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长:徐进良
副组长:李惊涛、黄向军
2、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李惊涛
成员:马美倩、各复试工作小组组长
3、复试督导检查组
组长:黄向军
成员:冯铁岩、武昌杰、侯步蟾
4、资格审查组
组长:李惊涛
成员:马美倩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我院学科、专业或领域均招收推免生。
三、复试比例
我院2016年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控制在推免生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满足我院各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或领域提出的要求。其中:
1)申请“热能工程”专业的推免生,原则上应毕业于“211工程”或“985工程”高校;
2)申请我院其它专业的推免生,原则上应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
4、申请人外语水平原则上应满足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者外语要求可降低到国家四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5、申请学科、专业或领域只限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同一学科门类,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申请。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较强。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资格审查及体检
1、资格审查
我院资格审查时间为:
1)第一批:2015年9月21日下午13:00-16:00。地点:主楼F620
2)第二批: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地点待定
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证需复印注册页)。
2)华北电力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3)国家六级证书(或专业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
5)其它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6)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研究生政审表1份。
2、体检
1)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必须参加体检。本校推免生的体检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外校推免生请自行到学校所在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复试时需携带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复试小组及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学院以一级学科为基础,按照专业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复试面试工作。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复试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外语口语测试专家(兼)1人、秘书1人(秘书不计入复试小组成员总数)。复试教师均为具有指导硕士资格的教师和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之前对复试教师进行遴选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复试小组成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面试的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等。
复试小组面试时间地点为:
第一批:2015年9月22日下午15:00-17:30,地点待定。
第二批: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地点待定。
七、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复试满分为120分,内容包括: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至少准备十套面试题,每套试题包括1-2道英语口语测试题,4道左右基本能力题,每套题目难度相当,装入信封,由学生随机抽取一套进行面试。
1、外语口语测试
外语口语测试由指定的测试专家负责,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平性。
2、综合面试
每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用2分钟了解考生提供的材料(本科成绩、本科阶段取得的各种课外竞赛、发表文章、发明专利等),学生回答问题15分钟左右,剩下3分钟,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复试考生打分,小组秘书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各小组评分出现明显偏差时,学院统一进行归一化处理。
3、复试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教师着装要庄重,复试过程中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事,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中途不得缺席,必要时可以集中休息;
2)各复试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相关规定进行复试;
3)专业面试问题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保持统一,严格按标准对复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打分;
4)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对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八、录取
优先录取第一批参加复试推免生。若第一批招生名额未满,再择优录取第二批参加复试推免生。
外语口语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相加为复试总成绩,学院根据推免生复试总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985”、“211”高校推免生,其次考虑大学本科期间参加全国性学科、科技竞赛(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推免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成绩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72分;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资格审查和体检不合格者。
九、监督及复议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学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招生工作小组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复试督导检查组调查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
复试录取阶段学院的联系电话为: 010-*
学院纪检的监督电话为: 010-61772371
资格审查联系电话:*
华北电力大学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