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8号)要求,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复合型、研究型专门人才,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现将西安外事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立足陕西、服务中西部、面向全国、辐射“一带一路”,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化、应用型、综合性、高水平民办大学,创办百年名校。
学校地处国家级高新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有5个专业学院、3个特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5个书院。开设本科专业46个,25个高职专业,形成了文学、艺术、教育、管理、经济、工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1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专业获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资格,7个辅修专业,8个校级重点建设和培育学科点。
学校秉持“明道、修身、利他、共荣”的校训,以“学无长幼、校无大小、教无高下、育无国界,人人都有理想的教育”为愿景,肩负“仰信笃志、化鱼成龙”的使命,秉承“多元集纳、自强创新”的校风,“以生为本、立德为先”的教风,“发展个性、注重养成”的学风。立足学生的终身发展,构建了藤信教育体系,包括“以礼乐为根基、以正蒙书院为平台的通识教育系统”和“以智慧课堂为抓手、以个性发展为目标、以学院为基础的学科教育系统”两大系统,以“学院+书院”机制为特色,“一站式”全方位育人,致力于培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自强乐用与奉献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现代人。
学校先后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批“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示范“一站式”学生社区、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培育院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古琴传承基地、首批全国健康学校;荣获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陕西省评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单位、就业先进单位;理事长、校长黄藤与北大、复旦、南科大等大学校长同获“中国好校长”殊荣,学校发展模式被哈佛大学商学院列为教学案例。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我校接收本校及跨校考生报考,报考范围为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版)”进行查询。 4.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四、报考方式与程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7月25日18时。
3.具体流程: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文件)。
②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本科生可提交所在学校学院或教务部门提供的可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证明(PDF格式文件)。
④加盖所在大学教务处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成绩表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文件);
⑤CET成绩证书扫描件(PDF格式文件);
⑥个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电子版(JPG/PNG格式文件)。
要求:
①申请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
②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五、考试组织与录取
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即考生申请,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二级学院线上线下面试考核,面试主要对学生的学科专业素质、实践创新能力、思维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学校会在西安外事学院招生信息网、西安外事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具体考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查看。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结合第一学士学位在校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审核无误后,在“西安外事学院招生信息网”、“西安外事学院招办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五天录取名单公示。
六、培养与毕业
学制及学籍: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进行学籍学历注册管理。
毕业及学位授予:
1.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安外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2.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毕业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收费标准:收费参照本年度相同专业本科生执行。
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八、入学资格审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对新生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注册学籍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最终复核,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责令其退学,并上报主管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并进行依法追责。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与教育部和陕西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最终以教育部和陕西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本科学历条件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医学专业毕业;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为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此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019-888 029-88513888
传真:029-88751205
招生办官方微信:西安外事学院招办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鱼斗路18号 邮编:710077
西安外事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