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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有问题要问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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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5 16: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什么未成年人抢救落水儿童是无因管理
但是主动将摔倒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扶起就不是呢

来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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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5 16: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吗[面条泪]

    来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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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7-31 19: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落水儿童有丧失性命的危险,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第二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扶摔倒的老人我觉得看该老人因为摔倒有没有生命危险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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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7-31 19: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一般不发生无因管理的行为之一:纯粹道义上、宗教上或一般生活事务。
    人行道上扶老人属于纯粹道义上的行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无因管理是要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你扶老人要点报酬(无因管理的相关费用)合适吗?
    你救人就是无因管理了,冒着生命危险,湿了衣服裤子,还可能患病感冒等,这个不应该要点无因管理的费用吗?
    我都佩服自己了,给别人解答总有理由[我汗]

    来自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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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0 10: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蟹蟹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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