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战地黄花 于 2011-5-18 21:44 编辑
矩阵集合上定义了乘法。以向量内积为基础的矩阵乘法非常成功。但它是不可交换的。即,通常有 AB ≠ BA,那怕在 n 阶方阵子集中也这样。 矩阵的乘法有“单位元”E(n阶方阵)。即在可乘的条件下,AE = A 或 BE = B,E在乘法中的作用,就象数 1那样。 若n 阶方阵A满秩,它就应该有逆元。即“右逆”AB = E 或“左逆”CA = E 由于矩阵乘法不可易,按理“右逆”与“左逆”可能不同。但是《线性代数》中,满秩方阵A的逆阵B 的定义就是 AB = BA = E 之所以有这个特殊性,原因在于A有伴随阵A* 基本恒等式 A*A = A A* =|A| E 在A满秩时,它告诉我们,A* /|A| 就既是A的“右逆”,又是A的“左逆”。且按照矩阵相等的定义,满秩方阵A的逆阵唯一。 有趣的是,如果n 阶方阵A 的“列向量组”是标准正交组(单位正交组),则A′A = E 你只能先说A′ 是A的“左逆”。 A′ 的行,就是A的列。左行右列作内积,恰好用上已知条件。但是,逆阵唯一,“左逆”就是“右逆”。A A′ = E 这样一来,A的行向量组必定也是标准正交组。 同样,如果 n 阶方阵 A 的“行向量组”是标准正交组,那它的列向量组必定也是标准正交组。 实际上,很简单,A A′ = E,则 |A|=±1 满秩方阵A的的逆阵唯一,A′ = ±A* 只有两类正交阵 —— 要么A的每一元就等于自己的代数余子式,要么A的每一元等于自己的代数余子式的相反数。 另有一个应用逆阵唯一性的好例。 例 A和B都是n阶方阵,且 AB =A−B,试证明,A+E 可逆,且 AB = BA 分析 要先生成 A+ E ,只有在 AB =A−B 上想办法。 AB+B = A+E−E ,进而有 E =(A+E)(E−B) 这表明 A+ E可逆, 且它的(右逆)为 E−B 如何证第二问?好象没条件了。如果你能想到,右逆就是左逆。那就动笔试乘一下 (E−B)(A+E)= E =(A+E)(E−B)整理后恰好有 AB = BA 真妙啊,研考题会不会这样做文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