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经费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非西安市区户口考生,可将户口迁入学校也可保留在原籍;西安市本地(西安市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长安、阎良、临潼九区及周至、户县、高陵、蓝田四县)的新生一律不迁户口(户口挂靠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就读于西安市各高校的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时,只需带个人常住人口户籍登记表)。 户口迁移证中的迁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大学,且必须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和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由乡ZF加盖公章证明),印章应清晰。户口迁移证中的“出生地”、“籍贯”栏内必须具体到市(县),如“XX省XX市(县)”,同时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身高和血型,迁移证中所有内容字迹应清晰可辨。 新生身份证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与户口迁移证上所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必须完全相符,新生若发现户口迁移证中的项目有误,应在当地派出所(乡ZF)予以更正,更正处须加盖派出所(乡ZF)公章,个人不得私自涂改。入校后迁移证中的各项内容一律不予更正。 “自筹经费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是什么意思啊 光有个迁移证不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