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学校标识码:4161013123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校本科、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于西安市西咸新区,1997年由步长制药集团投资创办,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位。先后荣获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第五批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等多项省级、国家级荣誉。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优势,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积极践行“三结合·五赋能”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现设有本科专业37个,高职专业19个,涵盖工、医学、文、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形成以医(药)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中药学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药物制剂、制药工程、药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等6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校依托企业办学优势,围绕国家“大健康”发展战略,搭建了校企共建科研平台,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与步长制药公司共建博士后工作站,拥有陕西省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24个。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901项,其中国家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6项;获得省厅级科技成果奖41项。
学校持续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6个国家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泰国南部科技学院合作编撰出版《中医药科学教育传播书系》,并成为教育部首批“中国东盟千校携手计划”项目学校;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新加坡培根国际学院、泰国瓦拉亚隆宫皇家大学、马来西亚敦阿都拉萨大学等校开展育人项目;与吉尔吉斯斯坦国立大学共建国际史记学文化中心。面向师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研学等活动,推进学历提升,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局面。
第三章 招生对象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招收2026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24、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鼓励学生跨校报考、跨省报考。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四、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版)》规定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中药学 | 理学 | 二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二年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二年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二年 |
金融工程 | 经济学 | 二年 |
工程造价 | 工学 | 二年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工学 | 二年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艺术学 | 二年 |
第五章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6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提交材料:扫描本人签字确认的《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PDF格式),扫描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要求清晰无误、彩色,统一压缩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文件<50MB),并于6月25日17:00前发送指定邮箱
290236691@qq.com。
第六章 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方式
采用“初审+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26年7月1日
二、录取办法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第七章 学费与入校管理
一、学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相同本科专业执行。
二、入校管理
1.报到:学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和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2.学籍复查: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学籍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位证书标识‘第二学士学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也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办理就业手续。
第八章 监督机制
学校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33694374)。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章 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 编:712046
招生官微:sxgjsmxy2014
咨询电话:029-33814555、33813555
第十一章 附则
1.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简章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