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论坛

 
查看: 59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他] 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复制链接]

66

主题

723

帖子

2496

积分

中级战友

Rank: 3Rank: 3

精华
1
威望
169
K币
2327 元
注册时间
2012-10-1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00:23 | |阅读模式
各位14的正在第一前线备战的学弟学妹们,不要再纠结什么研究生自费的谬论了,看这个,给你们考研再打点气,加油,期待你们金榜题名
财教[2013]22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13年7月29日
  附件: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第二章 资助标准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条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三章 预算下达
  第八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第九条 每年9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测算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中央财政应承担的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预算。
  第十条 每年5月31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人数,编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
  第十一条 每年6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并对中央财政应承担资金进行据实结算。
  第十二条 每年9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至相关高校。
   第四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第十四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第十六条 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校主管部门、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和教育部门、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科研机构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918

    主题

    7494

    帖子

    6万

    积分

    荣誉版主

    笑得我挖掘机都开翻了

    Rank: 8Rank: 8

    精华
    43
    威望
    64998
    K币
    632 元
    注册时间
    2013-8-5

    2015年下半年优秀版主2015年上半年优秀版主2014年下半年优秀版主图漫专属2014年上半年优秀版主Joke真题小王子

    沙发
    发表于 2013-8-13 08:43 |
    要交钱了么~~~~

    66

    主题

    723

    帖子

    2496

    积分

    中级战友

    Rank: 3Rank: 3

    精华
    1
    威望
    169
    K币
    2327 元
    注册时间
    2012-10-1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8-13 15:31 |

    RE: 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忧郁的小王子 发表于 2013-8-13 08:43
    要交钱了么~~~~

    不交的,安心考研吧
    关闭

    您还剩5次免费下载资料的机会哦~

    扫描二维码下载资料

    使用手机端考研帮,进入扫一扫
    在“我”中打开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下载资料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小黑屋|手机版|联系我们|服务条款|隐私保护|帮学堂| 网站地图|院校地图|漏洞提交|考研帮

    GMT+8, 2026-1-15 02:06 , Processed in 0.098798 second(s), Total 14, Slave 13(Usage:6.5M, Links:[2]1,1_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7 考研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