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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关于处理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中相关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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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我办对截至2017年10月29日报考我院的网报数据进行了初步筛选,现就其中的重要情况公告如下。

受网报信息的限制,以下名单无法列出各类情况下的所有考生,请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和网报公告,比对相关要求,如有需要则及时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或是及时提交相关证明。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不符合有关报考要求的报考信息

1. 对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研究生,但未于2017年9月25日前向我办提出申请的考生,我办原则上不允许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相关名单如下)

报名号

姓名

报考院系所

报考专业

460298592

潘**

研究生部

会计

321485652

徐*

会计研究所

会计

422295582

张**

研究生部

会计

   

2. 我院会计专硕02方向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就业方式仅能选择12定向就业,请选择11非定向就业(会计专硕02方向)的考生及时更正报考信息。(相关名单略)



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截止2017年10月29日的名单如附件1所示),请务必对照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解决办法(附件2),仔细核查并更正相关信息。

如更正后仍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则需要完成学历(或学籍)信息在线验证(方法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认证成功会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做学籍认证,往届生做学历认证)。通过该方式进行认证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认证后pdf格式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发到邮箱mpacc@snai.edu,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学历认证报告,邮件正文内容为:考生姓名、报名号(9位)、身份证号、移动电话。

如无法通过学历(或学籍)信息在线验证,则需要完成学历现场认证(方法见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认证成功会生成《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通过该方式进行认证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16日前将现场认证的认证报告彩色扫描件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发到邮箱mpacc@snai.edu,邮件主题及正文内容同上。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交)。另外,现场确认时也必须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相关复印件交报考点查验、审核。



三、需要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的报考信息

1.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应届),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彩色扫描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mpacc@snai.edu,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自考证明,邮件正文内容为:考生姓名、报名号(9位)、身份证号、移动电话。(相关名单略)

2.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届),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颁发毕业证书的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彩色扫描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mpacc@snai.edu,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继续教育证明,邮件正文内容为:考生姓名、报名号(9位)、身份证号、移动电话。(相关名单略)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章程相关要求,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本人辅修过的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等成绩、学术论文、学历认证、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mpacc@snai.edu,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高职高专辅修课程证明,邮件正文内容为:考生姓名、报名号(9位)、身份证号、移动电话。(相关名单略)

4. 对于目前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须于2017年12月16日之前将当前研究生就读院校开具的允许报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证明或退学证明(均须加盖当前研究生就读院校校级培养部门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到邮箱mpacc@snai.edu,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在校研究生报考,邮件正文内容为:考生姓名、报名号(9位)、身份证号、移动电话。(相关名单略)

5.对于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考生,须于2017年12月16日之前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彩色扫描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mpacc@snai.edu,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国外学历,邮件正文内容为:考生姓名、报名号(9位)、身份证号、移动电话。(相关名单略)

需要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的考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交)。另外,现场确认时也必须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相关复印件交报考点查验、审核。



附件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截止2017年10月29日名单)

附件2: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解决办法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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