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全国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山西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结合社会发展对财会人才的要求和我校会计学科的特点,制定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会计实务,具有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合作、积极进取的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 2、熟练掌握会计学专业的理论与实务知识,系统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有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独立承担会计业务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够组织、协调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具有较高的业务工作交流能力。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学习、工作的需要。 二、培养方向 根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结合生源特点和毕业生走向,本着优化配置教学资源和学术梯队、充分体现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会计硕士(MPAcc)设置以下四个培养方向: 1.企业会计。该方向主要针对现代金融、税收、法律等环境下的股份制企业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培养满足现代公司治理的高级应用型会计管理人才。方向必修课主要包括: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报告分析、企业纳税筹划、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等。 2.公司理财。该方向主要研究现代公司的资金筹措、运用与分配,财务政策的制定与运用等有关问题,培养具有较强财务决策和资本运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财务管理人才。方向必修课主要包括: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企业并购、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等。 3.注册会计师。该方向主要针对社会审计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培养能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的高级应用型审计人才。方向必修课主要包括: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企业税收筹划等。 4、非赢利组织会计。该方向主要针对政府、事业单位等非赢利组织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培养满足非赢利组织会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会计管理人才。方向必修课主要包括:政府与非赢利组织会计、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等。 5、会计信息化。该方向主要针对企业会计信息化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培养满足企业信息化需求的高级应用型会计信息化人才。方向必修课主要包括:会计信息标准化、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财务决策支持系统、会计信息化实训、风险管理等。 三、学制和学分 1、学制。基准学制全日制为2年,非全日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在2-4年内完成学业。 2、学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根据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发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总学分设置为47学分,其中理论教学38学分,实践教学6学分,创新能力培养3学分。学分与学时折算比例为1:16,其中,专业外语为1:24。学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毕业资格所需要的学分。 四、培养方式 按照“统一组织、个别负责”的原则,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各位导师负责具体指导和培养工作,导师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为了强化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实行“双导师”制,每位研究生配置校内和校外导师各1名。 五、培养环节 培养环节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创新能力培养和毕业(学位)论文设计、四个环节。 (一)理论教学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发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坚持“立足山西,面向全国,培养高端,重在应用”的原则,课程结构和学分配置如下: 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别 | | | | | | | | | | | | | | | | | | | 马列学院 | | | | | | | | | 外语学院 | | | | | | | | | | 经济学院 | | | | | | | | | 信息学院 | | | | | | | | | 会计学院 | | | | | | | | | 会计学院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2 | | | | | | | | | 2 | | | | | | | | | 2 | | | | | | | | 2 | | | | | | | | 2 | | | | | | | | 2 | | | | | | | | 2 | | | | | | | | 2 | | <, /P> | | | | | | 2 | | | | | | | | 2 | | | | | | | | 2 | | | | | | | | | | | | 金融学院 | | | | | | | | | 法学院 | | | | | | | | 法学院 | | | | | | | | 信息管理学院 | | | | | | | | 统计学院 | | 学科补修课不计学分。根据会计学科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修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和审计学三门课程。每门课程按照32个学时安排学习任务。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于第一学期完成学习过程,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考核不合格重修。 | | 所有学生必须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才能参加开题答辩。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以当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教材为参考书目,学位论文开提前由会计学院组织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已获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三门课程(含三门课程)以上者,可以申请免试。 | | 前三类课程合计为38学分,其中第一、二学期分别为19学分。 | (二)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实践不少于3个月。实践教学共计6学分,内容包括: 1、ERP实训教学或符合会计专业要求、体现会计专业特色的案例设计及开发,计2学分。 2、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在实践教学基地或会计专业领域所属其他单位进行实践教学,计3学分。 3、实践教学期间,完成5000-8000字的专题调查研究报告一份,经导师认定合格后,计1学分。 (三)创新能力培养 创新能力培养至少完成3学分,内容包括: 1、学术报告。研究生必须完整听取形势政策教育、学科展望或学术讲座五场,计1学分。 2、科学研究。包括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项目研究(校级以上纵向项目或横向项目,包括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且结项后,计2学分;发表国家A级期刊论文一篇计4学分,国家B级期刊论文一篇计3学分,重点核心期刊论文一篇计2学分,核心期刊论文一篇计1学分,论文学分可以累积。 3、创新与获奖。包括获得奖项、资格证书和专利发明等。 (1)获得一项国家奖计4学分;一项省级一等奖计3学分,一项省级二等奖计2学分,一项省级三等奖计1学分;获得学校、厅局级一等奖计1学分,二等奖计0.5学分,三等奖计0.3学分,优秀奖计0.2学分。 (2)获得一张国家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计2学分(获得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资格证书计2学分,每通过一门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课程计1学分)。 (3)获得专利发明一项计2学分。 (四)毕业(学位)论文 1、毕业(学位)论文选题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论文,重在考察研究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必须在导师指导下选择会计专业的实际问题作为研究内容,具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2、毕业(学位)论文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必须采用专题项目研究、调研报告、规划设计、案例分析等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的形式。 3、毕业(学位)论文开题 基准学制为2年的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开题,基准学制为3年的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末开题。由导师组按照毕业(学位)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负责组织开题。研究生本人在论文开题会上向导师组做出汇报。开题报告需经导师组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并经学院审定后,才能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 (1)论文选题的来源、选题的依据。 (2)选题目的、研究意义、应用前景。 (3)国内外文献综述。 (4)论文设计方案(包括论文框架结构、主要研究内容、重点和难点、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或资料收集方法、统计处理方法等)、实施计划进度及预期结果。 (5)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措施。 4、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自主完成(学位)论文写作。从开题报告到论文写作完成的时间不应少于一个学期。 研究生修满学分(47学分)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同意提出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 所提交的毕业(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才可送交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校外专家匿名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会计学院 2013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