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莊子·逍遙游》)
    小國寡民。(《老子》第八十章)
    其石之突怒偃蹇、負土而出、爭為奇狀者,殆不可數。(柳宗元《鈷鉧潭西小丘記》)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第二章)
    初極狹,纔通人,復行數十步,豁然開朗。(陶潛《桃花源記》)
    吾聞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2、疊音形容詞——用疊字的方式組成的形容詞。《詩經》中使用了大量的疊音形容詞,使得語音節奏感極強。如:
    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萋萋。(《詩經·周南·葛覃》)
    桃之夭夭,其葉蓁蓁。(《詩經·周南·桃夭》)
    赳赳武夫,公侯腹心。(《詩經·周南·兔罝》)
    未見君子,憂心忡忡。(《詩經·召南·草蟲》)
    關關雎鳩,在河之州。(《詩經·周南·關雎》)
    風雨凄凄,雞鳴喈喈。(《詩經·鄭風·風雨》)
    蒹葭蒼蒼,白露為霜。(《詩經·秦風·蒹葭》)
    奈何以區區漁陽而結怨天子?(朱浮《爲幽州牧與彭寵書》)
    日初出,滄滄涼涼。(《列子·湯問》)
    岸芷汀蘭,鬱鬱青青。(范仲淹《岳陽樓記》)
    堂堂大國,相率而拜犬豕,曾童孺之所羞,而陛下忍為之邪?(胡銓《戊午上高宗封事》)
    慘鬱鬱而不通兮,蹇侘傺而含慼。(屈原《哀郢》)
    3、加词头或词尾構成的形容詞。用作词头的主要是“有”“其”,例: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诗经·周南·桃夭》)
    彤管有炜,說懌女美。(《詩經·邶風·靜女》)
    鲁道有荡,齐子由归。(《诗经·齐风·南山》)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静女其娈,贻我彤管。(《詩經·邶風·靜女》)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诗经·卫风·硕人》)
    我来自东,零雨其濛。(《诗经·豳风·东山》)
    用作词尾的主要有“乎、如、若、爾、然”等,如:
    荡荡乎,民无能名焉。(《論語·泰伯》)
    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論語·泰伯》)
    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論語·乡党》)
    屯如亶如,乘馬班如。(《周易·屯卦》)
    桑之未落,其葉沃若。(《詩經·衛風·氓》)
    子路率尔而对(《论语·先进》)
    黃髮垂髫,並怡然自樂。(陶潛《桃花源記》)
    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勃然兴之矣(《孟子·梁惠王上》)
    砉然嚮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莊子·養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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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08: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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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副詞
    副詞是對動作行爲或者某種性質狀態進行修飾限制的一類詞。它可以限制修飾動詞、形容詞,表示程度、範圍、時間等意義。
    一、副詞的來源
    副詞絕大部分是從動詞、形容詞、名詞、代詞等演化而來的。由於副詞表示的意義比動詞、形容詞、名詞等要虛一些,所以從動詞、形容詞、名詞等向副詞演化的過程是一種虛化過程。如:
    “向”,作動詞時有接近的意義,後面可以接表示時間的賓語。例:
    向晚意不適,驅車登古原。(李商隱《登樂遊原》)
    向夕長風起,寒雲沒西山。(陶潛《歲暮和張常侍》)
    當表示接近意義的動詞“向”出現在動詞或者形容詞等謂語前時,便虛化爲副詞,表示將近的意思。例:
    清明前夜炊飯,雞向鳴下熟飯於甕中,以向滿爲限。(賈思勰《齊民要術》)
    又表示將要的意思,例:
    木欣欣以向榮,泉水涓涓而始流。(陶潛《歸去來兮辭》)
    再如:信,作爲形容詞,是言語真實的意思。例:
    子以爲我爲不信,我爲子先行,子隨我後,觀百獸之見我而敢不走乎?(《戰國策·楚策》)
    後來虛化爲副詞,是確實、的確的意思。例:
    大王信行臣之言。(《戰國策·秦策》)
    二、副詞的語法功能
    副詞的基本語法功能是作句子的狀語,但有些謂語性的副詞有時也可以作謂語或者補語。作謂語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在一般的陳述句或者疑問句中作謂語,例:
    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湯問》)
    另一種是在對話中或者複句中單獨成句,例:
    公聞其期,曰“可矣。”(《左傳·隱公元年》)
    副詞作補語的情況例如:
    可謂富貴極矣!(《史記·李斯列傳》)
    三、副詞的分類
    有關副詞的分類各家說法不一,本書採取常見的分法,將副詞按照其用法分爲程度副詞、範圍副詞、時間副詞、情態副詞、否定副詞和謙敬副詞六類。下面我們分別予以介紹:

    (一)程度副詞
    程度副詞主要表示行爲動作、性質狀態、數量多少的程度,按照其所表達的意義可以分爲三類:
    1、表示程度之高、之深。
    這一類的副詞主要有:最、至、極、絕(表示最高度)∕大(十分、很)∕太(表示超過一定限度)∕殊、特、尤(特別、非常)∕甚∕良
    “最、至、極、絕”等幾個副詞可以表示最高度。例:
    老臣賤息舒祺,最少,不肖。(《戰國策·趙策》)
    卓王孫大怒曰:“女至不才,我不忍殺,不分一錢也。”(《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若印數十百千本,則極爲神速。(沈括《夢溪筆談》)
    秦女絕美,王可自取,而更爲太子取婦。(《史記·伍子胥列傳》)
    “大”表示程度深,可以翻譯爲“很、十分、大大地”等意思,例:
    昔高帝初定天下,昆弟少,諸子弱,大封同姓。(晁錯《削藩傳》)
    太,表示超過一定限度,即“過分”的意思。例:
    暮婚晨告別,無乃太匆匆。(杜甫《新婚別》)
    “殊、特、尤”可以理解爲“特別、非常”的意思。例:
    老臣今者殊不欲食。(《戰國策·趙策》)
    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曹操《求賢令》)
    其西南諸峰,林壑尤美。(歐陽修《醉翁亭記》)
    “良”作爲副詞,在漢代主要與“久”連用,“良久”就是“很久”的意思。例:
    廣數自請行,天子以爲老,弗許,良久乃許之。(《史記·李將軍列傳》)
    六朝以後,良可以修是其他詞語,有“的確”的意思。例:
    清榮俊茂,良多趣味。(酈道元《水經注》)
    諸將以爲趙氏孤兒良已死,皆喜。(《史記·趙世家》)
    “甚”在六朝以前,既可以作狀語,又可以作謂語、主語,是一個形容詞。例:
    甚於婦人。(《戰國策·趙策》)
    涉於魚齒之下,甚雨及之,楚師多凍。(《左傳·襄公十八年》)
    苛政暴吏,甚於虎也。(王充《論衡》)
    六朝以後,“甚”在接近於口語的文獻中,才專作狀語。例:
    好讀書,不求甚解。(陶潛《五柳先生傳》)
    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蘇軾《留侯論》)
    2、表示程度低或輕微
    這一類的副詞主要有“少、略、微、稍、頗”等,他們都有“稍微、略微”的意思。先秦表示這類意義一般用“少”,漢代以後才用“略、微、頗”,唐宋以後“稍”才由表示“逐漸”意義的時間副詞分化出程度副詞的用法。例:
    太后之色少解。(《戰國策·趙策》)
    戰少利,陳餘複請兵。(《史記·項羽本紀》)
    請略陳固陋。(司馬遷《報任安書》)
    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史記·項羽本紀》)
    莽色厲而言方,欲有所爲,微見風采,黨與承其指意而顯奏之。(《漢書·王莽傳》)
    “稍”起初多爲“逐漸”意思,爲情態副詞。例:
    項羽乃疑範增與漢有私,稍奪其權。(《史記·項羽本紀》
    蔽林間窺之,稍出近之,憖憖然,莫相知。(柳宗元《黔之驢》)
    後來才由“稍微”的意思。例:
    今將就試,宜稍溫習也。(魏泰《東軒筆錄》)
    余稍爲修葺,使不上漏。(歸有光《項脊軒志》)
    “頗”在古代有兩種意思:一是程度高,略近於今天的“很、甚、相當地”等。例:
    多奇物,土著,頗與中國同俗。(《漢書·張騫傳》)
    李翰以文章自名,爲此傳頗詳密。(韓愈《張中丞傳後敘》)
    一是程度低,爲“稍微、略微”等意思,例:
    涉淺水者見蝦,其頗深者察魚鼈,其尤深者觀蛟龍。(王充《論衡》)
    余雖不合於俗,亦頗以文墨自慰。(柳宗元《愚溪詩序》)
    3、表示程度在原有的基礎上加深、加重。
    這類副詞一般用在形容詞或者表示心理活動的動詞前而起修飾作用。有“更、加、愈、益、彌、滋”等詞,意思相當於“更加、越”等。例:
    登高而招,臂非加長也,而見者遠;順風而呼,聲非加疾也,而聞者彰。(荀子《勸學》)
    鄰國之民不加少,而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梁惠王上》)
    仰之彌高,鑽之彌堅。(《論語·先進》)
    歲老根彌壯,陽驕葉更陰。(王安石《孤桐》)
    以虧人逾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墨子·非攻》)
    日思高其位,大其祿,而貪取滋甚。(柳宗元《蝜蝂傳》)

    (二)範圍副詞
    範圍副詞用來表示動作行爲施加者的範圍、動作行爲所涉及的範圍或者事物的數量範圍。按照其意義可分爲兩類:
    1、表示總括,包括無遺(全部)或很少例外
    這一類副詞主要由“皆、盡、畢、悉、舉、咸、具、凡、都、共、率”等。例:
    是故有天下七十二聖,其法皆不同。(《呂氏春秋·察今》)
    失期,法皆斬。(《史記·陳涉世家》)
    其妻子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孟子·離婁下》)
    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孟子·梁惠王下》)
    群賢畢至,少長咸集。(王羲之《蘭亭集序》)
    使吏召諸民當償者,悉來合券。(《戰國策·齊策》)
    其人一一爲具言所聞。(陶潛《桃花源記》)
    於是天月明淨,都無纖翳。(《世說新語·言語》)
    “率”表示總括,意思相當於“大都、大致”。例:
    至於梁陳間,率不過嘲風月、弄花草而已。(白居易《與元九書》)
    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漢書·藝文志序》)
    “凡”意義有二,一是用在整個句子前面表示規律性的歸納,意思是“凡是、大凡”。例:
    固凡同類者,舉相似也。(《孟子·告子上》)
    凡將立國,制度不可不察也。(《商君書·壹言》)
    二是用在數詞前面表示總括事物的數量或動作的數量,相當於“總共、共”例:
    上計軒轅,下至於茲,爲十表,本紀十二,書八章,世家二十,列傳七十,凡百三十篇。(司馬遷《報任安書》)
    陳勝王,凡六月。(《史記·陳涉世家》)
    2、表示範圍小或有限制或有例外
    這類副詞有“但、特、只、直、止、第、獨、徒、僅、唯、裁”等,都有“只有、僅僅”等意思。尤其是“但、特、只、直、止、第、獨、徒”等詞古音相近,意義也相近。例:
    不聞爺娘喚女聲,但聞黃河流水名濺濺。(《木蘭辭》
    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陸遊《示兒》)
    然則人之所以爲人者,非特以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荀子·非相》)
    此特匹夫之勇也。(《史記·淮陰侯列傳》)
    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孟子·梁惠王上》)
    君第重射,吾能令君勝。(《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欲與秦,秦城恐不可得,徒見欺。(《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爾有母遺,繄我獨無。(《左傳·隱公元年》)
    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左傳·隱公十一年》)
    寡人蠻夷僻處,雖大男子,裁如嬰兒。(《史記·張儀列傳》)
    “僅”在古漢語中有兩種意思,一言其多,意思是“接近、幾乎、差不多”。例:
    凡枉贈答詩僅百篇。(白居易《與元九書》)
    後居南海,僅四十年。(李朝威《柳毅傳》)
    二言其少,意思是“只、才、剛剛”等。例:
    狡兔有三窟,僅得免其死耳。(《戰國策·齊策》)
    齊王遁而走莒,僅以身免。(《史記·樂毅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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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時間副詞
    時間副詞用在動詞性的詞語前,表示情況出現和動作進行的時間。按照其時態可以分爲五類:
    1、表示已然(行爲動作發生在過去的時間裏)
    這一類副詞主要表示行爲動作發生在過去的時間裏,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已然語氣。主要有“鄉、向、既、已、業、嘗、曾”等。
    “鄉、向”主要表示過去較早的時間,即先前、從前。例:
    向吾見若眉睫之間,吾固以得汝矣。(《莊子·庚桑楚》)
    也可以表示過去較近的時間,即剛才。例:
    鄉也吾見於夫子而問知。(《論語·顔淵》)
    “既、已、業”等主要表示行爲動作已經完成,相當於已經。往往表示兩事並列,前事完結以後,又出現另一事實或情況。例:
    即克,公問其故。(《左傳·莊公十年》)
    良業爲取履,因長跪履之。(《史記·留侯列傳》)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史記·陳涉世家》)
    “嘗、曾”主要表示過去作過某事,先秦只用“嘗”,例:
    良嘗間從容步遊下邳杞上。(《史記·留侯列傳》)
    “曾”在先秦漢語中主要表示加強不相信的語氣,例:
    誰謂河廣?曾不容刀。(《詩經·衛風·河廣》)
    以君殘年餘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列子·湯問》)
    老臣病族,曾不能疾走。(《戰國策·趙策》)
    “曾”表示“曾經”主要出現在漢代以後,例:
    孟嘗君曾待客夜食。(《史記·孟嘗君列傳》)
    梁王由是怨盎,曾使人刺盎。(《史記·袁盎晁錯列傳》)
    2、表示正然(行爲動作正在進行或正在實現)
    這一類副詞主要表示行爲動作正在進行或正在實現,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正然語氣。主要有“方、正、適、會”等。
    “方”一般只用在動詞性的詞語前。例:
    如今人方爲刀俎,我爲魚肉,何辭爲?(《史記·項羽本紀》)
    蚌方出曝,而鷸啄其肉,蚌合而拑其喙。(《戰國策·燕策》)
    “適、會”可以用於動詞性詞語前,也可以用在主語前。例:
    此時魯仲連適遊趙。(《戰國策·趙策》)
    會痤病,魏惠王親往問病。(《史記·商君列傳》)
    “正”的用法語現代漢語一致。例:
    休去倚危欄,斜陽正在,煙柳斷腸處。(辛棄疾《摸魚兒》)
    3、表示將然(行爲動作將要進行或將要實現)
    這一類副詞主要表示行爲動作將要進行或將要實現,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將然語氣。可以翻譯爲將要、快要、就要等意思,主要有“行、且、將、垂”等。例:
    其爲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論語·述而》)
    三人還射傷中貴人,殺其騎且盡。(《史記·李將軍列傳》)
    南方老人用龜支床足,行二十餘歲。(《史記·龜策列傳》)
    田園將蕪胡不歸?(陶潛《歸去來兮辭》)
    乘累捷之勢,擊垂亡之國,何患不克?(《資治通鑒·肥水之戰》)
    巨是凡人,偏在遠方,行將爲人所並。(《資治通鑒·漢紀五十七》)
    4、表示行爲動作持續時間的久暫
    這一類副詞主要表示行爲動作持續時間的久暫、長短。表示持續時間長的有“長、久、永、素、常”等,有“平素、永遠”等意義;例:
    李廣素愛人,士卒多爲用者。(《史記·陳涉世家》)
    鄴三老、廷掾,常歲暮賦斂百姓。(《史記·滑稽列傳》)
    吾亦欲東耳,安能鬱鬱久居於此乎?(《漢書·韓信傳》)
    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巾。(杜甫《蜀相》)
    匪報也,永以爲好也。(《詩經·衛風·木瓜》)
    表示持續時間短的有“俄、暫、姑、尋、旋”等,有“不久、立即、暫且”等意義。例:
    俄見一門洞開,生降車而入。(李公佐《南柯太守傳》
    駕鶴上漢,參鸞騰天;暫遊萬里,少別千年。(江淹《別賦》
    南陽劉子驥,高尚士也,聞之,欣然歸往,未果,尋病終。(陶潛《桃花源記》)
    淄川王美人懷子而不乳,來召臣意。臣意往,飲以莨蕩藥一撮,以酒飲之,旋乳。(《史記·扁鵲蒼公列傳》)
    余姑翦滅此而朝食。(《左傳·成公二年》)
    5、表示行爲動作的開始與結尾
    這一類副詞主要表示行爲動作開始與最末階段。表示開始的主要有“始、甫”等,例:
    其始播百穀。(《詩經·豳風·七月》)
    虹始見,萍始生。(《淮南子·時則》
    遙襟甫暢,逸興遄飛。(王勃《滕王閣序》)
    表示結尾的主要有“竟、卒、終”等,例:
    陳涉雖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將相竟亡秦。(《史記·陳涉世家》)
    卒成帝業。(《史記·李斯列傳》)
    騰蛇乘霧,終爲土灰。(曹操《步出夏門行·龜雖壽》)
    6、表示頻率(行爲動作重復出現)
    這一類副詞主要表示行爲動作的頻數或行爲動作重復出現。表示頻數的主要有“數、屢、累、亟、驟”等,意義相當於現在的“多次、屢次”。例:
    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史記·陳涉世家》)
    官兵加討,屢爲所敗。(《舊唐書·黃巢傳》)
    太祖累書呼,又敕郡縣發遣。(《三國志·華佗傳》)
    亟請于武公,公弗許。(《左傳·隱公元年》)
    宣子驟諫,公患之。(《左傳·宣公二年》)
    表示重復出現的主要有“重、複、又、再”等,例:
    乃重修岳陽樓。(范仲淹《岳陽樓記》)
    種桃道士歸何處?前度劉郎今又來。(劉禹錫《再遊玄都觀》)
    “複”多用於行爲動作再次進行。例:
    晉侯複假道于虞以伐虢。(《左傳·僖公五年》)
    “再”古代漢語中表示“第二次”的意思。例: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左傳·莊公十年》)
    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論語·公冶長》)

    (四)情態副詞
    表示動作行爲進行的方式、速度或者表示一定的情態、語氣。根據情況可分爲三類:
    1、表示行爲動作進行的方式
    這一類副詞常見的有“俱、並”(表示幾個施動者一起做某市)、“間、微、竊”(表示秘密的、暗中做某事)、“故”(表示故意做某事)、“固”(表示堅決做某事)。例:
    欲呼張良與俱去,曰:“毋從俱死也。”(《史記·項羽本紀》)
    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孟子·滕文公上》)
    良亡,間行歸漢王。(《史記·留侯世家》)
    齊使以爲奇,竊載與之齊。(《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侯生下見客朱亥,俾倪,故久立與客語。(《史記·信陵君列傳》)
    梁使三反,孟嘗君固辭不往也。(《戰國策·齊策》)
    2、表示行爲動作的速度
    這類副詞主要有“趣、亟、疾、速、遽、遄”(表示快速)、“漸、浸、稍”(表示逐漸進行)、“卒、猝、忽、溘、乍、暴、頓”(表示倉促、突兀)。(按:有的教材把這類副詞看成時間副詞,也有的教材把“暫、旋”等副詞視爲情態副詞,表示動作行爲的速度。)例:
    若不趣降漢,漢今虜若。(《史記·項羽本紀》)
    五萬兵難卒合。(《資治通鑒·赤壁之戰》)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蒲松齡《狼》)
    人而無止,胡不遄死。(《詩經·衛風·相鼠》)
    我問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左傳·襄公三十三年》)
    3、表示一定的語氣(按:有的教材將這類副詞稱作語氣副詞。)
    按照所表達的語氣可分爲五類:
    A、表確認語氣
    主要用於判斷句或表示說理的敍述句,表示確認語氣。主要有“乃、即、必、定、誠、信、果”等。例:
    乃歌夫“長鋏歸來”者也。(《戰國策·齊策》)
    梁父即楚將項燕。(《史記·項羽本紀》)
    挾太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孟子·梁惠王上》)
    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史記·項羽本紀》)
    子皙信美矣。(《左傳·昭公元年》)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也,雖愚必明,雖柔必強。(《禮記·中庸》)
    B、表推測、商榷或議論語氣
    主要有“其、蓋、殆”等,意思相當於“大概、恐怕”。例:
    “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左傳·宣公二年》
    屈平之作《離騷》,蓋自怨生也。(《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殆有甚矣。(《孟子·梁惠王上》)
    C、表示不相信的語氣
    主要有“曾”,多與“不”連用,表示不相信或出自意外或加強否定的疑問語氣。例:
    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其如太行、王屋何?(《列子·湯問》)
    D、表示祈使語氣
    主要是“其”,本來是表示委婉、測度語氣的詞,測度即含有不確定的成分,用於祈使句,就帶有了希望、請求、勸勉的語氣。例:
    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左傳·僖公四年》)
    吾子其無廢先王之功。(《左傳·隱公三年》)
    E、表示反詰語氣
    這類副詞主要表示反問語氣,有“其、豈、庸、巨(詎)、寧”等詞,意義相當於“難道、哪里、怎麽”。例:
    豈不穀是爲?先君之好是繼。(《左傳·僖公四年》)
    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左傳·隱公元年》)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史記·陳涉世家》)
    吾師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後生於吾乎?(韓愈《師說》)
    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詎能入乎?(《漢書·高帝紀》)

    [e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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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08:45 | 只看该作者
    (六)謙敬副詞
    表示對別人的尊敬和自謙,多由動詞、形容詞虛化而來。可分爲兩類:
    1、表示自謙
    通過對自己的謙卑來表示對對方的尊敬。主要有“敢、竊、忝、猥”等。例:
    敢問何謂也?(《左傳·隱公元年》
    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爲過矣。(李斯《諫逐客疏》)
    臣伏計之,大王奉高祖廟最宜稱。(《漢書·文帝紀》)
    2、表示尊敬
    這類副詞主要是表示對別人的尊敬。有“請、敬、謹、幸、惠、辱”等。例:
    王好戰,請以戰喻。(《孟子·梁惠王上》)
    太后曰:“敬諾。年幾何矣?”(《戰國策·趙策》)
    謹使臣良奉白璧一雙,再拜獻大王足下。(《史記·項羽本紀》)
    先生何以幸教寡人?(《戰國策·秦策》)
    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左傳·僖公四年》)
    除以上所述的副詞之外,還有兩個副詞的用法比較特殊,我們稱之爲指示性的副詞。他們是“相”和“見”,都可以用在及物動詞前作狀語,並且其後不跟賓語。下面簡單予以說明:
    相,本位相互之意,爲互指,其主語往往不是單一的,表示雙方施行同一動作行爲,又同時受到對方的支配或影響。後來由雙方的行爲變成其中一方發出行爲,另外一方只是接受。“相”指動作行爲的受事者,而不含施事者。例:
    今梁趙相攻,輕兵銳卒必竭於外。(《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始吾與公爲刎頸交,今王與耳旦暮且死,而公擁兵數萬,不肯相救。(《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時時爲安慰,久久莫相忘。(《孔雀東南飛》)
    便可白公姥,及時相遣歸。(《孔雀東南飛》)
    “見”原來爲助動詞,用於動詞前,表示主語是動作行爲的受事者,爲晉南北朝時又演變爲副詞,用於及物動詞前,表示對他人所發動作的接受,有指代賓語的作用,可譯爲“我”或“自己”。例:
    凡舉事,無爲親厚者所痛,而爲見仇者所快。(朱浮《爲幽州牧與彭寵書》
    家屬以余貧苦,遂見用於小邑。(陶潛《歸去來兮辭序》
    非獨見病,亦以病吾子。(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
    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或見恕也。(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附:古代漢語常用副詞簡表

    類別        意義        例詞
    程度副詞        1、表示程度之高、之深        最、至、極、絕∕大、太∕殊、特、尤∕甚∕良
            2、表示程度低或輕微        少、略、微、稍、頗
            3、表示程度在原有的基礎上加深、加重        更、加、愈、益、彌、滋
    範圍副詞        1、表示總括,包括無遺(全部)或很少例外        皆、盡、畢、悉、舉、咸、具、凡、都、共、率
            2、表示範圍小或有限制或有例外        但、特、只、直、止、第、獨、徒、僅、唯
    時間副詞        1、表示已然(行爲動作發生在過去的時間裏)        鄉、向、既、已、業、嘗、曾
            2、表示正然(行爲動作正在進行或正在實現)        方、正、適、會
            3、表示將然(行爲動作將要進行或將要實現)        行、且、將、垂
            4、表示行爲動作持續時間的久暫        長、久、永、素、常∕俄、暫、姑、尋、旋
            5、表示行爲動作的開始與結尾        始、甫∕竟、卒、終
            6、表示頻率(行爲動作重復出現)        數、屢、累、亟、驟∕重、複、又、亦、再
    情態副詞        1、表示行爲動作進行的方式        俱、並∕間、微、竊∕故∕固
            2、表示行爲動作的速度        趣、亟、疾、速、遽、遄∕漸、浸、稍∕卒、猝、忽、溘、乍、暴、頓
            3、表示一定的語氣        A、表示確認語氣        乃、即、必、定、誠、信、果
                    B、表示推測、商榷或議論語氣        其、蓋、殆
                    C、表示不相信的語氣        曾
                    D、表示祈使語氣        其
                    E、表示反詰語氣        其、豈、庸、巨、寧
    否定副詞        1、表示一般性的否定        不、弗、未、莫、罔、亡(無)、無、微、非、匪、否
            2、表示禁阻性的否定        無、勿、毋、莫、休
    謙敬副詞        1、表示自謙        敢、竊、忝、猥
            2、表示尊敬        請、敬、謹、幸、惠、辱
    指示性副詞        表示一方對另一方的行爲        相
            表示動作行爲的承受者        見

    [e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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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08: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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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代詞
    代詞是代替名詞以及其他實詞或詞組的詞。主要作用在於行文時避免重復,以求文章簡潔。古代漢語的代詞主要有以下人稱代詞、指示代詞、疑問代詞及無定代詞四類。

    一、人稱代詞
    根據人稱代詞所表示的物件,可以將其分爲三種人稱:
    1、第一人稱代詞
    主要代稱說話者本人。常用的有“我、吾、予、余”等,均可以做主語、賓語、定語。例:
    吾日三省吾身。(《論語·學而》)
    衣服附在吾身,我知而慎之。(《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我決起而飛,搶榆枋。(《莊子·逍遙遊》)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論語·述而》)
    知我者,謂我心憂。(《詩經·王風·黍離》)
    自始合,而矢貫余手及肘。(《左傳·成公二年》)
    爾何曾比予于管仲。(《孟子·公孫醜上》)
    需要注意的是,“吾”在上古漢語的肯定句中一般不作賓語,在否定句中可以,但應該前置。例:
    居則曰:“不吾知也。”(《論語·先進》)
    子皮曰:“厚,吾愛之,不吾叛也。”(《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表示第一人稱的代詞還有“卬、朕、某、儂”等。“朕”先秦可用於所有人,秦始皇以後,只用于皇帝。例:
    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屈原《離騷》)
    “卬”的用例不多,主要作主語,不作定語,少作賓語。例:
    人涉卬否,卬須我友。(《詩經·邶風·匏有苦葉》)
    2、第二人稱代詞
    主要代稱說話的對方。常用的有“女、汝、爾、若、而、乃”等。根據用法可以分爲兩類:“女、汝、爾、若”爲一類,可以作主語、賓語、定語。例:
    逝將去女,適彼樂土。(《詩經·衛風·碩鼠》)
    三歲貫女,莫我肯顧。(《詩經·衛風·碩鼠》)
    汝心之固,固不可徹。(《列子·湯問》)
    我無爾詐,爾無我虞。(《左傳·宣公十五年》)
    今爾出於涯涘,觀于大海,乃知爾醜,爾將可與語大理矣。(《莊子·秋水》)
    爾以玉為寶,我以不貪為寶。(《左傳·襄公十五年》)
    以若所爲,求若所欲,猶緣木而求魚也。(《孟子·梁惠王上》)
    “而、乃”爲一類,一般作定語,很少作主語,不能作賓語。例:
    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羹。(《史記·項羽本紀》)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遊《示兒》)
    余,而祖也。(《左傳·宣公二年》)
    夫差,而忘越王之殺而父乎?(《史記·吳太伯世家》)
    朕心朕德惟乃知。(《尚書·康誥》)
    就産生時代上看,“汝、乃”等産生較早,早在甲骨文中就有(甲文作“女”);“爾”始見於西周文獻(《尚書》、《詩經·大雅》等);“若”不見於《詩》、《書》,多見於西周金文,也當爲西周出現;“而”春秋戰國文獻開始出現。現代常用的“你”,出現在中古以後,可以看成“爾”的繼承形式,在中古以後的口語中逐漸成爲第二人稱代詞的唯一形式。
    3、第三人稱代詞
    上古漢語中沒有完備的第三人稱代詞,而是多用“其”“之”“彼”等表示第三人稱代詞的作用。
    “之”表示第三人稱時,多用於賓語。例:
    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左傳·隱公元年》)
    愛共叔段,欲立之。(《左傳·隱公元年》)
    虎見之,龐然大物也,以爲神。(柳宗元《黔之驢》)
    趙太后新用事,秦急攻之。(《戰國策·趙策》)
    “之”有時也可用於指代說話者自己,例:
    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左傳·宣公二年》)
    蔣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將哀而生之乎?”(柳宗元《捕蛇者說》)
    “其”一般只用於定語的位置,有時也可用於兼語句,表示兼語部分的主語語。例:
    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左傳·僖公三十年》)
    又北二十裏,曰發鳩之山,其上多柘木。(《山海經·北山經》)
    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於帝。(《列子·湯問》)
    “彼”也可指代第三人稱,例:
    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孟子·滕文公上》)
    彼可取而代也(《史記·項羽本紀》)
    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不作主語,需要作主語時,古代有兩種表達方式:一是重復前邊出現的名詞,一是省略主語。例:
    比較完備的第三人稱代詞是中古早期才出現的,有“他”“渠”“伊”等。例:
    他自姓刁,那得韓盧後也耶?(《晉書·張天錫傳》)
    雖與府吏邀,渠會永無緣。(《孔雀東南飛》)
    新睡覺來無力,不忍把伊書還。(韋莊《謁金門》)
    在上古漢語中,沒有專門表示複數的代詞,需要表示複數時,可以用人稱代詞表示複數,例:
    吾與汝畢力平險。(《列子·湯問》)
    若不趣降漢,漢今虜若。(《史記·項羽本紀》)
    還可以在代詞後加“儕、輩、屬、等、曹”等一些表示領屬的詞。例:
    吾儕何知焉?(《左傳·昭公二十四年》)
    吾儕小人皆有闔廬以避燥濕寒暑。(《左傳·襄公十七年》)
    吾屬今爲之虜矣。(《史記·項羽本紀》)
    不者,若屬皆且爲所虜。(《史記·項羽本紀》)
    小兒輩大破賊。(《世說新語·雅量》)
    我輩無義之人,而入有義之國。(《世說新語·德行》)
    吾欲汝曹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可得言也。(《漢書·馬援傳》)
    公等碌碌,所謂因人成事者也。(《史記·平原君列傳》)
    古代漢語中還有一些詞,在對話時用於表示自謙和尊敬,表示第一人稱的有“小人、臣、仆、不才、小子”等,表示第二人稱的有“先生、君、卿、足下、閣下”等,這些詞有人看成人稱代詞,有人看成名詞。我們將其看成名詞,不看成代詞。

    二、指示代詞
    根據指代物件的遠近,可以將其分爲近指、遠指兩大類。
    1、近指
    表示近指的代詞主要要“此、是、斯、茲、然、之、時”等,相當於現代的“這、這些”。例:
    天其承我命於茲新邑。(《尚書·盤庚》)
    以此衆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傳·僖公四年》)
    是鳥也,海運將徙于南溟。(《莊子·逍遙遊》)
    是乃仁術也,見牛未見羊也。(《孟子·滕文公上》)
    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左傳·宣公十五年》)
    向吾不爲斯役,則久以病矣。(柳宗元《捕蛇者說》)
    之子於歸,宜其室家。(《詩經·周南·桃夭》)
    之二蟲,又何知?(《莊子·逍遙遊》)
    時日何喪,予及汝偕亡。(《尚書·梓材》)
    厥初生民,時維薑嫄。(《詩經·大雅·生民》)
    2、遠指
    表示遠指的代詞有“彼、夫、他”等,意思相當於現代的“那、那個、那些”等。例: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詩經·魏風·碩鼠》)
    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論語·季氏》)
    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左傳·僖公三十年》)
    “彼、夫”也可以用作主語、賓語,具有指示兼稱代作用。“彼”既可以指事物又可以指人,“夫”常用於指人。例:
    彼衆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遵彼汝墳,伐其條枚。(《詩經·周南·汝墳》)
    “其”可以表示特指。例: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論語·泰伯》)
    至其時,西門豹往會之河上。(《史記·滑稽列傳》)
    “厥、伊”也用於遠指。例:
    厥德不回以受方國。(《詩經·大雅·大明》)
    亦悔於厥心。(《左傳·成公三十年》)
    所謂伊人,在水一方。(《詩經·秦風·蒹葭》)
    我之懷矣,自詒伊阻。(《詩經·邶風·雄雉》)

    三、疑問代詞
    按照所指稱物件的不同,可以將疑問代詞分爲三類:
    1、問人
    表示問人的疑問代詞主要有“誰、孰”兩個。“誰”可以出現在主語、賓語、定語及謂語的位置上。例:
    誰習計會,能爲文收責于薛乎?(《史記·孟嘗君列傳》)
    寡人將誰朝而可?(《戰國策·燕策》)
    且虎兕出於匣,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矣?(《論語·季氏》)
    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史記·孟嘗君列傳》)
    “孰”,主要用於選擇性的疑問句中,一般有先行詞,意思是“哪一個”。例:
    吾與城北徐公孰美?(《戰國策·齊策》)
    吾子與子路孰賢?(《孟子·公孫醜上》)
    一般只作主語,很少出現在賓語的位置上。有時也可不用於選擇句中,與“誰”的作用相似,但仍含有選擇的意味。例:
    孰是君也,而可無死乎?(《國語·句踐滅吳》)
    “孰”有時也可指物或處所。例:
    禮與食孰重?(《孟子·告子下》)
    孰城?城衛也。(《公羊傳·僖公二年》)
    “孰”經常和“與”連用,表示比較,成爲一個專門用來表示比較或選擇的固定結構。例:
    吾孰與城北徐公美?(《戰國策·齊策》)
    我孰與皇帝賢?(《史記·酈生列傳》)
    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有時“孰與”不表疑問,用在反問句中,表示肯定。
    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願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荀子·天論》)
    在這種反問句中,“孰與”前後可供選擇的兩項優劣分明,一般是肯定後者而否定前者。
    2、問事物
    表示問事物的疑問代詞主要有“何、曷、胡、奚、惡(w‘)”等詞,意思相當於“什麽”。
    何,可以用來問事物,用在賓語、定語的位置上,例:
    大王來何操?(《史記·項羽本紀》)
    敢問何謂也?(《左傳·隱公元年》)
    星隊木鳴,國人皆恐。曰:是何也?曰:無何也。(《荀子·天論》)
    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史記·項羽本紀》)
    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傳·僖公四年》)
    常被用來詢問原因或方法,意思相當於“爲什麽”,用作狀語。例:
    許子何不爲陶冶?舍皆取諸其宮中而用之?(《孟子·滕文公上》)
    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陶潛《飲酒》)
    “曷、胡、奚、惡”等詞,常用來詢問原因,相當於“爲什麽”或“怎麽”,常作狀語。例:
    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貆兮?(《詩經·魏風·伐檀》)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呂氏春秋·察今》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國胡以相恤?(賈誼《論積貯疏》)
    曷爲久居此圍城之中而不去也?(《戰國策·趙策》)
    縛者曷爲者也?(《晏子春秋·內篇》)
    曰:“奚冠?”曰:“冠素。”(《孟子·滕文公上》)
    許子奚爲不自織?(同上)
    舜爲御,堯爲左,禹爲右,入於澤而問牧童,入于水而問漁師,奚故也?其知之審矣。(《呂氏春秋·疑似》)
    令朝至暮變,暮至朝變,十日而海內畢矣,奚待期年?(《韓非子·難一》)
    若夫乘天地之氣,而禦六氣之辯,以遊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莊子·逍遙遊》)
    3、問處所
    表示問處所的疑問代詞主要有“安、焉、奚、惡”等,意思相當於“哪里”或“怎麽”,多用作狀語或賓語。例:
    臣在大夏時,見筇竹杖、蜀布,問曰:“安得此?”(《漢書·張騫李廣利傳》)
    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史記·趙世家》)
    天下父母歸之,其子焉往?(《孟子·離婁上》)
    姜氏欲之,焉辟害?(《左傳·隱公元年》)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秋水》)
    路惡在?(《孟子·盡心上》)
    道惡乎往而不存?(《莊子·齊物論》)

    [e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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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無定代詞
    所爲無定代詞,是指該類代詞所指代的是不確指成分。根據所指代的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爲兩類:肯定性的無定代詞和否定性的無定代詞。
    1、肯定性的無定代詞
    表示肯定性的無定代詞主要是“或”,可以指人或物,意思是“有人、有的”。例:
    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論語·先進》)
    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左傳·襄公十五年》)
    今灘上有石,或圓如簞,或方似笥。(《水經注·江水》)
    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司馬遷《報任安書》)
    2、否定性的無定代詞
    表示否定性的無定代詞主要是“莫、靡”,可以指人或物,意思是“沒有人、沒有(事物)”。例:
    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國語·周語上》)
    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左傳·宣公二年》)
    天下之水,莫大於海。(《莊子·秋水》)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宣公二年》)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詩經·大雅·蕩》)
    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帝王靡不同之。(《漢書·藝文志》)

    五、輔助性代詞
    除了以上幾類代詞之外,古代漢語中還有兩個用法較爲特殊的代詞,他們是“者、所”。這兩個代詞不能單獨使用,主要是和動詞性的結構一起構成名詞性的結構,我們稱他們為“輔助性的代詞”。
    “者”主要用在動詞性的詞組後面,構成“者字結構”,將前面的動詞性詞組變成名詞性的詞組。表示動作行爲的發出者,可以翻譯為“……的人(事)”。例:
    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史記·項羽本紀》)
    有復言令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戰國策·趙策》)
    隗且見事,況賢於隗者乎?(《戰國策·燕策》)
    所求者生馬,安事死馬,而捐五百金?(《戰國策·燕策》)
    於是葬死者,問傷者,養生者,弔有憂,賀有喜,送往者,迎來者。(《國語·句踐滅吳》)
    “者”的另一種用法,使用栽樹此或者事見此後面,表示一定的範圍(種類)或者時間。例:
    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論語·顏淵》)
    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
    此五者,知勝知道也。(《孫子兵法·謀攻》)
    今者臣來過易水。(《戰國策·燕策》)
    昔者夫差恥吾君於諸侯之國。(《國語·句踐滅吳》)
    “所”主要是用在動詞性的詞組前,和該動詞性詞組構成名詞性的“所字結構”,表示動作行爲涉及的對象。可翻譯成“的人(事)”。例:
    始臣之解牛時,所見無非牛者。(《莊子·養生主》)
    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左傳·莊公十年》)
    可以補所賢之主,此臣之所大願也,臣何患乎?(《戰國策·秦策》)
    附:古代漢語常用代詞簡表

    類別        意義        例詞
    人稱代詞        1、第一人稱        我、吾、余、予、朕、某
            2、第二人稱        女、汝、若、而、爾、乃
            3、第三人稱        其、之、他、伊、渠
    指示代詞        1、近指        此、斯、是、茲、然、之、時
            2、遠指        彼、夫、其、厥、伊
    疑問代詞        1、問人        誰、孰
            2、問事        何、曷、胡、奚
            3、問處所        安、焉、奚
    無定代詞        1、肯定性的無定代詞        或
            2、否定性的無定代詞        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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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4 08:47 | 只看该作者
    2、否定性的無定代詞        莫
    第一章    古汉语知识
    古今詞義異同
    一、古今詞義(辭彙)的傳承與存廢
    1、古用今廢詞
    指在漢語歷史上被淘汰、已經失去了交際作用、隨舊事物的消亡而消失的詞。如:
    區分牲畜種類的詞:羜,五月生羔;羳,黃肚羊;犙,三歲牛;牭,四歲牛。
    古代官職等級:君、臣、仆、吏、奴、婢、大夫、尚書、丞相。
    古祭祀名:祠,春祭;礿,夏祭;禪,祭天;社,祭地。
    2、古今義同詞
    多爲基本詞彙,古今意義和用法基本相同,個別詞義所指仍有細微差別。如:
    坐,古今坐的方法不同,詞義所指的禮儀有了變化。
    雷,古今對同一現象的認識發生了變化。
    3、古今異義詞
    (1)完全不同 在閱讀文獻時一定要注意。
    綢:古義指纏繞,《爾雅·釋天》:“素錦綢杠。”郭璞注:“以白地錦韜(纏繞、套住)旗之杆。”《九歌·湘君》:“薜荔柏兮蕙綢。”王逸注:“綢,縛束也。”今義爲絲織品的名稱。
    該:古代常用義爲完備。《楚辭·招魂》:“招具該備,永嘯呼些。”王逸注:“該。亦備也。言撰設甘美招魂之具,靡不畢備,故長嘯大呼以招君也。”《方言》卷十二:“備、該,咸也。”現常用意義爲“應當”。成語“言簡意賅”一詞中,“賅”與“該”義同而形異。
    搶:《戰國策·秦策》:“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莊子·逍遙遊》:“我決起而飛,搶榆枋。”兩處的“搶”皆“碰、撞”之義。
    行李:古指外交使節,指人不指物。《左傳·僖公三十年》:“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今指出行時攜帶的東西,指物不指人。
    (2)同中有異 古今意義之間存在細微差別。
    給:古常用義爲供給。《戰國策·齊策》:“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無使乏。”今常用義爲給。
    勤:古常用義爲辛勞、辛苦,與“逸”相對。《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爲夫子?”今常用義爲勤勞、勤快。
    勸:古常用義爲鼓勵、勸勉,《國語·越語》:“果行,國人皆勸。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婦勉其夫。”今義爲勸说。
    訪:古義爲詢問、諮詢。《左傳·僖公三十二年》:“穆公訪諸蹇叔。”今義爲探訪、訪問。
    二、古今詞義的差異
    古今詞義在各方面都表現著差異,主要分爲以下幾個方面:詞義範圍、詞義感情色彩、詞義程度輕重等。下面分別予以說明:
    (一)詞義範圍不同
    詞義範圍主要指詞義的外延而言,我們以圓圈表示詞的古義和今義,可以形成以下幾種幾何關係:
    在古今詞義的關係上,A圖代表古今意義完全相同,B圖代表古義與今義之間的交叉關係,詞義在發展過中,古義的部分意義消失,今義又産生出來新的意義。這是多數詞義變化的情況。C圖今義包含古義,表示今義擴大。D圖古義包含今義,表示今義縮小。E圖古今意義不在同一個意義範圍,表示詞義轉移。
    1、詞義範圍擴大(簡稱詞義擴大)
    詞義從古義過渡到今義,所反映的客觀事物的範圍隨之擴大,即由部分到整體,由個別到一般,由狹窄到寬泛,採取了全面擴張的方式,使古義成爲今義外延的一個組成部分,這種演變稱爲詞義範圍擴大。(今義大於古義,古義包含在今義之中,成爲今義外延的一個組成部分。)例:
    ①菜:古義專指蔬菜,《說文·艸部》:“菜草之可食者。”《禮記·學記》:“大學始教,皮弁祭菜。”注:“菜,謂芹藻之屬。”到了宋代,菜仍不含肉、蛋等副食。羅大經在《鶴林玉露》記載:仇泰然對一幕僚說:“某爲太守,居常不敢食肉,只是吃菜;公爲小官,乃敢食肉,定非廉士。”這裏“菜”與“肉”分別畫然。到了吳敬梓《儒林外史》時,菜已經由專指蔬菜而兼指肉、蛋等副食了。如該書第四十二回:“都是些燕窩、鴨子、雞、魚……那菜一碗一碗的端上來。”這裏的“菜”顯然指前面的“鴨子、雞、魚”等。“菜”的意義演變可以用下圖表示:
            古義        今義
    義素一        蔬菜        蔬菜
    義素二                肉蛋奶等副食
    ②睡:古義指打盹。《說文·目部》:“坐寐也。”《史記·商君列傳》:“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史記·蘇秦列傳》:“讀書欲睡,引錐自刺其股,血流至足。”蘇軾《秋聲賦》:“童子莫對,垂頭而睡。”以上幾例中“睡”均爲“坐寐”義。後來“睡”由“坐寐”發展到各種方式的睡覺。蘇軾《海棠詩》:“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燒高燭照紅妝。”
            古義        今義
    義素一        打盹        打盹
    義素二                其他睡覺方式
    ③糧:古義指外出時隨身攜帶的(供旅行者吃的)乾糧。《莊子·逍遙遊》:“適莽蒼者,三餐而反,腹猶果然;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唐陸德明《經典釋文》注:“居家爲食,行道曰糧。”後來泛指各種糧食。《晉書·吳隱之傳》:“每月初得祿,裁留身糧,其餘悉分授親族。”《後漢書·和帝紀》:“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這兩處的“糧”均泛指所有糧食,尤其是後面一句,能做種糧的“糧”顯然不是指“乾糧”。現在所說的“糧”也是幹濕生熟均可。
            古義        今義
    義素一        (供旅行者吃的)乾糧        (供旅行者吃的)乾糧
    義素二                其他各種糧食
    ④江:古專指長江。《水經注·江水》:“江水又東,逕巫峽。”今泛指多條河流。陸雲《答兄平原》:“南津有絕濟,北渚無河梁。”
    ⑤河:古專指黃河。《山海經·海外北經》:“飲於河渭,河渭不足,北飲大澤。”今泛指多條河流。杜甫《秋興八首》其七:“關塞極天唯鳥道,江湖滿地一漁翁。”
    ⑥皮:古專指獸皮。今泛指多種事物的表面部分以及皮一樣的東西。成語“皮之不存,毛將焉傅”中的“皮”即爲古義。《左傳·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將安傅?”《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譬於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禮記·坊記》鄭玄注:“古者殺牲,食其肉,坐其皮。”
    ⑦響:古專指回聲。《水經注·江水》:“空穀傳響,哀轉久絕。”今泛指聲音。洛賓王《在獄鳴蟬》:“露重飛難進,風多響宜沈。”
    ⑧唱:古義指領唱。《詩經·鄭風·蘀兮》:“叔兮伯兮,唱予和女。”今泛指唱歌。王勃《騰王閣序》:“漁舟唱晚,響窮彭蠡之濱。”
    此外,“雄、雌、牙、齒”等詞也表現出詞義範圍的擴大。
    2、詞義範圍縮小(簡稱詞義縮小)
    詞義從古義過渡到今義,所反映的客觀事物的範圍隨之縮小,即由整體到部分,由一般到個別,由寬泛到狹窄,採取了全面收斂的方式,使今義成爲古義外延的一個組成部分,這種演變稱爲詞義範圍縮小。(今義小於古義,今義包含在古義之中,成爲古義外延的一個組成部分。)例:
    ①臭:古義泛指各種氣味。既有好聞的,也有難聞的;既有香氣,也有臭氣。《周易·系辭》:“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氣味象蘭草一樣芳香)。”在表示穢氣時在“臭”之前加“惡”,如《禮記·大學》:“如惡惡臭。”“惡臭”指難聞的氣味。後來又泛指各種氣味而專指穢氣,如大家熟悉的一句話:“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也;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也。”這裏“臭”和“香”相對,顯然指穢氣。
    ②宮:古代所有人居住的房子都稱“宮”。《說文·宀部》:“宮,室也。”《周易·困卦》:“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墨子·節用中》:“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宮室之時,因陵丘掘穴而處焉。”《經典釋文·爾雅音義》:“宮,古者貴賤同稱宮,秦漢以來,惟王者所居爲宮也。”先秦無論貴賤所住的地方皆稱宮,自秦始皇始專指皇帝所住的地方。隨著封建社會的滅亡,“宮”的意義範圍又進一步縮小,現在指一些群衆集會的地方,如“文化宮”、“少年宮”、“科技宮”等。
    ③禽:古義爲飛禽走獸的總稱。《白虎通》:“禽者何?鳥獸之總名。”《周禮·天官·庖人》:“有六禽。”鄭玄注:“宜爲羔、豚、犢、麛、雉、雁。”《三國志·魏書·方技傳》:“吾有一術,名五禽之戲。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鳥。”後來詞義範圍縮小專指鳥類,如《爾雅·釋鳥》:“二足而羽者謂之禽,四足而毛者謂之獸。”
    ④蟲:古代對動物的總稱。《爾雅·釋蟲》:“有足謂之蟲,無足謂之豸。”《大戴禮記·易本命》:“有羽之蟲三百六十,而鳳凰爲之長;有毛之蟲三百六十,而麒麟爲之長;有甲之蟲三百六十,而神龜爲之長;有鱗之蟲三百六十,而蛟龍爲之長;倮之蟲三百六十,而聖人爲之長。”後指人以外的其他動物,《西遊記》第一回:“如今人蟲之內,惟有三等名色,不伏閻王老子所管。”再後來專指昆蟲。今方言中,鳥稱蟲蟻,麻雀稱小蟲,蛇稱長蟲,虎稱大蟲,仍可見端倪。
    ⑤瓦:古義指陶器的總名。《說文·瓦部》:“土器已燒之總名。”今專指一種建築材料。《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秦軍鼓噪勒兵,武安屋瓦盡震。”
    ⑥穀:古義泛指各種糧食作物。《詩經·豳風·七月》:“其始播百穀。”《孟子·滕文公上》:“樹藝五穀。”今專指一種農業作物——穀子。賈思勰《齊民要術·種穀》:“凡穀,成熟有早晚。”
    ⑦子:古義爲子女的總稱。《論語·公冶長》:“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後專指兒子。《戰國策·趙策》:“父母之愛其子,則爲之計深遠。”
    ⑧墳:古義指大土堆。《九歌·哀郢》:“登大墳以遠望兮,聊以舒吾憂心。”後指墳墓。《禮記·檀弓上》:“古者墓而不墳。”
    ⑨金:古義指金屬的總稱。《說文·金部》:“五色金也。”《周易·系辭上》:“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後專指黃金。《世說新語·德行》:“管甯、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
    此外,人們的稱謂“朕、丈夫、丈人”等也屬於詞義範圍縮小的例子。
    3、詞義範圍轉移(詞義轉移)
    詞義在發展演變過程中,今義古義之間不存在類屬關係,只是具有一定的聯繫。詞義範圍由某一事類轉移到另一事類,由甲範圍變爲了乙範圍。如:
    ①羹:古義指帶汁的肉。《左傳·隱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史記·項羽本紀》:“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羹。”亦指帶湯煮熟的蔬菜,《韓非子·五蠹》:“糲粢之食,藜藿之羹。”古詩《十五從軍行》:“舂穀持作飯,采葵持作羹。”後來指湯類的食品,王建《新嫁娘》:“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羹”“湯”同義連文。如今之牛肉羹、粟米羹、蓮子羹等。
    古義        今義
    帶汁的肉        湯類的食品
    ②涕:古義指眼淚。《莊子·大宗師》:“孟孫才其母死,哭泣無涕,中心不戚。”《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臧孫入哭,甚哀,多涕。”上古鼻涕用“泗、洟”來表示。《詩經·陳風·澤陂》:“涕泗滂沱。”毛亨傳:“自目曰涕,自鼻曰泗。”後來由眼淚變爲鼻涕。上古漢語中一般不用“淚”,漢代才有“淚”。王褒《僮約》:“目淚下落,鼻涕長一尺。”於是淚、涕分工,涕主要表示鼻涕。但漢以後仍有用“涕”表示眼淚者,如《出師表》:“臨表涕零。”
    古義        今義
    眼淚(自目)        鼻涕(自鼻)
    ③寺:古義指官署。今義指寺院。《後漢書·劉般傳》:“官顯職閑,而府寺寬敞。”漢代有鴻臚寺,專門接待外賓的地方。東漢明帝年間,印度高僧迦葉摩騰、竺法蘭應邀來洛陽,起先就住在鴻臚寺。不久,在洛陽西門外另建精舍,供其居住與安置經傳,並以馱運經卷的白馬命名,又襲用當時官署之稱,名曰“白馬寺”。隨著弘法運動的展開,寺院逐漸成爲僧衆供佛和聚居修行場所的專稱,而其官署之義反而隱沒不見了。
    ④暫:古義指突然、一下子。《說文·穴部》:“突,犬從穴中暫出也。”《左傳·僖公三十二年》:“武夫力而拘諸原,婦人暫而免諸國。”《史記·李將軍列傳》:“李廣暫騰而上胡兒馬。”後意義變爲短暫的、短時的,庾信《鏡賦》:“不肯片時入匣裏,暫出園中也自隨。”再後來變爲暫時的意思。
    ⑤葷:古義指蔥蒜等有辛辣刺激氣味的蔬菜。《說文·艸部》:“葷,辛菜也。”《管子·立政》:“瓜瓠葷菜,百果具備。”後指魚肉等肉類食品,《舊唐書·王維傳》:“居常蔬食,不茹葷血。”范成大《離堆行》:“款門得得酬清樽,椒漿桂酒刪膻葷。”舒夢蘭《遊山日記》:“公已絕葷久矣,亦尚思肉味否?”
    ⑥湯:古義指熱水。《列子·湯問》:“日中如探湯。”今義指湯類食品或煮飯的汁。
    此外,“官、兵”等詞也表現爲詞義的轉移。
    (二)詞義感情色彩不同
    詞的感情色彩可分爲褒義、貶義、中性三類。詞以發展的過程中,大多數詞的感情色彩沒有變化。但有少數詞的感情色彩發生了變化,變化的情形可以如右圖所示:
    下面我們簡單予以說明。
    1、由褒義變爲貶義
    ①復辟:古義指恢復君位。《明史·王驥傳》:“石亨、徐有貞等奉英宗復辟。”感情色彩爲褒義。今義指反動勢力捲土重來。用作貶義。
    ②爪牙:古義指勇猛的幹將、得力的助手。《國語·越語》:“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韓愈《與鳳翔邢尚書書》:“今閣下爲王爪牙,爲國藩垣。”《左傳·成公十二年》:“及其亂也,諸侯貪冒,侵欲不忌,爭尋常以盡其民,略其武夫,以爲己腹心、股肱、爪牙。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後來指壞人的幫兇。
    另外,“心腹(也作腹心)”以及“走狗”在古義中也多用爲褒義。
    2、由貶義變爲褒義
    ①鍛煉:古義有玩弄法律誣陷人的意思。《漢書·路溫舒傳》:“則鍛煉而周納之。”《後漢書·韋彪傳》:“鍛煉之吏,持心近薄。”注:“鍛煉猶成熟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鑄陶,鍛煉使之成熟也。”用爲貶義。今義則用爲褒義。
    3、由中性變爲褒義
    ①祥:古義指吉凶的徵兆、預兆。《左傳·僖公十六年》:“是何祥也?吉凶安在?”表示預兆時爲中性詞。後指吉祥,《韓非子·內儲說上》:“主欲治而不聽之,不祥。”爲褒義。
    4、由中性變爲貶義
    ①謗:古義指背後議論人。《左傳·襄公十四年》:“士傳言,庶人謗。”杜預注:“庶人不與政,聞君過則誹謗。”《史記·夏本紀》:“女無面諛,退而謗予。”賈山《至言》:“商人庶人誹謗己而改之,從善無不聽也。”《戰國策·齊策》:“能謗譏於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今義則指誹謗、誣陷人。《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信而見疑,忠而被謗。”
    ②侵:古義指不宣而戰,無正義非正義之分。《左傳·僖公四年》:“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左傳·莊公二十九年》:“凡師,有鐘鼓曰伐,無鐘鼓曰侵,輕曰襲。”後指非正義的侵略、侵犯。《韓非子·內儲說上》:“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
    (三)詞義程度輕重不同
    有些詞意義所表示的程度古今也存在差異。表現是古義輕今義重或者古義重今義輕。
    1、詞義由輕變重,即古義輕今義重
    ①誅:古義爲責備。從誅的字形可以分析出來。《說文·言部》:“誅,責也。”今成語有“口誅筆伐”。《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圬也,于予與何誅?”後來詞義變重,成爲“殺”的意思,《史記·項羽本紀》:“沛公至軍,立誅殺曹無傷。”成語有“天誅地滅”。
    ②恨:古義指遺憾。《史記·淮陰侯列傳》:“大王失職入漢中,秦民無不恨者。”《洛陽伽藍記》:“不恨我不見石崇,恨石崇不見我。”今義指痛恨,詞義程度明顯加重。李賀《老夫采玉歌》:“藍溪之水厭生人,身死千年恨溪水。”
    2、詞義由重變輕,即古義重今義輕
    ①怨:古義指痛恨。《史記·淮陰侯列傳》:“秦父兄怨此三人,入於骨髓。”《史記·袁盎列傳》:“梁王由是怨盎,曾使人刺盎。”《史記·秦本紀》:“繆公怨此三人,痛入骨髓。”後指埋怨,《陌上桑》:“來歸相怨怒,但坐觀羅敷。”
    ②購:古義指重金購求、懸賞。《說文·貝部》:“購,以財有所求也。”《史記·項羽本紀》:“吾聞漢購吾頭千金,邑萬戶。”今義指一般的購買。《清史稿·兵志》:“請令兩廣督臣續購大小洋炮。”
    另外“感激”一詞意義也是由重變輕。
    古今詞義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上幾個方面,每一個方面又不是孤立的,一個詞意義的變化往往貫穿著幾個方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所謂的古今爲一對相對的意義或時間概念。
    [e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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