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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文学院复试办法 一、复试程序 | 2011年4月15日(周五)8.00—11:00到东北师大文学院121、123室报到,交复试报名费100元。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 | | | 2011年4月15—17日 东北师大文学院、逸夫教学楼、研究生教学楼(具体地点另行公布) | | | | 1.
专业课测试(科目名称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满分150分) 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20分) 3.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80分) 注: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需要进行两门专业课加试。 | | | 1. 4月15日下午1.00——5.20,所有参加复试的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进行两门专业课加试,加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课卷面分数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加试合格(试卷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
4月16日8:30—10:30,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课测试(即简章中的“复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国家确定的业务课复试基本要求,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4月17日8:00开始,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两项考试同一时间循环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满分为80分,面试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学院另定。按照外语语种组成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所报考外语语种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由学院另行确定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外语口语、听力和综合能力面试的总成绩低于国家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 1. 4月15日下午1.00——5.20,所有参加复试的跨学科及同等学力考生进行两门专业课加试,加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课卷面分数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加试合格(试卷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 4月16日8:30—10:30,全体参加专业硕士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课测试(即简章中的“复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国家确定的业务课复试基本要求,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4月16日下午1:30开始,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两项考试同一时间循环进行。综合能力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满分为80分,面试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学院另定。按照外语语种组成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所报考外语语种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由学院另行确定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外语口语、听力和综合能力面试的总成绩低于国家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 | 1.仔细阅读通知,带全资格审查的各种材料和证明。 2.复试结束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拟录取结果。 |
二、各类型研究生招生人数 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人数及收费等级人数 注: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按现代汉语方向和古代汉语方向招生。 现代汉语名额:4;古代汉语名额:3。根据学生报考方向分别按成绩排名录取;录取等级按考生在本专业中排名顺序确定。 2.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 3. 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专业及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