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研究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宜强 成员:侯吉瑞 彭勃 林梅钦 赵凤兰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纪淑玲 成员:蒋建方 郭继香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2012年4月1日 三、复试人员的培训 对所有参加复试的硕士生导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硕士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培训时间:2012年4月5日 培训地点:提高采收率研究院315房间 四、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掌握提高采收率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在该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等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掌握和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五、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各学科方向按照120%-140%的比例差额复试; 2、复试名单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将在2012年4月8日前在提高采收率研究院网页上公布; 3、复试分数线如下表所示: 注:地质工程专业复试由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组织进行,需满足其复试条件。 六、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包括资格审查、分类复试、提交复试材料等。考生校际调剂必须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第一学历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其它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考生以及报考外校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 所有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6日8:30-15:30,地点:提高采收率院315室(提高采收率研究院楼)。 3.复试于4月9日进行,具体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1、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侧重考核考生的工程意识、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 2、考核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具体包括: (1)自我介绍和10分钟专业笔试,采取随机抽取、现场笔答的形式; (2)5分钟专业能力考查,专业题库抽题和现场提问; (3)5分钟英文自我介绍及随机抽取专业英语考题及回答。 专业学位考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基地的要求,并在复试登记表相应栏目内签字确认。 八、专业学位考生调剂的政策及顺序 第一志愿报考和确认为专业型的学生的第一志愿为第一队,面试中调剂志愿者为第二队,复试细则公布后的校内调剂生源为第三队,按照总成绩依次排序。从第一队开始按照总成绩顺序进行录取,第一队录取完之后再开始录取第二队学生,依次类推至第三队;对面试中及之后调剂生源,须由考生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调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通过对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十、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由综合考试100分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二部分组成,然后折合成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以外,必须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如果有)相同。加试成绩仅供录取参考,但加试课程中出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满分50分)/1.5 5.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各项成绩及最终总成绩择优录取。 十一、各复试小组的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小组对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各学科方向复试小组对考生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类进行复试; 3.各学科方向复试小组以志愿优先,依据总成绩分别排出次序,作为按照名额限制录取和评定基础奖学金的依据; 4.第一学历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其它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考生以及报考外校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5.复试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按考号整理后转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6.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将所有复试材料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二、各学科专业复试日程安排、地点 考生按照报考学科方向(专业)分组复试,复试时间为2012年4月9日8:00-17:00。 十三、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接待电话:8973461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89733050 本细则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提高采收率研究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提高采收率研究院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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