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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朝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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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艺] 2012年武大新闻考研真题粗略解析——唐朝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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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18:52 | 只看该作者
复习到后面阶段 愈发明白学长推荐我们读哲学逻辑的缘由了 若在脑子里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在看大神们的论文的时候就可以省心很多很多了,而且武大的题型特别考验思辨能力。

再次谢谢学长对后辈的悉心指导

愿所有努力过的都有好结果{:soso_e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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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20:47 | 只看该作者
真心厉害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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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23:33 | 只看该作者
唐朝才子 发表于 2012-12-5 13:59
那肯定的~

我之前看到一个帖子说  答题的时候 可以根据分值来判断答多少内容 那贴里说比如10分的题 就答10行差不多学长你觉得这个可行不?  一般答多少内容为宜啊?  答题卷全是空白的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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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4 23:52 | 只看该作者
唐朝才子 发表于 2012-12-5 13:59
那肯定的~

学长  我自己答了道07的题,您有空的时候能不能帮我看下?我是学理跨考的,所以文科答题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怎么把握比较~~谢谢学长~~~!

观点讨论:
“人不可能客观认识事物,因此,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没有什么真正的价值”vs“客观性已是现代人交往的一种基本道德需要,因此,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有着很重要的价值。”

上述两种观点均不全对。前者仅凭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就否定客观性的价值,是不合理的;后者仅从道德需要的层面上认识客观性,亦不全面。
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通常具有以下内涵:对于事实的客观报道,尽可能全面地呈述;对待立场不同的双方,要给予平等发表观点的机会;不能仅流于时间表面而需尽量深入探究;报到时尽可能不带个人主观色彩,也尽力避免受外界主观观点影响等。
题中的前一种观点:“人不可能客观认识事物,因此,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没有什么真正的价值”,看似是对客观性原则的否定,实质上,是对人认识客观事物能力的否定:首先,人作为社会的一员,不免受到来自其成长、生活、工作背景环境的影响,且人对于事物本质、实质的认识本就受到自身能力的局限,故“人不可能客观认识事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有其道理的,然而却不能由此否认客观性原则的价值,由人认识的局限性而否定客观认识的必要性是愚昧的。其次,也正是由于人认识事物的局限性,而产生了客观报道的需求,认识能力的不足更加需要客观性原则指导下的新闻报道来补充对事物认识的全面。
后一种观点:“客观性已是现代人交往的一种基本道德需要,因此,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有着很重要的价值。”(这里由于自习室到点催人了就没答了~~~~~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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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23:29 | 只看该作者
深海呼吸XLX 发表于 2012-12-14 23:52
学长  我自己答了道07的题,您有空的时候能不能帮我看下?我是学理跨考的,所以文科答题没什么经验,也不 ...

个人觉得后面一个观点是正确的,可以从客观性植根于人的精神交往尤其是理**往中(可以考虑新媒体的背景,受众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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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00:15 | 只看该作者
花,_开在悬崖 发表于 2012-12-15 23:29
个人觉得后面一个观点是正确的,可以从客观性植根于人的精神交往尤其是理**往中(可以考虑新媒体的背景, ...

谢谢哦~~嘿嘿  
后来给一位学姐看了下  也说后一个观点是正确的 单波老师论文里有提到
感觉似乎自己陷入了一个误区 老觉得给出的观点非得是错的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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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8 16:47 | 只看该作者
深海呼吸XLX 发表于 2012-12-14 23:52
学长  我自己答了道07的题,您有空的时候能不能帮我看下?我是学理跨考的,所以文科答题没什么经验,也不 ...

1、先别急着说观点的对和错,这是不明智的。题目既然为“观点讨论”,那么你就开始讨论就行了,先下一个判断:对或者错,便会为后来的论述定下框架,但是很多观点并非全然正确也并非全然错误,而是有时候半句错、半句对,或者都对但构不成因果关系,或者看似错误却有着现实的生存环境等等。等你写了一半了突然觉察出来了,想改的话,还有机会么?并且上来就下一个判断有武断的嫌疑。你看我辨析“保障新闻从业者的工作自主性应是新闻传播法规的主要目标之一 ”、“新闻娱乐化增强了新闻传播的贴近性 ”都没有先下结论,因为现实是复杂的,不可能是绝对的对和错。
2、其次要分析题目,看题目有几个层次。像你答的题目就有好几个层次,其中“人不可能客观认识事物”,这涉及哲学问题,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休谟,他持“不可知论”;而持“可知论”的某代表人物就是咱们的马克思。
    两派之争,源远流长,“到底事物能否被认知?”“能否被客观认知?”是一个宏大的哲学命题,我想你在试卷上想论述清楚是徒劳的,不如回避。并且到底“能否客观认识事物”和“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没有什么真正的价值”两者之间的逻辑跨越性实在太大——里面至少要跨越这样的几个关系“人不可能客观认识事物是不是客观性原则的一个理论基础?”、“新闻客观性原则的价值是什么?是要达到客观认识事物么?”、“这种价值和人能否客观认识事物关系如何?”等等等等。这些种种关系你能在考试中论述清楚吗?起码要能写好几篇论文了!所以你的答案是非常苍白、无力,也是隔靴搔痒的。
    “新闻客观性价值问题”涉及新闻业务问题。新闻客观性原则在新闻报道中能够使用并且标榜,所生产的信息因此能更好地被受众接受和认可,从而达到传播效果,这就是它的价值!用一个哲学上的宏大命题作为原因来推导出一个新闻实务上的原则需求的价值是相当stupid的!不仅于事无补,并且显得迂腐,回溯那么远干嘛呢?我想说到这里,我的答案早已经出来了。
    “客观性已是现代人交往的一种基本道德需要,因此,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有着很重要的价值。”又涉及哲学问题,并且还涉及武汉大学老师的论文,既然老师论文里面有定论,你就不要和老师论辩了,老老实实把老师的观点答上去就算完工。此老师是单波。
3、少用三段论的形式回答。即某某概念的内涵是某某某,而题目并不符合某某某,所以某某某。这样的形式太单一,并且也有风险,因为有的内涵是值得商榷的,并且你一旦记错了,那么你就完蛋了。比如你回答的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通常具有以下内涵:对于事实的客观报道,尽可能全面地呈述;对待立场不同的双方,要给予平等发表观点的机会;加黑的“对待立场不同的双方,要给予平等发表观点的机会”是新闻客观性原则的内涵么?这应该是新闻平衡性原则的内涵。你赖以答题的理论基础都错了,那你后面构建的论述也就坍塌了。
4、根据分值答题当然可以,但是也不用那么死板吧——十分题就答 十行。你觉得论述的很充分、目的达到就行了,然后字数和答题时间形成协调,不要一味求多,导致没时间做后面的题了。此外,答题纸都是空白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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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才子 发表于 2012-12-18 16:47
1、先别急着说观点的对和错,这是不明智的。题目既然为“观点讨论”,那么你就开始讨论就行了,先下一个 ...

谢谢学长!
看了学长的解说和评价感觉自己欠缺的太多了,在剩下的十来天里希望能有点点长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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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可以讲讲作文  感觉对于作文实在有点不知道要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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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10:23 | 只看该作者
才子真的太棒了!受益匪浅啊 希望才子去当老师 用自己对新闻学的热爱去感染更多的人!一定会是一个好老师的,要是能旁听到就好了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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