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公大法学 于 2012-6-27 00:46 编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3年学位授权点设置方案 为构建完备的公安学科人才培养体系,理顺学科关系,加强学校招生及学位授予工作,切实解决目前我校学位授予与公安学科专业不对应等问题,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公安部政治部的有关要求,经深入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公安部所属院校有关学位授权点实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2012〕2号)以及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公安部所属院校有关学位授权点实行对应调整的通知>的通知》(公政治〔2012〕57号)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警察大学的目标,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求为导向,以“五个结合”办学思路和突出人才培养“七个特色”为主线,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学校今后一个时期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合理设置研究生学位授权点,着力强化办学特色,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办学水平,切实使学校成为“科教强警的生力军、教育训练的主阵地、提高民警素质的大熔炉、对外警务交流的新窗口”,不断开创学校改革与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立足学校现有学位授权点、师资队伍的现状,在确保满足201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同时,又着眼长远,为将来学科建设留有充足的发展空间;既要严格遵循学科发展的基本规律,又要立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学科建设工作,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发展。 (二)强化特色、分类设置。在认真研究国际一流警察大学的内涵和建设目标、途径的基础上,围绕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突出公安院校特色,在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中强化特色;学科专业设置以一级学科授权点为基本单元,使现有学科授权点归并调整至相关一级学科下,优化整合学科属性相近或相似且研究范畴过窄的学科,促进学科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抓住事关学校学科建设长远发展的关键环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学校学科建设重点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主要措施。同时,统筹质量、结构、规模、效益的关系,统筹重点与一般、整体与局部、阶段性发展与持续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层次建设。 三、学位授权点调整方案 (一)博士学位授权点调整方案(附件1) 1.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更名为诉讼法学研究方向; 2.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置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方向; 3.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公安行政与行政法学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置治安学、公安管理学两个研究方向; 4.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犯罪对策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犯罪学研究方向; 5.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侦查学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置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两个研究方向; 6.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物证技术学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置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方向; 7.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电子物证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置安全防范技术与工程、网络安全执法技术两个研究方向。 其他未涉及调整研究方向保持不变。 (二)硕士学位授权点调整方案(附件2) 1.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法理学、警察法学理论两个研究方向合并设置法理学研究方向; 2.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中国刑法学、经济刑法学两个研究方向合并设置刑法学研究方向; 3.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两个研究方向合并设置诉讼法学研究方向; 4.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国际公法研究方向更名为国际法学研究方向; 5.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犯罪学研究方向以及社会学二级学科下设的犯罪社会学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犯罪学研究方向; 6.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侦查学、侦查学(讯问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学)等三个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置侦查学研究方向; 7.将军事教育训练学二级学科下设警察体能与警务实战技能训练、警务战术训练等两个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置警务指挥与战术研究方向; 8.将行政管理二级学科下设的公安管理学、公安管理学(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公安管理学(比较警察研究)、治安学(治安管理)、治安学(安全管理)、治安学(涉外警务)、公安情报学(情报分析)等七个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对应设置公安管理学、公安学理论、治安学、涉外警务、公安情报学等五个研究方向; 9.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两个二级学科下设公安政策研究、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公安文化等三个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置公安思政与文化研究研究方向; 10.将心理学一级学科下设警察心理学、犯罪心理及测试研究等两个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置警务心理学研究方向; 11.将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刑事科学技术(法化学)、刑事科学技术(文件检验技术)、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刑事图像技术)等四个研究方向以及法医学二级学科下设法医病理学、法医遗传学等两个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置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方向; 12.将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级学科下设信息安全及计算机犯罪侦查、公安信息系统与指挥决策等两个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置网络安全执法技术研究方向; 13.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二级学科下设智能交通管理研究方向以及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二级学科下设交通管理与控制、道路交通安全等两个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置交通安全执法技术研究方向; 14.将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设安全防范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安全检测及管理工程)、安全风险评估等三个研究方向调整至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设置安全防范技术与工程研究方向。 其他未涉及调整研究方向保持不变。 (三)专业学位授权点调整方案(附件3) 取消警务专业学位授权点下设研究方向,其他保持不变。 附件1: 博士学位授权点调整方案 一级学科
| 原目录中研究方向
| 调整后拟设研究方向
| 备注
| 0301法学
| 警察法学基础理论
| 警察法学基础理论
|
| 公安行政与行政诉讼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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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学
| 刑法学
|
| 刑事诉讼法学
| 诉讼法学
|
| 0306公安学
| 公安学基础理论
| 公安学基础理论
|
| 公安行政与行政诉讼
| 治安学
|
| 公安管理学
|
| 犯罪对策
| 犯罪学
|
| 侦查学
| 侦查学
|
| 国内安全保卫
|
| 0838 公安技术
| 刑事科学技术
| 刑事科学技术
|
| 电子物证
| 安全防范技术与工程
|
| 网络安全执法技术
| |
附件2: 硕士学位授权点调整方案 一级学科
| 调整前研究方向
| 调整后拟设研究方向
| 备注
| 0301法学
| 法理学
| 法理学
|
| 警察法学理论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中国刑法学
| 刑法学
|
| 经济刑法学
|
| 民法学
| 民法学
|
| 刑事诉讼法学
| 诉讼法学
|
| 行政诉讼法学
|
| 国际公法
| 国际法学
|
| 0306公安学
| 公安管理学(比较警察研究)
| 公安学理论
|
| 公安管理学
| 公安管理学
|
| 公安管理学(公安人力资源管理)
|
| 治安学(治安管理)
| 治安学
|
| 治安学(安全管理)
|
| 侦查学
| 侦查学
|
| 侦查学(讯问学)
|
| 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学)
|
| 犯罪学
| 犯罪学
|
| 犯罪社会学
|
| 公安情报学(情报分析)
| 公安情报学
|
| 治安学(涉外警务)
| 涉外警务
|
| 警察体能与警务实战技能训练
| 警务指挥与战术
|
| 警务战术训练
|
| 公安政策研究
| 公安思政与文化研究
|
| 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 公安文化
|
| 警察心理学
| 警务心理学
|
| 犯罪心理及测试研究
|
| 0402心理学
| 警察心理学
| 警察心理学
|
| 犯罪心理及测试研究
| 犯罪心理及测试研究
| 0838公安技术
| 刑事科学技术(法化学)
| 刑事科学技术
|
| 刑事科学技术(文件检验技术)
|
| 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技术)
|
| 刑事科学技术(刑事图像技术)
|
| 法医病理学
|
| 法医遗传学
|
| 信息安全及计算机犯罪侦查
| 网络安全执法技术
|
| 公安信息系统与指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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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交通管理
| 交通安全执法技术
|
| 交通管理与控制
|
| 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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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防范工程
| 安全防范技术与工程
|
| 安全防范工程(安全检测及管理工程)
|
| 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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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专业学位授权点调整方案 专业学位名称
| 调整前研究方向
| 调整后拟设研究方向
| 备注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不区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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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5102法律(法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035300警务
| 刑事侦查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治安管理
|
| 网络保卫执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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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5224安全工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不区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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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200公共管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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