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培养复合型人才,给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建设需要,我校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将我校2025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5年学校计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0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如下表: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
2023年至2025年上饶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其中,2023年毕业生需确保其毕业证、学位证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2.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根据“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进行查询;
3.每个学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统一进行报名和初审管理。往届生本校毕业生应于6月20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交到对应报考二级学院教务办,应届本校毕业生于6月20日前填写报名在线文档。
(二)提交材料
学生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材料目录如下:
1.上饶师范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上需黏贴正面免冠蓝底一寸照1张;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上);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科期间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与报名表对应,最多3项);
6.填写在线文档“上饶师范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汇总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EpqRWRiS2JLSFBW。
本校往届毕业生需到报名现场提交以上1-5的纸质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打印1份,在6月20日前交到报考学院教务办(提交地点见附件3),并填写序号6的在线文档信息。
本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序号6在线文档信息。本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由原学院审核是否具备毕业资格、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资格。
未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错误,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已经公示和拟录取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报名时间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20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五、选拔与录取办法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报考本院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评定,于6月27日前将学生综合评定结果汇总纸质版交至教务处(主楼220),电子版综合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4)发至邮箱:2492344360@qq.com。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按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结果将于一周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日,无异议者,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如某专业招生计划满额而另一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指标调整为已满额专业计划进行录取。
六、报到、培养及管理办法
1.报到时间与2025级普通高考新生相同(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说明时间为准),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3天内向所在二级学院说明。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上饶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其中,《上饶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需交到相应二级学院留存。
2.新生报到时,将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新生报到时若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请考生在报考前自行了解相关体检要求。
5.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按照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各专业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6.对于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对于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7.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8.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体学费、住宿费收费,及享受资助政策情况以“新生入学须知”上实际内容为准。
七、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学校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决定有关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本简章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八、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报名、招考、录取全过程。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
报名、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4.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sru.edu.cn/)和教务处官网(http://jwc.sru.edu.cn/)是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上饶师范学院
邮政编码:334000
咨询电话:0793-8154108(教务处)0793-8150684(招生就业处)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pdf
2.上饶师范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docx
3.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各招生专业提交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xlsx
4.上饶师范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综合评定结果汇总表.xlsx
上饶师范学院
2025年6月16日