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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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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31 2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福建中医药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2026年在部分专业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学制

学位授予

门类

以下专业学生

不得报考

中医学

2年

医学

中医学

针灸推拿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2年

医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总招生计划40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公布数和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我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且尚未就业。

3.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不得与本科毕业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医学类专业不招色觉异常考生)。

三、报名方式

学生通过所在学院进行报名。学生应按要求填写《福建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等材料,由学院汇总本学院报名学生相关材料并报送招生办公室。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选拔与录取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遵循志愿、兼顾分数原则,根据报名者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成绩相同,则比较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保留两位小数)。拟录取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公示期间如有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择优补录。

五、收费标准

学费:医学专业6760元/人•学年。

住宿费(含空调):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920元/生·学年至1300元/生·学年。

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办〔2014〕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六、医学类专业特别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相关规定,此次备案的医学门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报考医学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要在录取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报到与培养

1.凡被录取的学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报到。报到时,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3.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不得转专业,亦不实行休学、留降级制度。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5.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年限,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在校学习满一学年以上的退学学生,可申请发给肄业证书。

6.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八、保障与监督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1003  22861250

(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0591)22861314

          (工作日8:10-12:00,14:30-17:00)

网站地址:https://zsb.fjtcm.edu.cn

微信公众号:fjtcmzsb

电子邮件:zb@fjtcm.edu.cn

、其他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简章具体解释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或省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学校将在招生办网站公布变更内容。





    国民教育系列承认的学历在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从学历系列上讲主要包括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研究生班(目前已停办)、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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